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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俗(94)

因为程一其实比周肆大 ,按理说,周肆该叫程一一声“哥”的。但程一在少年时光里,都这么叫着周肆,叫着他“肆哥”。

所以这个称呼,含着他们俩年少时那种含蓄又热烈的情感。

他哪里想过,有一天会再从别人嘴里,听到“肆哥”这两个字?

他也没想过,这个人还是被自己拉来当挡箭牌的陌生人。

他突然洁癖发作似的丢开了眼前陌生人的手,踩着慌乱的脚步,向前趔趄了两下,艰难地往前走着,想从眼前的情境里逃离。

第48章 他先喜欢上,就是吃大亏

“程一一!”周肆是真急了,他抓住程一的手腕,下意识地想留下他,“别走。我——”

我什么呢?周肆“我”了半天也没憋出下文来。

他不是该解释一句什么?

是。

周肆是想跟程一解释的,他想在自己的爱人面前争取些什么,但这么一句话却难得他几次张嘴,又哽在喉头,难得他连草稿都不知道怎么打。

他,能跟程一解释些什么呢?

解释他来这里工作,是因为这里的钱好赚?

说实话,这里的钱确实比他老老实实当“码农”,周周“007”来说要好赚得多,而且在这里工作的环境、呼吸的空气,也比他眼里压抑、内卷的互联网行业的环境、空气,都要更适合他自己。

至少在这里他可以做回曾经的周肆,可以在光怪陆离的氛围里找回那个遗失了好几年的自由散漫的灵魂;可以在浑浊的舞池里和许多相似的飘浮起来的灵魂共沉沦;可以在暧昧的夜色里纵情声色,放空自己,再摇一杯酒,点两根烟,尝尝肆意而为的滋味……

真说起来,能在风情万千的人面前找回那种被众星拱月的骄傲感,又能在声色犬马里收获那点出格玩笑带来的欢愉,放到这世上,放到这个社会,哪个男人能不喜欢呢?

即便是一个平静的工作日夜晚,遇到寥寥的几个客人,都比在钢铁森林一般的高新大楼里看着窗外霓虹,看着略显拥挤的立交桥和桥上时明时灭的车尾红灯,又或是对着面容麻木的同事,码着无聊的代码的日子好多了吧。

程一这么想着,还是忍不住瞥了周肆一眼。

“你……”

周肆这个人啊,还和之前一样。

和程一在初中,在高中认识的那个混混没有差别。他的板寸头,他的凌厉目光,他的不驯顺的模样都回来了。和他这几年读研时陪在他身边的那个充满烟火味儿男朋友,判若两人。

好像之前他们在沿海度过的这两千多个日夜都是一场梦,是周肆营造给他的温情梦。

他现在才真正发现,周肆这种性子的人和他就是不一样的两种人。

周肆这种人呢,本来就属于这么个五光十色的夜晚,是因为周肆他主动靠近程一,才给了程一错觉,让程一以为自己给他画了个太阳,造了个白昼,以为这样就能得到不一样的周肆,这样就能得到一个和他相似的周肆。

没想到,到头来,还是程一他想多了。

周肆,只是周肆。

他就是野性难驯的那么一个人。

只是因为他也喜欢程一,才把自己放到了男同的位置,只是因为他也喜欢程一,才假装收敛了性子。看似老实,看似温柔,但实际上,周肆他可以风流不羁,可以风情不掩,更可以在风尘里八面玲珑。

不像程一。

和周肆的丰富多彩比起来,他就成了乏善可陈的那个。

如果提及从出生到现在的这二十余年,关于程一的一切,用“学习”和“一个叫周肆的人”就可以概括完全了。

连卫恣都说他很可悲。

是啊,他是可悲。

谁叫他是先喜欢上的那个人呢?!

他先喜欢上周肆,他就是吃大亏。

他先喜欢上周肆,他眼里、心里、世界里,确实就只装得下这么一个人。

他先喜欢上周肆,他就看不到这个人以外的别的东西。

他先喜欢上周肆,以至于这个人但凡对他的爱意有一星半点的回应,他都能摇起尾巴多活十年。

他是真可悲,也是真可怜。

可怜在周肆面前,他就是硬气不起来啊。

他也想像之前认识的一位学姐那样,生活里处得不开心,就和男朋友分手,再换个新的肯宠着她的男朋友;他也想跟周肆说,我不喜欢你在这里工作,不想你沾惹了一身别人的味道回家,和我躺在一个被窝;他也想破口大骂啊,就随便骂周肆一句,不用太重太脏的话,就哪怕是解解恨也好。

但他……他能想到的,能对周肆说出来的,最厉害的一句,就是刚才的那句故作成熟的“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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