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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少年游(出书版)(6)

竿哥见了我们是真心高兴,从旁边的小卖部里买来矿泉水请我们喝。

我惊讶于竿哥戴了一副框架眼镜,说竿哥我记得你不戴眼镜的啊,竿哥说我视力其实一直不好,就是觉得出来混戴眼镜特别没面子,所以不戴,现在做生意要记账,必须得戴眼镜了。

我恍然大悟高中的时候竿哥为何以眼神犀利成名,他那是在使劲地看你,因为他视力不好,近视散光,外加有点斜视。

我们不太敢说自己的近况,面堂兄是真的刚拿了奖学金,我正在琢磨着考托福出国的事,于是就把话题转到大哥身上,面堂兄说这不是大哥当年的铺面么?怎么?服装的生意不做了?还是台球厅比较赚吧?

竿哥沉默了一会儿说,大哥死了。

其实大哥很快就给放出来了,因为身上并没有什么大事情,但是抓进去了一阵子后,街坊邻居都对他畏若虎狼,店里屯的那些货没走掉,供货的兄弟没收到钱,第二年也不给货了,服装皮鞋的生意就算黄了。

最麻烦的是大哥的女朋友飞了,说是家里不同意她跟大哥的婚事,但竿哥狠狠地说,那女人有别的人了。

大哥郁闷了很久,从阴影里走了出来,想要东山再起,但是没有本钱了,于是就跟着朋友的车去云南倒货,据说还是那种没通过边检没交关税的货物,“可正经的货谁还带他呢?”竿哥是这么说的。

为了避开检查他们就夜间行车,最后从一个陡坡上滑了下去,撞在了山岩上。其实不是多么严重的交通事故,驾驶室里的人都没事,但是大哥在那群人里算是新手,地位最低,他在后面的车斗里押车,脑袋撞在铁栏上,抢救了几天,脑内积水还是淤血而死,合伙的人没有出现在医院,但是送来了八万块钱,说是大哥应得的那份,虽然货物还没卖出去,但提前给了。

竿哥说这已经是比较义气的做法了,跑这种生意,总有风险。人家给了八万,人的事情就黑不提白不提了,过去了。

他用这八万快钱把家里的一些欠债还了,开了这个台球厅。竿哥说还得谢谢我和面堂兄教他打台球,那时候跟老板熟,老板跟他讲开台球厅的生意经,现在都用上了。

面堂兄咔嚓一声就哭了,谁也不知道他哭啥,他也就见过大哥那一面,名字都不知道,没有资格哭灵。大哥那么江湖的人物,当年也有很多兄弟吧?他没了,江湖上有的是人为他难过,我们又算什么。

我勉强地站起来说,竿哥我们吃饭去吧,老唐拿奖学金了,活该他请客。

竿哥说我不去啦,我还得看着场子,晚上特别多人来打球,晚上才是最热闹的时候。过了今年这个台球厅要是还能经营下去我就雇个人和我一起看场子,你们明年暑假回来,我就能抽身陪你们去吃饭了。

夜幕降临,我和面堂兄在络绎不绝的人流中越走越远,竿哥拄着和他一样细瘦的球杆,站在泥巴地上,台球桌边,一盏裸露的白炽灯下冲我们挥手。我忍了两个小时最后还是稀里哗啦地哭了,我想大哥那远在广州很红很漂亮的前女友,你现在在哪家酒吧里风情万种地唱歌,你知道那个还惦记你的男人已经没了么?你知道你之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她欺负了你喜欢过的那个男人么?你要是知道了会不会回合肥来找她玩命?我们江湖中人恩怨两清,我们忠义双全。

这世上的每个男孩都为他们的女孩闯荡江湖,如果女孩没了,他们会很孤独。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竿哥,大三那年的暑假我们去找竿哥的时候,台球厅已经关张了,附近的人说竿哥一家都搬回老家去了,那个不大的铺面盘给别人了,正在装修,准备开一家女鞋店。

城隍庙改叫女人街了,买的都是女人的衣服鞋袜和小饰品,这里不再是男人的江湖。

竿哥说冬天太冷,台球厅的日子最难过,因为没法在外面支台子,要是熬过冬天那生意就会越来越红火。看起来那个冬天太冷了,竿哥没能撑过去。

我和面堂兄骑着车经过长江路回家,一路上谁都没说话。

快要分别的时候面堂兄忽然诅咒发誓地说我一定要找到竿哥,我记得我听竿哥说过他是潜山人,我去他老家找他!我说嗯!

