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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家不聚头(22)

作者: 凌云桃花 阅读记录

第二,这份他和那个男孩的亲子鉴定,是用非法手段采集的检材进行的比对,同样不能作为呈堂证据使用,只对你自己有用,你信是它,不信也是它。”

余霞问:“这份鉴定是明明白白写着他们是父子呀,怎么就不能用了?”

江离说:“我问你几个问题你就明白了。你先看这鉴定上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余霞:“大周!”

“孩子呢?”

“小周!”

“大周是谁小周又是谁?”

“大周是周流,小周是那个孩子啊!”

“怎样证明?户口本呢还是身份证还是证人证言?”

余霞想了想:“证人证言?”

江离:“证人证言,谁出来作证?那个侦探吗?”

第15章 生亦何辜,稚子滴血验爹娘

余霞似有所悟:“小崔当然不会出来作证,那您这么说他婚内搞出这个私生子,白生了?不用受法律制裁?”

江离说:“你还是要先搞明白,你追查他私生子这事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离婚分割财产呢还是怕他将来和你的孩子抢遗产?”

余霞突然被江离点醒了似的:“啊,江律师,你不说我还没想到呢,这孩子以后跟我的孩子争遗产咋办?”

江离哭笑不得:“余霞,咱们想事得抓住重点,你的二宝是离婚后出生的吧?”

余霞说:“对呀对呀,当时离婚时已经怀孕了,不过我想反正是假离婚,没关系。如果知道他这样,我也不生这个孩子,我生下他干什么呀我?”余霞说着说着又哭了。

江离把手巾纸盒推给她,接着说:“你这个孩子的户口落在你名下对吧?父亲一栏怎么写的?”

余霞用纤细的手指擦着泪:“父亲一栏空着。”

江离说:“我当然知道,我在派出所干了那么多年。所以你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还没弄明白呢对吧?”

余霞说:“可是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啊,两家老人都不知道我们已经离婚。”

江离说:“我给你假设一下吧,如果你周流突然去世,他的财产怎样继承?”

余霞说:“是不是我没有继承权?”

江离说:“你还真不一定没有,你的小宝却不一定有。继承遗产时要提供的最基本的证明文件是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你怎样证明你家小宝的父亲是周流?”

余霞的脸一下变得煞白,仿佛周流真的死了并且仍下一大堆财产,她的孩子却无法继承一般:“那江律师,您说怎么办?”

江离说:“所以,现在应当着急做亲子鉴定的是你的小宝。你可以证明这个孩子是你的儿子,因为他是你生的,凭分娩就可以证明,但是他父亲是谁?

你生她的时候,没有婚姻,等于单亲妈妈。婚内出生的子女,法律首先推定为孩子的父亲是这个产妇的丈夫,婚外出生的子女,法律不推定任何一个人是这孩子的父亲,你如果想要指认哪个男人是孩子的父亲,就需要提供足以排他的证据,这个证据就是亲子鉴定。”

余霞似乎灵光一闪,难得地乐了:“江律师,您说我凭分娩就可以证明这个孩子是我的,那,如果孩子是代孕的呢?”

江离也乐了:“很好,你有心思抬杠了,第一,法律总是滞后于社会现实;第二,我国目前未将代孕合法化;

第三,如果孩子是代孕的,目前仍然认为代孕妈妈-法律术语叫孕母的,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如果你要说孩子的生物学母亲另有其人,需要做出排他性证明。

比如,母亲和孩子的亲子关系鉴定,这在科学上一点都不难,难的是伦理,即是说,在当前我国未将代孕合法化的前提下,如果孕母想贪污这个孩子据为己有,生母是无法打赢这个官司的。”

余霞来接着说:“难怪孩子都和妈妈亲,妈妈天生就是妈,爸爸还要打官司才能找到,江律师,这样我薅周流一根头发,再薅孩子一根头发,去做一下鉴定就可以了对吧?

江离笑了:“这是那个侦探小崔告诉你的还是你自己上网查的?我已经跟你说了这样只能玩些背后的把戏,不能作为呈堂证据。

上法庭的证据必须符合三个要件,第一是证据的合法性,第二是关联性,第三是客观性,这些背后的小动作,首先就不具有合法性。

要想做一份有法律效力的亲子鉴定,需要你们三个人一起,带上各自的证件,正大光明地去司法鉴定中心一起采血样,进行对比鉴定。”

余霞问:“我还要去吗?”

江离说:“你当然要去。要同时证明你生的孩子是他的孩子,就是说,要证明你、周流和这个孩子有这样一种父母子女的三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