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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121)

刘阚今天可以杀萧何,明天也能杀了你放。

千日防贼,整天提心吊胆的活着,那滋味可不好受。别看刘阚答应任嚣化解此事,但阴招不止是你李放会耍,别人同样可以使用,而且比你使得更好,更毒辣……莫忘雍齿前车之鉴!

李放真的是被吓破胆了!

清晨第一缕阳光洒在沛县城中,曹参背着一个土黄色的包裹,足蹬双耳麻鞋,一袭青衫,在柴门外停了脚步。犹豫片刻之后,抬手轻叩门扉,同时沉声道:“嫂嫂开门,我是曹参。”

柴门被拉开,王闾探出了半个身子。

“参,这么早来,有甚事?咦,你这打扮,好像要出远门……可是县主大人,派你去公干?”

曹参摇摇头,“萧大哥好些了嘛?”

“在屋里躺着呢!”

王闾让出路来,颇秀气的面庞,显得很苍白,“你说这又是何苦呢?白白的受了这一箭,险些送了性命。我早就和他说过:莫要掺和到里面去……他一个小吏,怎是那头老罴的对手啊。”

萧何没有死?

呵呵,当然没死!

自决定出手帮刘季一把之后,萧何就知道,自己不可避免的要站在刘阚的对立面。以刘阚对付雍齿和刘邦地手段。他绝不会轻易放过自己。所以从那一天开始,萧何就一直在提防。

从夏侯婴那里寻来了一件襦甲。贴身穿好。

所谓襦甲,也就是普通士兵平日里所装备的黑襦,具有一定地防御能力。穿上去也多些保障。那天从树林中射出的冷箭。大约有二百步左右的距离。如果是普通地箭支,最多也就是划破点皮。可萧何却没有想到,刘阚居然又耍了一次回马枪。灌婴去而复返,雷霆一击。

灌婴能挽六石硬弓,一百五十步之内,能贯穿铜甲。

二百步地射程。虽然会使威力减弱,但如果只是穿着普通的衣服,照样难逃一死。

双方的交锋,都少算了一些事情。

刘阚忽视了萧何的警惕性。而萧何也看轻了刘阚杀他的决心。利矢被襦甲挡了那么一下,微微偏离了要害。但这一箭的威力,也差点要了萧何地命。如果不是李放现在对萧何很倚重,找来了沛县最好的郎中为萧何及时的治疗,那萧何可就真的没命了。功亏一篑,图之奈何?

李放老实下来,刘邦如今呆在丰邑。死活不肯回来。

刘阚走了。审食其不是个惹事儿地主儿。萧何也算是放下心来,可以老老实实的在家养伤。

一晃过去了二十天。身子骨还是很虚弱。

曹参安慰了王闾两句,在心中轻叹一声,迈步走进了内室。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药味儿,让人感觉很不舒服……窗户上挂着厚厚的帘子,遮挡风邪。虽然已经过了立秋,可秋老虎仍在肆虐。一进屋,曹参就感到了一股子难耐的气息。

眉头一蹙,曹参的目光,落在了正倚着褥子,强撑着想要做起来的萧何身上。

“萧大哥,您怎么起来了?”

曹参上前一步,搀扶着萧何坐好。看着他苍白,没有半点血色地脸,曹参心里不禁哀叹一声。

萧大哥啊,您这又是何苦来哉?

“参,这么早来,是出了什么事情吗?”

萧何地声音远不如从前那般洪亮,很低弱……

曹参连忙摇头,“没出什么事,萧大哥莫要担心,还是好好的静养为上……萧大哥,我今天来,是准备向你辞行。我想要离开沛县,出去闯荡一下。我已经二十七了,该做些事业了!”

萧何显然预料到曹参地来意,闻听不由得一怔。“参,你要离开沛县?”

他旋即握住了曹参的手,“参不走可以吗?留下来,咱们一起来营造一个好家园,行吗?如今太平盛世,皇帝两年两次巡狩东方,再加上那个……沛县一定会热闹起来的,你干嘛要走?”

