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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不正常(124)

监控录像副本丢失。

警方经过初步调查,按理说应该将Party名单上的所有人都找来盘问,可前一天在警局却不见方彤,这说明警方暂时还没有联系到她,那么方彤是已经被灭口,是因为害怕而故意消失,还是因为会在警局见到凶手,或是被在门口撞到的宾客认出来?

更有甚者,凶手是否也见到了方彤,所以方彤避之唯恐不及?

那么,这个凶手是谁,已经呼之欲出了……

只不过,该怎么让樊小余相信呢?

恐怕只能走一趟方彤家,亲口听到方彤的证词。

***

几分钟后,樊小余和时夜一路驱车赶往资料上方彤家的地址,车程不远,但车内很是沉静。

大约是经过方才一番辩论,时夜累了,索性眯着眼就瘫在椅子里,享受片刻晨光的温情。

樊小余则透过后视镜扫了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一眼,也没有说话的**,一边开着车一边在脑海中挑这些证据的刺。

每当樊小余想到关键处,一个人的名字就会像是即将破土的春笋,耐不住性子的要浮出来,但每一次都被樊小余压了回去,并将关键处绕开。

她握着方向盘的手不禁收紧,指关节微微泛白,从心底生出极其不好的预感,而且直觉告诉她这种预感一定会应验。

于是她脚下油门一踩,将车子加速,车子跋扈的闯入方彤所在的贫民区,轮胎嚣张的碾压地面,然而这条街道年久失修,尘土飞扬,路面坑洼不平,还有许多小石子,因此整个车子就像是要借力飞起来一样。

飞驶不到两分钟,樊小余豁然踩下刹车。

时夜一个不防,身体立刻前倾,要不是有安全带,非得被她甩出去。

他看了一眼樊小余,正要说什么,目光却略过她的侧脸,看到窗户对面的门牌号。

方彤家到了。

***

两人下了车,时夜甩了甩一双大长腿,又揉了揉太阳穴,绕过车头刚踏上人行道,脚下就不禁一顿,静了一秒缓缓回身。

就见距离樊小余的车子几米之外,还停了一辆熟悉的高级轿车,只不过用色低调,又被树荫盖着,所以乍一经过容易遗漏。

时夜目光一定,望住车牌号。

看来,有人先一步到了。

与此同时,樊小余的手机发出短促清脆的提示音,有新的邮件进来。

樊小余站在街边,低头刷开手机,思绪还没有从刚才的猜想中□□,乍一看到邮件内容就愣住,有几秒钟没反应过来。

樊小余眨了眨眼,脑海中一片空白,直到时夜走上前,轻声喊了她的名字:“小余。”

樊小余一怔,遂皱着眉将手机屏幕按掉,收进兜里,随即面无表情的踏上那几个矮阶。

谁知,有一股力道却从后方微微扯住她的手臂。

樊小余脚下顿住,侧首挑眉,脸色比方才白了些,被头顶上照下来的暖阳打在白皙的皮肤上,几近透明。

可时夜却看的真真儿的,那一瞬间,自她眼中一闪而过的……是慌乱。

事实上方才在家里,时夜就已经在樊小余眼中捕捉到类似的情绪,只不过很轻很淡,那些情绪上还披着一层纱,没有被最后撩开。

而现在,是已经晾在青天白日之下了。

那么,是什么邮件在此时此刻让她情绪加重呢,而且进一步证实她不愿相信的事,和不愿意确认的那个人?

