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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经国传(46)

遵照法律办事,所谓的“民意代表”,任期届满,应该鞠躬下台,再行竞选。但大陆已沦陷,这件事办不到,民意代表,早已不代表任何民意。“代表”诸公,在台流亡。其次,法定人数亦不足,很多代表,未克赴台,沦为中共“劳动改造的对象。”

对政治的解释,西方人有个说法:“政治者,妥协之谓也”。搬到中国,“妥协”一词,可圈可点。蒋先生既然一定要当总统,民主的招牌一定要挂,[2]办法多得很,只要偏劳大法官们,照指示办事,即依法有据。至于人数问题,由内政部下令递补即可。于是,很多人摇身一变,凭命令“选”为“国代”,且是终身职,人称“万年国代”。

副总统一职,当然,非陈诚莫属,昔年,孙(科)李(宗仁)逐鹿的往事,自不许重演。但蒋先生难免要先谦虚一番,“问何应钦愿否竞选副总统?”[3]这位“西安事变”期间,拟取蒋自代的四星将军,早看透蒋的心思,连忙婉谢,蒋乃顺理成章地向中央委员会推荐陈诚为副总统候选人。陈坐二望一,为外界公认的蒋氏继承人。

国民大会,因创制、复决二权,迄未行使,代表诸公,休息六年“辛苦”一次,依法不能享有薪给。然而,政治既有妥协的特征,更有的赃的奥妙,这些人原为无给职,趁此机会,正好勒索一番,票可以照投,但是大家得坐下谈谈条件。转瞬间,化无给为有给,后来升级,以“贷款”、“住宅”交换,成为六年一度的“政治拜拜”。

这年三月,台北一片升平景象,中山堂恢复了当年南京的热闹气氛。先是投票表决罢免副总统李宗仁,闹得煞有介事。其实,此举纯属多余,缘李氏于一九四九年冬,即移居美国新泽西州,自我放逐,不问政事。蒋为了报一九四九年“逼宫”的一箭之仇,始出此下策。

李宗仁强弩之末,容易对付,无独有偶,半路上杀出吴国祯事件,那就喧腾中外。

交待故事之前先把吴、蒋关系,作一简单交待。昊自美学成归国,受蒋器重,历任国民政府党政要职。党内曾任中宣部副部长,于政府的架构中,先后出任汉口市长、重庆市长继上海市长、台湾省主席。外交方面,担任外交部次长,为蒋面前长期得宠的爱将之一。但吴和经国间,则格格不入,形同水火。事件的爆发,即种因于此项潜在内斗的表面的。

赣南时代、重庆时代,经国和康泽、陈立夫的人马,不断交锋,但与吴副部长、吴市长,风牛马不相及,尚能和平共存。一九四八年八月,经国突奉命赴沪任经济督导员(详见本书12八一九防线),侵入吴的势力范围,双方意见分歧,发生正面冲突。吴国祯从经济的观点出发,认为用高压的政治手段,无法解决经济间题。吴且赴京,向蒋先生力谏,剖陈利弊。经

国不信邪,坚持“一路哭不如一家哭”的信念,只要施铁腕,全面打击投机商人,争取上海市民的通力合作,通货膨胀,是可以遏止的。他是根据三十年的斯大林新经济政策成功的先例。事实证明,吴国桢,这位普林斯顿训练出来的政治能手,的确比经国成熟、高明。一九四八年十月,经国落荒而走,非但未虚心接受上海失败的教训,却把这笔帐记到吴的头上,认为吴扯后腿,始有那样的结局。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吴继陈诚出任台湾省主席,[4]两个冤家,窄路相逢,蒋作此人事安排,颇费周章。台湾是国民政府管辖下的唯一行省,随蒋赴台的高官如云,唯吴适人适事。吴自己亦认为“钧座惨受大陆失败之教训,已锐意改革,故敢冒死犯险,竭智尽忠,以图报效。”

斯时,经国羽翼未丰,只有手杖的作用,尚无从过问高阶层的人事权,何况“国内的崩离析,国外阴雨密云”,内斗为势所不许。因此,朝鲜战争爆发前,勉能同舟共济,保持和谐的局面。

