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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手指是消消乐这件事(79)

作者: 冯弋 阅读记录

云夕干净挣扎着从香蕉皮上爬起来,回头一看,香蕉皮上印着她清楚的人形印记,一个大字形状。

云夕满脸通红,支支吾吾。

奈恩又问:“你受伤了?怎么会被蚂蚁搬回来?”

云夕不好意思说自己懒得走路,欺负蚂蚁脾气好,想搭顺风车,转移话题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穿越过来就遇到了这里的居民,这间房子是我们一起做的。”

奈恩指了指身后圆形的黄色房子。

这时从里面走出一群小人,真的是小人,如果说云夕现在只有一片树叶,大概十多厘米那么长的话,这群小人只到云夕的膝盖上面一点,像刚刚会走路的孩子那么大。

小小的东西大部分都会显得比较可爱。

这些小人披着各种各样的布,仰头望着她,其中一个白胡子小老头走了出来。

“既然你是我们建筑师先生的朋友,那么我们可以接纳你,陌生人!”

他自我介绍道:“我是这群人中年纪最大的。”

云夕蹲下身体,一个小巧精致的小姑娘伸出小小的手碰了碰她的腿。

云夕觉得她的腿现在对于他们来说应该就像大象腿一样,她伸出一根手指,那个小姑娘用拳头摸了摸云夕的手指

她的眼睛是蓝色的,大而有神,她哈哈笑着说:“我叫丁丁,这是我的朋友当当!”

她牵出一个小男孩,小男孩脸红红的,苹果一样的小脸仰望着云夕。

云夕觉得有点萌。

她尽量小声地说:“我是云夕,很高兴认识你们!”

白胡子老头哈哈一笑,一边用拐杖梆梆梆地敲着那个房子:“你一定是个好人,和我们的建筑师一样的好人,瞧,我们第一次住进这么宽敞的房子里呢!”

云夕仔细观察了那个圆形带刺的房子,越看越熟悉,她突然深深呼吸了一口,终于明白从一开始闻到的若有若无的销魂味道从哪里来了。

她默默转头看向奈恩,奈恩挑了挑他漂亮的眉毛,无奈说道:“这是我能找到的最坚固的壳了,将就一下吧。”

云夕缓缓开口:“我是绝对不会住进去的,因为,我讨厌榴莲!!!”

作者有话说:

第四十五章

平时不觉得, 但住在榴莲壳里,天天闻那个味道,云夕有点难以接受。

她问:“我们现在是什么情况?”

奈恩朝前走去, 示意云夕跟上。

白胡子小人姓吴,别人都叫他老吴头,他的个子就比蚂蚁大一点, 他们在云夕震惊的目光中骑上了蚂蚁,驱使着它们把香蕉皮搬进榴莲壳房子里。

奈恩带着云夕一直朝前走, 直到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果然,前面是一片花海。

平时不起眼的才有人手指长的黄蓝小花,现在足有云夕肩膀那么高。

她低下头,用手摸了摸凑到她脸旁的花瓣, 这真是一副奇妙的场景。

云夕双手抱住花朵的茎,一阵风吹过, 她随着摇晃的花东倒西歪。

周围全是随风起舞的花朵森林,云夕扑到比她脸大得多的花朵中间, 左闻闻,右闻闻,她大声喊道:“这些花的香味居然全都不一样!”

奈恩无奈地站在远处看着她,脸上挂着笑意。

他逆着阳光, 背后靠着一朵向日葵, 向日葵大大的花盘把他整个人牢牢地笼罩住,像是顶着一个小太阳。

云夕笑着朝他跑过去,正准备说话, 向日葵背后突然冲出一个不明物体, 它有云夕半个身体那么大, 有两片大而透明的翅膀。

奈恩紧走两步将云夕推到一边,两个人钻进花丛深处,躲在一朵花底下。

云夕透过头顶花瓣的缝隙悄悄往上看,只见一只巨大的蜜蜂仿佛直升飞机一样悬停在空中,它发出广场舞大妈用大音响放音乐一般直击心脏的嗡嗡声,压迫感十足。

两人屏息蹲靠在花垂落的树叶下面,这片树叶的阴影将他们的身体挡得严严实实的。

蜜蜂的头朝下的地方尖尖地竖着一根刺,这根刺细细长长地在空中划过,加上蜜蜂放大后身体上密密的绒毛,巨大的椭圆形身体,让人心惊胆战。

突然,奈恩用手戳了戳云夕,指了指她的口袋,云夕灵机一动,取出手机,对着花瓣缝隙间时隐时现的蜜蜂拍了一张。

【请对焦】

拍照失败了!由于云夕躲在树叶投射的阴影中,所以照相机自动打开了闪光灯。

这道灯光刺激了蜜蜂,只见它黄黑相间的身体随着重击人心脏的防空警报一样的嗡嗡声,蜜蜂直直朝着两人俯冲而下。

情况危急!

云夕在手机画面里看到蜜蜂越来越近,它挥舞着尖锐地蜂刺,那么长的蜂刺能把缩小的两人叉成肉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