——方彤。

这个人名毫无悬念的闯入时夜的脑海,只可能是她。

方彤有债务危机。

方彤目击了案发经过。

方彤避开警察,因为就算做一个良好市民也不能将自己解救出水深火热。

因此,方彤病急乱投医,走了一着险棋。

是方彤,给樊小余发了告密邮件,因为无论是那个凶手,还是樊小余,都不缺钱,也不怕花钱掩盖真相。

只不过一个是出于自保,一个是出于朋友情谊。

没有丝毫犹豫,时夜百分之百笃定,樊小余绝对会花钱买走证据,保下凶手。

但恐怕……

时夜眉头紧皱,不好的预感一下子涌上心头,再也没有来时的那种闲适。

“小余,待会儿如果见到让你震惊的事,要尽量镇定,随机应变。”

监控录像副本丢失。

这里停着那个人的车,说明人还没有离开这栋房子。

最坏的结果,如果方彤已经是个死人了,那么他们就这么闯进去,只会触发两种结果,一,成为共犯,毁尸灭迹,二,同样被灭口。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性是方彤没有死,而且已经和凶手达成了金钱交易。

可偏偏,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凶手的手法干净利落,手法纯属,必然作案多年,是个老手,这说明他善于掩饰,擅长演戏,可以骗过身边所有人,更熟悉警方追踪的线索链,才能做到每一次都逃出法网,甚至从没有被怀疑过。

那么,这样一个凶手,他既然有这样冷静的判断力和行动力,又出于主动而非冲动的杀了这么多的人,他还有什么不杀方彤的理由么。

多杀一个方彤,永远堵住目击者的嘴,难道不是最上算的买卖么?

除非奇迹出现,凶手突然被雷劈了醒悟了,决定重新做人?

呵,绝不可能。

因此,方彤还活着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

屋外,时夜的话刚刚落下。

屋内,Bill的身影已经来到门口,耳朵不用贴在门缝上,也能听到只隔了一道门板两人的说话声。

时夜声音虽然不高,却像是针扎在Bill心口。

他迅速回身,脚步极轻的越过脚下的障碍物,拎起装着方彤尸体的旅行袋,另一手用力揪住阿坤。

阿坤却一动不动,恶狠狠地目光瞪着Bill,从牙缝里逼出来一句很轻的话:“他们已经找到这里,你说知道凶手是谁的可能性有多大?”

十有**。

可Bill却说:“不管有多大,现在先离开这里。”

阿坤一下子甩开Bill的钳制:“都知道了,当然是要一起干掉!”

Bill:“你疯了!樊小余是我的朋友!”

阿坤阴测测的笑了:“是你朋友,又不是我的。”

Bill又一次抓住阿坤:“我不管你杀多少人,总之樊小余不能碰。还有,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是跟我走,二是留下来,但我一定会站在她那边对付你!”

阿坤的眼神一下子锐利起来:“你才疯了!”

Bill静了一秒,将阿坤曾说过的话扔了回来:“你可以试试,我数到三。”

阿坤:“……”

Bill:“一。”

阿坤:“……”

Bill:“二。”

可这一次,Bill也没有数到三,阿坤就挫败的叹了口气,脸上一阵红一阵青,随即脚下一转,向后窗的方向走去。

Bill终于松了口气,见阿坤拿着笔记本,又看了一眼四周,大概确定没有其它证据留下,就算也来不及销毁了。

最后,Bill又看了一眼持续转动的洗衣机,跟上阿坤。

阿坤已经打开后窗,箭步登上台子,身体已经跳出,正回过身,要接过一百多斤的旅行袋。

然而就在这时,另一头却响起了门铃声。

Bill用力将旅行袋传给阿坤,但袋子太鼓太长,很费力才能穿过狭小的后窗。

***

门外,门铃响了一会儿,停了。

樊小余放下手,竖起耳朵听了下,只听到门里有什么东西发出的“轰隆”声,像是那种廉价笨重的马达发出来的噪音。

于是,樊小余又转而拨打方彤的手机。

不到三秒,门内就传出彩铃声。

与此同时,Bill和阿坤也不约而同的愣住,那手机铃声就从旅行袋中发出。

阿坤很快说:“快点,别磨蹭!”

说话间,旅行袋已经离开了后窗,Bill跳上台子,半个身体伸了出去。

手机铃声也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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