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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美人杀(27)+番外

作者: 温小别 阅读记录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青南流泪,水晶似的坠落下来。

我笑了:“喂,我这可是告白啊,你哭了算什么?是没听清么?我方才说,我喜欢你。第一眼看到你时,我觉得你就像青水一样纯净,凡人沾染不得,后来我不发现谪仙一样的你也会笑也会生气,也会脸红、流泪……

这些话搁在从前,我是一个字都不敢说的,我会觉得不好意思难为情。虽然往事我记不得了,但好歹也是死过一次的人,脸面什么的都不在意了……

我现在只在意,你是否同我喜欢你一样喜欢我,是否愿意为了我离开青水之南,去大漠去边塞,离京城离东宫远远的。”

其实我也哭了,我被我藏了三年压箱底的告白感动了,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但我依旧倔强地咧着嘴笑。

青南蓦然抱住了我。

我笑不出声了,他……这算回答吗?

他的怀抱仿佛青水中漂浮的薄荷叶,清凉踏实,三年前他将沉溺在青水中的我救出时,也似这般抱着我,那时候他的脸上沾满了水珠,霞光洒在上面,折射出七彩流光。

可能在那时候,便认定了吧,救命之恩,以身相许。

于他,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于承煜,救命之恩,当以命相抵。

承煜要帮助他寻找一个叫雷雨的刺客,如若不然,便留在东宫陪着他。

我说:“好,我答应你,不过我找到雷雨后,你也要守信放我出宫。”

他笑了笑:“天子诺,一言为定。阿沐,其实你不必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雷雨嘛!他宁愿自投罗网,也不会伤你分毫。”

承煜的话,真真假假,信不得。

京城里的人都自以为绝顶聪明,然后把故意别人耍的团团转。

我一个有原则的江湖人,为了两个男人,破了我的原则,可幸,那两个男人都是愿意为我而死的,江湖义字当头,我自然当为他们奋不顾身。

青水中央的白玉凉亭内,一个青衣墨发的男子抱着一个黑纱斗笠的女子,男子的青丝在清风中吹乱了,女子的斗笠在清风中吹落了。

两个人兀自流泪,兀自神伤,他们此刻都希望挽留住彼此,都希望时间在此停滞。

青南的下巴抵住我的额头,他说:“阿沐……你迟早会明白,你远不及我喜欢你那般喜欢着我。只是,即便死过一次,我也没说出来的勇气。”他笑的苍凉,又道,“我太了解你了,也太了解承煜,你们两个人,要么擦肩而过,不然一遇到,便要斗个抵死方休。我知道你答应了他何事,放心去吧,我会给他一个交代。”

倘若我如青南一般了然,未卜先知到他口中的交代是何意,那么我今日肯定死也不会离开青水之南。

可惜我是凡人,既不会仙法,也不会戏法。

那时候我还为我终于收服了他而沾沾自喜,羞涩地将先前精心缝制的荷包塞进他手里,甚至不敢看他拿到荷包的表情,斗笠都未来得及戴上,就借着轻功逃开了。

宛宁听闻我被撵到迎春院,即刻便来替我打抱不平,摩拳擦掌的模样,好似下一秒就要冲进长乐宫将承煜揪出来掉打。这一次,我破天荒地没有装圣母好言相劝,反而怂恿道:“嗯,你说的对,去吧。”

宛宁手中的鸡腿顿时不香了,她仰头问:“去,去哪?”

我品着手碗里的茶,慢悠悠地说:“长乐宫啊,你方才不是扬言要把承煜掉起来打替我出去么?别犹豫了,快去。”

“阿沐,你变了,你从前不是这样的。”她咬了一块肥的流油的鸡肉,边嚼边说,“唉,以前是我冤枉孙良娣了,她是个性情温良坚贞不渝的好姑娘。你大抵还不晓得这件事……她死了。”

我口中的茶猛然喷了出来,“啥?死了?咋死的?咳咳……”想到我要为了青南学一学温婉贤良,又端庄地将茶盏放下,心平气和道,“愿闻其详。”

原来孙家千金并不喜风流倜傥气宇轩昂的太子殿下,在嫁到东宫前便于闺中小厮暗通款曲,给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太子殿下戴了一顶比青水旁的桑树还苍翠欲滴的绿帽子。

丞相大人拿小厮的性命相逼,孙良娣忍辱负重,逼不得已嫁入东宫,与情郎多日不见,相思难耐,只得互通情书以解相思之苦。不料,东窗事发,被太子殿下发现,雷霆大怒之下将柔弱的孙良娣送回了娘家,待丞相定夺。

听到这儿我笑笑:“这算什么雷霆大怒?书中说‘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看来承煜还缺点儿君王气度。”

宛宁放下啃得只剩骨头的鸡腿,豪迈地拿起酒盅一饮而尽:“诚然,太子殿下没什么气度,可孙良娣却是个性情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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