就政府的体制观察,经国任政治部主任,承参谋总长周至柔之命,职掌三军政战工作。吴为省政府主席,主管地方行政,井水不犯河水,双方各司其责,各尽所能,尽可相安无事。但这仅是表象,独裁主义式的统治,任何公诸于世的法律规章,随时可以废弃、践踏,机关与机关间的运作、并无固定的程序、经国的权力,远超过其公开的职衔,明的一面,是政治部主任,救国团主任(后来成立);暗地里,以总统府资料组的名义,操纵台湾的特务系统,特务权凌驾一切行政权,于是,吴、蒋冲突,乃成自然演变。

冲突的枢纽,则为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即今台湾警备总司令部的前身)司令一职,循例由省主席兼,实权操副司令之手。吴国祯一反他前任魏道明时代的习惯,凡事听令钮先铭一手包办,偶尔,要过问一下司令部的大事。讵料副司令彭孟缉,早投效到经国麾下,听其驱使,和经国互通声气。自然,就不把他的顶头上司吴放在眼里。

假使换一个主席,如俞鸿钧,严家淦之流,持“遇事请示,凡事推事”为座右铭,经国越权,乐得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好官我自为之。那末,何止冲突不会升级,连上海时代的误会,都可消弭于无形。

吴拒绝妥协,客观分析可能出诸下列原因:

.吴的性格使然,“士可杀而不可辱”,官可以不做,原则要遵守。这本来是传统中国士大夫的一项卓越(outstanding)的德性,吴能舍唯唯诺诺而表现其气节,至为难得。

.恃宠而骄,过的高估了蒋先生对他的信任,迨他了解蒋先生“爱权之心,胜于爱国;爱子之心,胜于爱民”时,已噬脐莫及。

缺少团队精神。吴认为经国“不学无术”,其所主张及实施之办法,与“近代民主政治,实属扞格”,而忽略国府的本质。民主也者,本来就为装饰门面的东西。

照潘公展的说法,吴“八面玲珑,十分圆滑”。[5]一个“圆滑”的政治人物,当不至于糊涂到以自己的乌纱作孤注一掷,想必经国有欺人过甚之处。

枝枝节节的龌龊,大都为了金钱之争。迁台之初,政府除自上海搬去大量黄金白银,国库收入,几等于零。一切中央的开支,唯省府是赖。而省府的经济来源,无非靠岁收田赋。应付那样庞大的开支,难免捉襟见肘。

吴身为主席,自有撙节开支,开拓财源的责任,遇到预算以外的额外要求,如“政治部’、“救国团”的请托,往往不客气地予以婉拒。换一个人当主席,可能反其道而行之,宁愿别处节省,对经国网开一面。诚如他告诉雷震时说:“我只是采用消极行动,不发给经费,所以蒋经国恨死我了!”[6]公正地说,吴意气用事的成分很大。否则不至于发展到形同水火的阶段。

类似情况,陈诚当行政院长的时候,也曾发生过,[7]引起经国和辞修的矛盾,但没有吴蒋这么严重。

严重对抗,导因于台湾火柴公司案,那是一九五O年的事。某天省府召开资源方面的会议,有人报告,王哲甫(台湾火柴公司总经理)被捕,承办单位即省保安司令部。会后,吴召见副司令彭孟缉,查明原委。彭说是总统的命令,并陈阅全卷。吴不看则已,阅后,情绪激动,十的气恼。

台湾火柴公司,总公司原设上海,一九四九年五月,淞沪失陷,董事长吴性栽,选择大陆。保安司令部,本着不是朋友,就是敌人的处事方针,将吴列为“附匪商人”。吴性栽解放前,从事电影事业,为了向新政权表态,或为形势所迫,摄制《民国四十年》影片一部。顾名思义,影片内容,对国民党、蒋先生,诸多诋毁失敬之处。透过情报活动,经国获悉,迁怒于留台的台湾火柴公司,下令彭孟缉将负责人王哲甫,不的青红皂白地,逮捕下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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