此时此刻,能预测到天下在不久之后会大乱的人,并没有多少个。

除却刘阚这个异数之外,也就是一群不安分,企图破坏这平定的六国遗民。萧何生于沛,长于沛,对那六国贵族所谓的亡国之恨,并不非常强烈。其实,市井小民哪有顾得上这些?

周灭商朝,分封天下,有数百诸侯国。

历经春秋战国五百年,七雄争霸到老秦一统天下,这国家的概念,对于萧何这种小民来说,并没有深刻的影响。若说起来,沛以前也不是楚国的领地。在秦孝公时,楚国吞并了二十四国,才有了今日的疆域。沛也是被吞并的国家,甚至没有人记得,那时候的国号是什么。

所以,萧何不会如刘阚那样有危机感。

他所想的,所做的,都只是为了沛县这个家园。根深蒂固的乡土观念,从骨子里影响着他。

对于萧何的请求,曹参有些犹豫。

但片刻后,他还是坚定的摇了摇头,“萧大哥,沛有你已经足够了,我只不过是个多余的人。

我想出去走走,看看……也许混的不如意时,还会回来。

今日我来,一是向您告辞,另一方面。有一肺腑之言,向与兄长倾诉。”

萧何正色道:“我洗耳恭听。”

“沛。非沛人之沛,是秦之沛。兄长,凡事莫再强出头……您的心思我能明白。我也不想劝您改变。可是。莫要被这沛县三丈城墙围住了胸怀,有些时候,还应该要看得更长远些。

李放,非正人君子。

刘季也不是善良之辈……

话就这么多,兄长当三思之。天也亮了,我正当启程。老任还在城门外。等着给我送行呢。”

萧何一言不发,看着曹参起身往外走。

“参,你要去楼亭,对不对?”

曹参的身子微微一颤。在片刻犹豫之后,背着萧何,点点头,“楼亭建仓,正百废待兴之时。

阿阚兄弟手边地人不太足,所以邀请我一同前往。

朝廷在开春后,将会从三川郡和关中迁八百户至楼亭。所以年末必须要建仓完毕。我也想过去看看。”

萧何闭上了眼睛。缓缓躺下来。

“参,一路多保重……他日若过的不开心。就回来吧。”

“兄长,您也要保重!”

当曹参迈步走出内室地一刹那,萧何心里突然生出了一种悸动。从现在开始,参和我,将会走上截然不同的两条路。我错了吗?我只是想……孰对孰错,也许要在以后才能得到证明吧。

已进入了仲秋,刘邦终于安下了心。

刘阚离开沛县一个多月了,除了萧何的事情之外,再也没有发生其他地事情。萧何虽大难不死,却变得留恋病榻。说实话,这件事不仅仅是让李放感到害怕,刘邦同样是毛骨悚然。

几曾何时,那个刘家子竟然已强大如斯?

把玩着手中地亭长印绶片刻,刘邦顺手拿起放在身旁的一顶竹冠。冠,是士的象征。

可刘邦并不是士。

所以他不可能像刘阚那样,可以佩戴黑冠。但心里又很不甘,于是煞费苦心的鼓捣出了一顶竹冠。不同于普通的冕冠,刘阚这顶冠,是用竹皮做成。在阳光下,竹皮能闪闪发光,看上去颇为醒目。这也正是刘邦所需要的效果,特别是那竹皮之上,还有浓淡相间地纹路。

刘邦本就生的仪表堂堂,带上这顶冠,倒更显出了风范。

刘家子走了……我刘季又回来了!

刘邦肃容正冠,然后披上李放派人送来的官服,站在铜镜前,左看看,右看看,微微一笑。

很有威严嘛!

刘邦自言自语。

其实,亭长也就是个芝麻绿豆大小的官,但工作繁忙而琐碎。

有上官抵达停留,亭长就必须要吧房舍准备妥当。赶路地官吏抵达时,亭长需要出门迎接。

还要很恭敬的引领至亭内,在给以问候。

除此之外,要管理户籍,还要担当这一亭治下的治安工作。刘邦原本是个以粗野而闻名的人,说难听一点,就是无赖流氓。可经过这一次的事情之后,刘邦对仪表变得有些注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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