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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流浪小白狼拐回家(1)

作者: 董王百万 阅读记录

如何把流浪小白狼拐回家

作者:董王百万

文案:

魔君之子竟然惨当替身,是道德的扭曲还是魔性的沦丧?

被魔君痛扁一顿锁进大型小黑屋的朝归痛定思痛,来不了下克上,不如试试养成系啊。

唯一的属下谭娘倾情推荐:“这狼崽子不错,长毛,活的,定能与殿下举案齐眉化蝶同归。

起初,奄奄一息的狼崽子百般抗拒:“放开我,别过来,原谅我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

后来,他爬上万丈高崖,黑雾翻涌隔绝天日,万径生灵泯灭,重回孤岛,只为心头那朵格桑花。

珩尧抓着心上花,尾巴划桨似的摇摆,咧嘴露出两排白森森的尖牙:“媳妇儿贴贴。”

内容标签:强强灵异神怪情有独钟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朝归┃配角:珩尧┃其它:

一句话简介:不许捡别的妖,我已经住你家了。

立意:被深爱着会给予你力量,深爱着会给予你勇气。

第1章 第一章

冷得彻骨。

他之前从来感觉不到这感觉,因为他是狼妖,厚厚的皮毛足够抵御外来的寒冷。

现在只觉冻得手脚失去知觉,连推开身上压的尸体都没有力气。

呼吸也开始滞缓,带着恢恢的嘶气声,眼前渐渐一片灰白的模糊。

他要死了,就死在这里吗?

他的魂魄会在雨水冲洗血迹前回到草原,依附一朵还未绽放的格桑花儿上吗?

临行前同胞们约好了一起回家,阿大说自己的妻肚子里揣了崽子,等活下去就能领了赏钱回故乡。

阿大说部落临近雪山,可以让他带着自己的小崽子,寻找雪山之上热气腾腾的深潭,带着浓郁药石味道的灵草。

说自己的部落一定会喜欢接纳他,会有最娇俏俊美的雌性邀请他篝火下共舞,耀眼的朔月祝福他。

现在大家都被杀死,幻化不成人型,卷曲的断臂残肢,在疮痍战场冷冷凄雨下泛着鱼肚白的尸体。

浓郁的血腥味弥散不开,夹杂鲜血的利刃反射着冷厉的月光,风中送在远方狼族带着血泪的悲嘶。

他们都死了,他也要死了。

“朝归,这个还活着。”一只白瓷细颈花瓶支着枚人类女性脑袋,啪嗒啪嗒一蹦一跳,看到他还在喘气就扭过头去喊人。

朝归,是谁?

有人急匆匆三两步冲过来,冲着他的脸望一眼。

是张比白瓷还白上几分的脸,一绺卷发弯弯压在额上,衬得眉心朱砂痣更嫣然待放,明亮的眸子闪烁着熠熠光芒,比天上的星星都要闪耀,脸上带着欣喜又甜蜜的笑。

“他有毛毛,看着很好摸。”那个名叫朝归的青年冲白瓷花瓶说,“我喜欢他。”

白瓷花瓶欢喜地蹦跳:“那你就问问他,愿不愿意当你的心上人,和你一生一世一双人。”

开什么玩笑,谁要跟奇奇怪怪的家伙一生一世一双人。

没有力气开口了,他只能竭力瞪着眼睛以示抗议。

只是他现在要死了,瞪着的眼睛也因瞳孔扩散变得雾蒙蒙,比起以前野兽式的狠厉愈显温和。

朝归更加欢喜:“你看他都不辩驳,我选他了,谭娘。”

谭娘也开心不已:“这次一定能行。”

心里骂了这两个疯子十万八千遍,但到头还是被那人捡到怀里抱着,飕飕冷气从朝归身上灌进来。

冻得本就不清醒的意识更加深沉,在昏迷之前,他听见那个冰块似的朝归雀跃说着一句又一句。

“他是妖族,自然不会喜欢父亲。”

“魔族和妖族打这么一场,他也不会喜欢我父君。”

“我会陪着他,等他养好伤,爱上我。”

“我要叫他,珩尧。”

“是,但我不会送他走,父君,我喜欢他,他将来也会喜爱我。”

睡得正迷糊的他猛的坐起,看见朝归正跪在地上,与浮在黑雾里的纸鹤争辩,他一动,扯得锁链稀里哗啦作响。

纸鹤替代男人发声,黑雾虚虚混杂成一个人型轮廓,用手托着纸鹤,那声音沉稳铿锵,不怒自威,带着难以掩盖的萧瑟杀气。

“朝归,我允你开山府邸,不是为得方便你和妖族勾结。”

朝归脊背顶得板正,语气也极尽执拗:“魔族的人都敬您怕您,没人愿意只爱我一人,我原以为昌书魔君不爱您,就能爱我,没想到他也思慕上仙甚至——”

“朝归!!!”男人一声厉喝,连黑雾都禁不住那愤怒抖动扭曲,过了片刻才回复成原型,“不许提那家伙,也不要再提上仙。”

朝归低头:“是,父君。”

男人冷哼一声:“你私自离开禁地,又擅自闯入妖魔战场,领鞭三百,半年不许再离开宅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