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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贱谁怜(24)

今日之前,我还口口声声称自己为“奴家”,今日之后,我已是已婚下堂的身份,是以只能称呼自己为“妾身”。

却不知是不是我眼花,泄天机每听到“妾身”二字,眉头便皱上一皱,流露着反感的情绪。

“你拿我送你的金佛和我做交易?”泄天机眯着眼,双眸闪烁着危险的光。

我想,他一定是觉得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了,才会这么恼怒。

我生怕狗急了跳墙,当下连忙安抚道:“不不不,金佛送了给我,那就是我的。莫非一懈哥哥还要趁火打劫的要回去不成?”

泄天机深吸一口气,望了望天,这才下了狠心一般道:“不,我送给女人的东西,从不要回。”

嗯,他可真是位大方多金的君子。

我在内心赞美他,口上也不忘讨价还价:“妾身还记得,那情哥哥还允了一颗大内夜明珠与我,本来妾身也是不想要的,可总怕会因此污了他一言九鼎的男子汉威名,不得已只得也应了……不如,那夜明珠也送给一懈哥哥当谢礼吧。”

泄天机着实愣住了,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嘴上“啧啧”有声,还拍了三下手掌称赞我算盘打的精妙。

我心跳如雷,明白再得寸进尺下去,唯恐会被他先奸后杀再暴尸荒野,这才怀着感恩图报的心,抖着手强装镇定的摘下头上的珠钗与颈子上珠链,碎步上前,举高给他看。

“这两个物件本是妾身那遭瘟的前夫送的定情信物,也是不该拿出来做买卖的,可偏偏有人说它们是号令群雄的三宝之二,想来也不会错吧?现下,妾身也一并拿出送与一懈哥哥,还请笑纳。”我品着词儿,一口气说完,盼望他尽早拿走烫手山芋。

戏文里也都说过,但凡拿着天下至宝的人都是配角,是要被灭口的,只有那最后拿到宝藏的家伙才是主角。既然我并不清楚三宝的用途,也尚未证实这种流传可信与否,倒还不如先送了出去,免得惹祸上身。再者,玉佩在我身上,别人就是拿着二宝也没用处,而我就此送了前夫的东西给情夫,也算给前夫戴了绿帽子,一举数得。

泄天机接过二宝,还一并握住我的手,静默了一瞬,待我欲提醒他男女授受不亲之时,却不防被他一把拉了过去,抱了满怀。

窝在他的怀里,我微微挣扎,半接纳、半抗拒的不知如何是好,难免显得欲迎还拒。

他似是感到我的不安,便低声与我说话,莫名的安抚了我的烦躁。

望不见他的神情,只能听到他柔情似水的声音,似掺了蜜糖一般念叨在我耳边:“那天跟你道别后,我的胸腹便空空的,本以为是饿的,便飞身到夜市那边吃了三碗猪肉馅馄饨,哪知吃完了胸腹之间却依然有一处空落落的……晓泪,得知你被休了,我很是高兴,急忙赶去时,却不见你的身影,只得先将你的嫁妆偷了出来,沿路追赶……也幸好,你们在贾家大门前制造了一场混乱,那条街的人都知道你们往这个方向来了,免去我一番冤枉路。晓泪……不如,咱们和好吧。”

不知怎的,泄天机勒的我喘不过气,我却一点也不想他放松,听着这些话只觉得心口暖哄哄的,也不由得想到一位伟人的话:“天涯何处无芳草,财色兼收不能少。”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第十六章

(上)

要成为群众心目中的主角,首先就要有一个强大的背景,才能展开强大的人生。

若是出身农家的,理应混个被王孙贵族的爹、娘遗弃的身份,长大之后真相大白,自此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若是出身武林世家的,也该是个黑道魔头与白道圣女因爱结合的产物,因种种误会被迫离开双亲,成年后发奋图强,励精图治,自此成为武林盟主这类的传奇人物。

