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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流浪小白狼拐回家(2)

作者: 董王百万 阅读记录

朝归又应:“是,父君。”

纸鹤无风自燃,黑雾在纸鹤燃尽的一刻尽数消散,恍若未曾存在。

朝归恭恭敬敬等黑雾散尽,才扭过头来,什么矜贵骨气执拗强横都变成飘着油花的甜笑,含羞带怯的喊:“珩尧。”

他呼吸不由得一滞。

是的,被捡回来时,那人自顾自的就给他安上了新名字。

他叫珩尧。

虽然百般抵抗,甚至差点把朝归眼珠子挖出来,他还是不得不叫珩尧了。

当时朝归把他压在身下,脸上的血顺着鼻尖一滴一滴往下淌,身上全是被他爪子挠出的伤痕,有些地方还缺了皮肉,殷红鲜血泉眼似的趵趵往外喷。

就这样,朝归还能按着他的爪子,带着百倍耐性哄着央求:“你狼族的名字太长我记不住,珩尧,你就叫这个吧,我喜欢你叫这个名字。”

也不知是那满身鲜血不要命的样子吓得,还是那恶心腻人的央求哄成了,总之,珩尧就成了他的名字。

他本名也确实挺长,是声嗷呜嗷呜呜呜呜呜的狼嗥,意思是雪山的珍宝。

心情好时,他与朝归浅谈过,朝归忽闪着合欢花一般浓密的睫毛,眼里全是他的倒影:“你不是雪山的珍宝了,你是我的珍宝。”

气的他又啃朝归手腕一口,留下坑坑洼洼一排流着血的小血洼。

自从锐利的爪子被谭娘磨得圆润后,珩尧就剩下一口好牙了。

朝归从不轻易生气,或者是,他对珩尧包容度高的简直要上天,哪怕被小狼崽子抓得差点毁容。

他也只是接受谭娘的建议给珩尧栓了几条锁链。

金缕锁,一条五百上品灵石,贴近皮肤的地方就像是用丝绸轻轻缠绕,根本不会导致任何不适,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尤其扛得住小崽子磨牙。

珩尧不知道自己何德何能被这个神经连胳膊带腿拴起来。

他在妖界长大不假,但并非王族,是最最低下的阶级,一群孤儿半乞讨半厮杀艰难长大,和没法发芽的草籽一般轻贱,不然也不会被当做殿后的弃子整个扔在战场上。

那男人说勾结妖族,跟妖王皇子攀攀交情说不定有所回报,跟他一起以天为盖以地为床?

四下看一圈,处处镀金嵌宝看不见边,四扇屏风上花蕊绽放硕果挂枝,甚至仙鹤还能舒展羽翼,在松树云雾中飞腾,和活得似的全都会动。

再想想那人送给他那些有价无市闪烁着月光冷香的灵草仙药。

珩尧心中笃定,朝归疯的没救,得找个机会逃出去。

他偷偷藏起来一些灵草,等着逃出去卖掉,找到阿大的故乡,临近雪山的小小部落。

眉梢带疤牵着小崽子的雌狼,就是阿大的妻,他会是为她们接风挡雨最坚固的盾,披荆斩棘最锋利的剑。

至于朝归,他保证在逃脱的时候不弄死自己的救命恩人。

妖魔大战,妖魔亦殊途。

珩尧肚子里小算盘打得响亮,心里欢喜,那因为重伤收不回去的耳朵也像是被风催动摇摆着,连尾巴都透着一股欢欣。

看起来真的很好摸。

朝归正襟危坐在床侧,蜷曲手指不由自主的勾了勾,就好像已经摸到什么一般。

他在压制着自己摸摸那耳朵尾巴的欲望,因为谭娘跟他说,他与珩尧关系还没有到这种程度。

珩尧会咬他。

有时候还咬的很凶,深可见骨,血流如注还撕下块肉丢在一旁。

谭娘对于这小狼崽子养不熟的程度叹为观止十分不满,甚至建议朝归换一个来养。

但朝归觉得眼前这位简直泛着光,真是哪儿都透着一股机灵的可爱和憨态,他父君把他打死都不愿意换那种。

何况他父君还没把他打死,只是赏了他三百鞭。

他每次跟珩尧讲话,十有八九对方不搭理他,十有二三还会被啃上两口。

朝归还是觉得自己私离禁地跑了百里这事做的太对了。

于是他就着自己欢欣雀跃的心跳,小心翼翼用指尖轻轻点了点那白色毛绒绒的耳朵尖。

珩尧果不其然从喉咙里憋出呜呜声,抬头给了他一口。

不过这次没连着手掌一起咬断,只是上下留了两排牙印,又开始哗哗流血。

朝归不以为然抽回手来,用锦帕包着,省的血流到床上弄脏对方衣服:“我去给你端药,你等一会,我马上回来。”

说的好像他现在能跑似的,珩尧翻了个白眼,背过身去用脊背对着身后的疯子,不再理他。

敏感的耳朵被触碰到的地方还带着丝丝凉意,有些微不适,让珩尧忍不住蹙起眉头,用手指揉捏。

小狼崽子实在想不通,朝归一个魔族,怎么整个人冷得和雪似的,还得是雪山巅峰上夹着冰粒子,被风吹起犹如刀子那种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