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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美人杀(28)+番外

作者: 温小别 阅读记录

孙良娣身体力行地重现了古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铮铮铁骨,她在回到丞相府的第三天,便拿着三尺白绫悬在梁上自戕而亡。

“啊!那……那个小厮呢?有没有追随她仙去?”我问。

宛宁悲伤地点点头:“小厮虽身份低微,却非薄情寡义之人,孙良娣悬梁的第三天,他便去了,去前还留下一句话,”宛宁泫然欲泣,拿出手帕擦了擦嘴上的油,“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没想到啊没想到……我从前只听说深宫女子明争暗斗,个个蛇蝎心肠,孙良娣她……”

以前我对她未甚留意,发觉她好时,已化作春泥。

以前我不爱看书,觉得书中的文字美则美矣,太酸涩太矫情,可爱情不就是那样么?

我正为孙良娣安然神伤之时,承煜走到院中,笑:“老远就闻见肉香味儿,原来是你们在开小灶。”

宛宁邀请道:“尝尝,我哥哥从猎场打的山鸡,特别嫩。”

我却没那么地欢迎他,不咸不淡地说:“不给他吃肉,良娣的头七还未过,他该斋戒。”

宛宁灵敏的鼻子嗅到了空气中的火药味儿,识趣地留下半只山鸡和几壶好酒麻溜地跑了,走之前还说:“阿沐,重阳节时我来找你,咱们一块登高哈!”

承煜笑了笑,撩起袍子坐在石凳上,他拿起银筷要夹肉。

我手指轻轻一动,想将他的筷子打掉,他居然顺着我的力气,轻而易举的夹到了肉,然后劲头偏转,反手将肉喂进了我嘴里。

我愤怒地看着他,嚼也不嚼便将肉吐在地上。

他见状调笑道:“功夫不错,气性太大。”

“你的孙良娣都死了,你还有心情吃肉?”我不可思议地问,“难道是被猪油蒙了心,还是被永蝶迷的晕头转向?”

承煜抬眼瞥着我,不紧不慢地饮下一盅酒。

他的动作无需刻意,王室的高贵典雅都是浸透在骨子里的,和孙良娣血溅梁上的风骨一般,是我这种混迹于江湖的小刺客模仿不来的。可我相信,我们江湖也有江湖的义气。

承煜笑笑,道:“她死了,我就没有心情吃肉了?这是何道理?”

“她嫁进东宫,便是你的妻。是你拆散了一对有情人,是你将她交送到娘家,这件事多多少少与你有关联,她既为你的枕边人,死了都不值得你哭一哭么?”

“阿沐,你说的都不对。”承煜笑着摇头,“第一,她是我的妾,你才是我的妻。第二,拆散有情人的不是我,而是孙丞相,是他将女儿当做筹码嫁来的,她与人私通,我如此做法已经仁至义尽了。如果将她留下,她一定会死得更惨。还有……阿沐,什么人死了都不值得我哭,东宫现在有太子妃、良娣,将来也会有昭训奉仪,倘若每一个死了我都要难过的茶不思饭不想,那么我不配当大晉的储君。”

说着,承煜夹起一只肥硕的鸡腿,不由分说地塞进我嘴里。

“第三,作为东宫的太子妃,你不能挑食,本太子夹给你的肉不能吐,要吃!”

我麻木地嚼着鸡肉,眼中灼灼燃烧的怒火随着他理智的话渐渐地平息,终归话糙理不糙,历代有哪个皇子不是一鼓作气将兄弟们一一铲除后登上王位的。

书上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他没有倒退或者后悔的余地。

佛渡众生,却唯独截了他们这样的人的路,苦海无涯,无法回头,那是宿命吧。

承煜一心想要开导我,看我闷闷不乐的样子,他笑着说:“你个姑娘,想那么多做什么?不然这样,我给你念首诗吧。”

我点点头,吟诗好,不知书生的墨气能不能煞煞我身上刺客的杀气。

承煜转身抽出我腰间的短剑,看见上面刻的字,他的桃花眼开的更加招摇了。

短剑在他手中犹如一支泼墨的笔,洋洋洒洒,“公子王孙逐后尘,”他一个箭步,飞燕般跃到院子中的空地上,短剑在地上擦出一道迸射的火星。

“绿珠垂泪滴罗巾。”

他的嗓音沙哑,仿佛感伤落泪过似的,或许他心里也和我一样对孙良娣的烈性深感敬畏,但他没办法和我一样大胆的说出来。

短剑在他手里,全然舞出另外一种感觉,剑在他手,我未至边塞,便仿佛已经看到边塞沙沙作响的胡杨,两军阵前在狂风中涌动的旗帜。

气势,是气势!

他的一个点地旋身,扬手折腕间都散发着所向无敌的气势。黄沙滚滚,大浪涛涛,都无法压制住他的气势。

剑风扫过院子里的枣树,震的树叶都在发抖战栗,他心中仿佛藏着一股极大的苦闷,将舞剑当做一种发泄,将所有的心境全都蕴含在一招一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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