同理可证,若是生来就是个养女,好歹也该是某个大人物被仇家夺走的爱女,虽然不可避免的陷入了种种不伦之恋,却依然上进自取,终于出人头地等等……

诚然,作为养女的我,不论之恋是陷入过了,却不是什么大人物的爱女,只能靠非常手法争取一席之地。

那日,我与泄天机达成了协议,与十三一同赶路到京郊的一所宅子里,由于天色蒙蒙的黑,我很难看清宅子的规模与景致,却依然能从房间内的摆设揣测到宅子的派气,不由得产生了“民间看相术士泄天机如何买得起豪宅”的疑问。

当晚送还金佛时,泄天机笑着推拒了,待我疑惑的问了原因,他说了一番意味不明的话:“金佛就算是我申请当你的合伙人的见面礼,以后的好处,自然也能多拿一些。”说罢,他微微挑起我的下巴磨蹭着,被我一手打掉,心慌意乱的不明他所谓的“拿”是说人,还是说钱。

我又问了那夜明珠和二宝如何处置,泄天机又答:“那自然算是我为你投资的抵押品。”

望着泄天机说话时的神态,尤其是他深邃的双眸,我正努力琢磨着他的逻辑问题,却听宅子的下人前来回报寻不到十三弟,我与泄天机相视一眼,一同奔出屋子寻找,终于在被五花大绑的车夫身上找到一封信。

信大致内容是说十三决定独自闯荡一番,待三年五载以后出人头地,证明给我看。还对我信誓旦旦的保证他不会看破红尘,也绝不会走上歪路,届时,他会给我人人艳羡的一切一切。

看完信,我只有一个念想,十三还是那个十三,天真无邪的十三,不懂人心险恶,不懂“出人头地”的背后代价,这样冒冒失失的闯荡,势必要吃亏的。但我转念一想,又觉得若是十三能出去磨练一番,也会成熟许多,假以时日,兴许他会在外找到更合适他的女人,再生十三个胖娃娃等等。

泄天机似乎看出了我的担心,对我道:“不经一事不长一智,生为男子本该出去历练、历练火候,等他回来了,也许就会想通了。”

我看着泄天机,忽而觉得此人有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回忆以往种种,不难发现他的口才与思维,皆能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善于察言观色,属于一种变相的体贴,莫非这就是民间第一术士的生存本能?

我俩一起回了我的房间,我给他倒了一杯茶,又请他坐到桌边,称有事相商。但我思索良久,也不知从何启口,不由得烦躁着,直愣愣的盯着他瞧。

“怎的这么看着我?”泄天机颇具玩味的冲我笑着,懒洋洋的姿态毫无掩饰。

我想,抛开玩世不恭的态度,泄天机绝对是一个值得学习的对象,只是不知道他愿意教我多少。

“你想过收徒弟么?”问完后,我仔细折好十三的信,放进信盒里,这才抬起头看他,他恰好侧过脸垂下眸子,状似沉思的留给我一个完美的角度。

不知怎的,我很自信他会应了我接下来的条件,只是代价,尚需商榷。

“你要拜我为师?”

当泄天机再抬起头时,他的笑容里多了一丝兴趣,为他整个人都蒙上一层迷人的光,只可惜儿时的我时常做着满眼红光的梦,致使我对红色有种莫名的厌恶,尤其厌恶大男人穿着红袍到处晃悠,是以,每逢我觉得他魅力出众时,都会被这身颜色瞬间激醒。

“哪儿的话,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我已有师父了,怎能中途改换?只是,我对生意一窍不通,本想做个小买卖营生度日,却怕遭人蒙骗,找个师父教导总是没错的。再说,你、我既然合谋生意,我又怎能让你只出钱不出力呢,为了方便你监视我是否亏空,倒不如一并教教我,省人省力。自然,我也会算些学费给你,定不叫你平白授课。”我刻意操着做作的笑容,主要是不知道该用什么嘴脸面对一脸算计的他,唯有如此。

这下,泄天机沉思了许久,久到我忍不住托腮看着他半响,又忍不住找出笔墨对着他描绘起来,待我大作初具规模,他才抬头望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