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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年鹤归(100)

作者: 碗泱 阅读记录

“当然是跟别的院比,你看咱们那些男生,看着像模像样,其实,啧啧……”

“好,我参加。”

沈如鹤就是医学院篮球队的。

拉拉队的队服是统一买的,上身是一件紧身的黑色短袖,露出一截细腰,下身是白色短裙,遮住大腿,全身都不露,但是穿上却很性感。

数科院和医学院都挺到了最后,接下来就是两院对决,也就是最紧张的时刻,队员们穿着球衣,一口气喝下一瓶矿泉水。

他们握着拳:“加油!”

“必胜!”

拉拉队上场表演舞蹈,女孩们展现着自己曼妙的舞姿,音乐声又很嗨,瞬间将气氛拉到极点,谢幕之前,拉拉队队员齐声喊了口号:“篮球精神,勇于开拓,挑战自己,数科必胜!”

篮球比赛正式开始了。

战况愈演愈烈,沈如鹤是后卫,也是其中容色最出众的一位,少年的手臂劲瘦流畅,微微凸起的青筋透出了男人的力量感。对方的后卫却死咬着他不放,沈如鹤脚步轻快地绕过去,开始运球,晃了两下,竟然把对方晃倒了。

沈如鹤过五关斩六将,坎坷不断,又来了两个人双面夹击,他也不怕,身子朝旁边一侧,竟然从缝里过去了。

甚至宋望宁都没看清楚,一米八五的高个子男生刚才是如何在夹击之下穿过的。

接下来,便是一个高难度的扣篮,看得人瞠目结舌。少年举起篮球,高高地抛起来,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之后,稳稳地落入了篮筐。

“啊啊啊啊啊!”全场都沸腾了。

宋望宁也热泪盈眶。

动作行云流水,让人称快,看这样的选手、这样的动作不失为一种享受,篮球场最讲究竞技精神,连对方都佩服起沈如鹤来。

最后医学院获胜,他们将沈如鹤高高地举起,少年脸上笑容恣意,流淌着汗珠,在阳光下笑容亮得刺目。

比完赛之后,李万鹏与沈如鹤洗了个澡,换好了衣服,一起往寝室方向走。

“今天你发挥的可以啊。”

沈如鹤勾勾唇:“我哪次发挥的不好了?”

“瞧你那臭屁样,”李万鹏啧啧,“我瞧着是台下有情妹妹,所以想耍帅吧,你看你那动作,一看就是想吸引人家注意。”

沈如鹤不着痕迹地睇他一眼:“知道苏小妹的故事吗?”

“……知道。”

心中有佛,看到的便是佛,心中有粪,看到的便是大粪。

沈如鹤迈开长腿,对他可没那么有风度,把李万鹏甩得越来越远,李万鹏不服气,追了过去:“沈如鹤,你到底喜欢那个女生不?你要是不喜欢,我可上手追了。”

沈如鹤不咸不淡地来了句:“人家未必看得上你。”

“怎么看不上了,我也是咱医学院的男神啊。”李万鹏喋喋不休,“我都打听好她的消息了,老家也是安城的,高考分数我也知道,为人不错,挺安静识大体的,长得还漂亮,带出去有面子。”

沈如鹤越听,眉头皱得越紧。

如今这个速食爱情的年代,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一个人是因为这些条条框框了?或性格,或长相,或家世,就不能坦然真诚地喜欢吗?因为她是她,所以喜欢。

“哎,沈如鹤,我说真的,她站最中间,我刚才一眼就心动了……”

“这就是你篮球没打好的原因?”沈如鹤睨他。

“打不好篮球不要紧,我会追妹子就行。”

“我也说真的,”沈如鹤皱眉,语气透出几分不情愿,“别祸害人家小姑娘。”

“不是,我上次追苏桃你也没说什么啊……沈如鹤,你什么时候这么八婆了。”

李万鹏傻傻站在原地,亲眼看着沈如鹤甩他越来越远。

第四十一章 鹤哥真会怜香惜玉

年轻的男孩总是拥有着无穷无尽的精力,做想做的事,喜欢值得喜欢的人。

李万鹏没过几天又兴冲冲地对沈如鹤说:“我最近又看上一妹子,咱们医学院大一的小学妹,声音可萌了,我俩最近天天聊到一点钟,找到了初恋的感觉。”

沈如鹤翻着书,没什么情绪:“你初恋几次了?”

李万鹏不服气,又扯过来一个打游戏正在兴头上的室友:“瞧瞧沈如鹤这什么态度,我好不容易想追个妹子,就这个态度对我?”

刘谦毅说:“活该啊你,上次你都到沈如鹤头上动土了,人家能给你好脸?”

沈如鹤的目光从书上移开,不解地看向刘谦毅。

这个宿舍里,就属刘谦毅最谦和稳重,要没有刘谦毅,都得被李万鹏带偏。

刘谦毅接收了他的目光,笑呵呵的:“沈如鹤,这回该你沦陷了吧,铁树也该开花了。”

李万鹏接话:“上次我就觉得不对劲,我不是要追宋望宁来着,沈如鹤这家伙立刻就不乐意了,呛了我好几句,哦,也是,毕竟是兄弟看上的人,我哪能夺人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