这时有个裙子很短腿很长的女孩尖叫着从街边跑过,她原本穿着高跟的塑料凉鞋,跑了几步后凉鞋散架了,她扔掉了鞋继续跑,光脚踩在水泥地砖上,披头散发,紧紧地捂着胸口。

几个彪悍的男人在后面追,为首的一个人拿着警棍。

我和面堂兄一晃神的工夫,女孩和男人都跑出去几十米了。

我说这是警察在追人么?面堂兄说好像穿的不是警服啊,我说那是道上的?

面堂兄说管他是不是道上的我都得报警啊,我有手机!

报警用掉了差不多一分钟,女孩和男人们已经跑远了,那凄厉的喊声也听不见了。我和面堂兄站在长江路的交叉路口,各跨一辆自行车等着警察来,四目相对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我说……我们是神行太保的人啊!

面堂兄讷讷地说……是啊,我们是神行太保的人啊……

忽然地秋风萧瑟,万家灯火。

别了,我的尖沙咀,我那么向往着你,却从未到达。

二十年而今

朋友买了一只水晶小猪,送给喜欢的女孩作为生日礼物。

“她是属猪的。”朋友说。

属猪的女孩,今年是青青葱葱的二十岁,不由得有些感慨。

从一本叫做《北大旧事》的书上看来的小故事:男孩喜欢同桌的女孩,于是偷偷塞了纸条:“今天晚上,和我一起去看月亮吧。”旋即得到回复,说:“如果你有糖,我就跟你一起去。”

我想那是真的,孩子的浪漫,成年人种是编不出来。

对浪漫的记忆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野小子们在学校还颇是英雄。和女同桌之间,还有一道课桌的分界线,那是男女大防。小男孩们秉承水浒好汉们的遗风,凡是亲近女子的,就不算英雄。你想那梁山上,有老婆的都是矮脚虎王英之流,若是真正的英雄汉子,就算结过婚如林冲,也少不得叫他家破人亡。

那时又有“路队”一说,孩子们住的近的结成路队回家。我们男生的领队绰号“老大”,对男权的维护远超同辈,因此获得尊敬。女生的领队也颇是一号人物,地道的黄毛丫头,细细长长黄发梳成马尾辫子。路队中的“秀才”听老爹说,水浒好女扈三娘乃是青丝委地。江湖上人送外号“一丈青”。所以路队的男生们决心以“一丈黄”的外号相赠。

老大和一丈黄之间的矛盾狠尖锐,渐渐发展成男女集团的斗争。每天放学,大家互相投掷纸团土块,或者在路边拾起树枝较量枪棒,男生取胜,女生就会遁入厕所暂时避。

这么打了三年,直到那天班主任刚好路过,看见我们一群男生拦住厕所入口,一丈黄遥指老大的鼻子大喝说:“有种你进来啊!”结果我们每人被罚抄写当日所有字词五十遍。从此男女两队分道扬镳。

小学毕业,老大找我帮忙,让我把一枝钢笔转赠给一丈黄。一丈黄收到礼物,那叫一个面如桃花眼泛春水,那时候的她已经不是满头黄毛了,有腰有长腿,衬衫的下摆和裙子的下摆在阳光中跳动,看得我心惊胆战。

我觉得老大是个不太够义气的人,三年里我们跟着他出生入死,头上被咋出无数大包,就为了跟一丈黄表示他狠在意她。

后来小学校友共聚,弟兄们想起当年每个词抄写五十遍的惨痛经历无不义愤填膺,次次都抄着酒瓶,发誓要将这对贼公婆灌倒。一丈黄出落成桃花般的美人,咯咯轻笑各种娇羞状,总是由老大张红着脸为她挡下。

再后来很久,忽闻一丈黄远赴加拿大,嫁了金发碧眼的洋人。于是弟兄们再聚,又一齐忘了那五十遍单词,只是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