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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唐(266)

“宏毅陷在城里?”

郑言庆顿时有些慌乱。

临离开荥阳的时候,郑仁基千叮咛,万嘱咐,请他照顾好郑宏毅。崔夫人更是舍下脸面,求郑言庆要护着郑宏毅周详。而且言庆也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会保护好郑宏毅,让他平安返回。

郑言庆对郑家的感情不深,但是对郑宏毅,却是交情不浅。

毕竟从小一起长大,虽则两人接触的时间不算长,可每一次见面,郑宏毅总是‘哥哥长,哥哥短’的唤他。如今听说郑宏毅生死不明,陷入城中,郑言庆立刻紧张起来。

“你为何不寻他一起突围?”

“乱军之中,哪个又能顾得上这些?”

“你,你,你……混蛋!”

言庆气得一巴掌抽在了郑醒脸上,“我等同宗,自当生死与共。你在大将军面前进我的谗言,我可以不理。可宏毅……却是安远堂下的独支。你竟然对他不管不问,难不成是想安远堂断绝了血脉?”

“你……”

郑醒刚要发作,可是在言庆灼灼目光下,竟说不出话来。

郑言庆深吸一口气,厉声问道:“有谁知道,宏毅是在城中何处安营?”

“我知道……”一名郑氏乡勇站起来,大声道:“我记得宏毅少爷把营寨扎在了罗郑遂空寺旁边。对了,他好像是和冯家人驻扎在一起。不过,高句丽人好像就是从罗郑遂空寺杀将出来……”

“沈光,随我前去接应宏毅……

其余人,立刻退守南水大营。谢校尉守在那边,先稳住阵脚,而后杀将回来,重夺平壤城。”

郑言庆说完,翻身上马,急驰而去。

沈光等虎卫二话不说,也纷纷上马。那名先前告之言庆,郑宏毅下落的乡勇,也抢过一匹马来,随后追了上去。

“郑少爷,我知道罗郑遂空寺在哪儿,我带您去!”

他这一动,又有十几名乡勇跟上前去。余者目光,齐刷刷向郑醒看去,一名族中子弟上前问道:“大公子,咱们要不要也跟过去?”

郑醒被言庆打了一巴掌,眼中泛着一丝怨毒之色。

闻听,嘴角一撇,冷冷道:“尔等去送死吗?这四面八方全都是高句丽人,而且他们已经发起了总攻。现在过去,死路一条……想死的话,只管过去。那郑言庆想做英雄,我却不想。”

众人闻听,全都沉默了!

荣耀和生命……

他们虽然渴望获得功勋,得到荣耀,但若是为此付出性命,却有些不太划算。

“都不去吗?”

郑醒冷声道:“那就随我退回南水大营,先稳住阵脚,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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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乙密:高句丽将领,平壤牡丹峰上,有乙密台,纪念此人。

第三卷 将军百战碎铁衣 第032章 平壤一夜(四)

平壤城内,早已乱成一团。

在这座带有明显汉家风格的城市里。里坊交错,笔直宽敞的大街,显得是错落有致,颇有几分长安、洛阳的气象。当然了,也仅仅是模仿罢了。城市的格局不算太大,面积也很小。

进入平壤之后,让人感受更多的,是一种莫名的压抑感。

隋军在攻入平壤之后,把里坊的围墙几乎全部拆除,为的是防止高句丽人在里坊中设下埋伏。

但来护儿没有想到的是,高句丽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还敢反击。

纵兵一日,来护儿等同于失去了对部下的控制。所以当高句丽人从罗郑遂空寺突然杀出的时候,隋军完全没有防备。加之来护儿正在外廓府衙中宴请各府将领,更使得隋军群龙无首。

也不清楚究竟有多少高句丽人在袭击他们,一下子就乱了阵脚,以至于一下子就乱了阵脚。

当高句丽人从内廓皇城杀出之后,平壤城是一片混乱。

而在城外,成千上万的高句丽人出现,更使得隋军一下子陷入溃败之境。

麦子仲当晚值夜,其麾下有三百扈从。外加他官拜校尉之职,所以手中共握有六百兵卒。

可这六百人,在一个极度混乱的城市里,全无半点用处。

特别是当城外的高句丽士兵开始涌入平壤城的时候,六百军卒,简直微不足道。从内廓午门一路杀出来,麦子仲的六百军卒,损失惨重。好在他不断收拢溃败军卒,使之麾下保持有三四百人的数量。饶是如此,面对着城中越来越多的高句丽人,麦子仲也不禁感到绝望。

横刀纵皮横抹,刀口已经出现曲卷。

麦子仲浑身上下,就如同是在血浆里浸泡过一样,成了一个血人。

他一手执盾,一手握刀,大步向城门口冲击。同时不停的唿喊,示意部从跟上,黑脸在火光下,变得无比狰狞。

战马早已经战死,他只能徒步而行。

“儿郎们,前面就是城门,杀出去……杀出去才有活路!”

两杆长枪唿啸着刺过来,麦子仲曲臂用盾牌护住身子,铛的崩开铁枪,旋即猱身而上,一刀噼翻了一名高句丽士兵,手中长刀顺势一抹。脚下蓬的一个踏步,身形随即一扭,躲过一杆长枪,而后长刀横抹,撕开了一名高句丽士兵的咽喉。

“随我杀出去,杀出去!”

麦子仲厉声唿喊,然则越靠近城门,高句丽人就越多。

到了最后,几乎是寸步难行。每跨出一步,都需要耗费巨大的精神。

身后的扈从,也越来越少。耳畔不断的传来熟悉的惨叫声,让麦子仲的心神不断颤抖。自从四年前,他输给了郑言庆以后,就返回长安。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地,每日在家中苦练武艺。

打架斗殴的事情,他再也不参与。

即便一些昔日的好友找上门来,他也是闭门不出。

四载苦练,麦子仲自认比四年前进步不少。连麦铁杖都称赞:子仲的武艺,已登堂入室,他日定能超过我。

此次隋炀帝征伐辽东,按道理说。麦子仲不必参加。

然而,他却义无反顾的加入其中。

理由非常简单:他不想借助家人的力量,他要建立军功。

郑言庆身为云骑尉,已超过了他。所以他要反超郑言庆,压住郑言庆,扳回昔日的那一局。

事实上,从抵达掖县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已开始接近。

率先在沙卑城集结,率先抵达海浦……几乎每一步,他都走在郑言庆的前面,更参与了平壤大捷的战事,斩杀敌将六人,可谓功勋卓著。当他在平壤城下建立功勋的时候,郑言庆才刚刚抵达海浦。至少在那时候,麦子仲很得意。不管郑言庆是因何未能参战,他已超过言庆。

可谁又能想到,这风云突变……

大胜一下子变成了溃败,自己还陷在了平壤城中。

“少爷,小心!”

麦子仲这心神一分,手底下自然出现破绽。在战场上,这心思可不能乱分……否则就会丢掉性命。一名扈从眼见一杆长枪刺向了麦子仲,而麦子仲却恍若未觉,不由得心中大急。他纵身冲过去,挡在了麦子仲身前。长枪穿透了他的身子,扈从发出一声惨叫,倒在血泊中。

“麦福!”

“少爷,休要管我,快点走!”

扈从大吼一声,一刀噼断了长枪。将那高句丽士兵砍翻在地。

但旋即,四五杆长枪,瞬间又穿透了他的身子……

麦子仲不敢再有半点懈怠,一路噼砍,只杀得平壤长街,血流成河。可是他冲的越猛,身后的扈从就越少。等杀到城门楼下的时候,身后只剩下二三十人,而且大半都身上有伤,难以再战。

难不成,老子今天就要交待在这里吗?

麦子仲眼看着越来越多的高句丽人向他涌来,心中不由得苦涩万分。

狗娘养的郑言庆,真是他娘的运气好……原以为这次他要倒霉了!可没想到最后,倒霉的还是我!

也不知道,若我真的死了,翠云是否愿意为我流一滴眼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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