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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茶熟(3)

他又清减了几分。一忙起来,他总是废寝忘食,而且他有个小毛病——挑食,若没有人督促他吃饭,他便会一日一餐,以至于磨出了胃病。那时,我的包里可以忘记带钱包,却绝不会忘记带他的胃药。想起他在食堂里挑三拣四时微皱的眉头,那眉头微皱时少见的孩子气,我便忍不住扬起了嘴角。

笑着说,我等你。

我一直在这里,等你。

他回来,和去时一样,头发长了些,人瘦了几分,看着我的眼神却一如既往——淡淡微笑中掩不住一点柔情。

说你好,然后紧紧拥抱,仿佛要融进彼此的身体,颤抖着,微笑。又一次鼻尖发酸,忍着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用力地仰头,轻声说:“我好想你。”

“子晗,子晗……”他一直念着我的名字,“想你,想你……”

我想你。

我们之间,从来只有这三个字,重逾千钧。

想,是两颗相思的心紧紧相贴,融而为一。

同学聚会,刚刚失恋的老友半是嫉妒半是羡慕地说:“你家喻醒言真是绝世好男人啊,出了国还舍得回来。”

醒言说:“美国,没有一杯可以让我随时保持清醒的茶,没有一双我愿意紧紧握住的、一辈子不放开的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们没有说出口的爱,一直都在。

回来之后,他自己开公司,我辞了职,到他身边帮他。那是我们最艰难的一段时光,经历了几乎所有创业者都会遭遇到的困难挫折。压力如山,也曾争吵,也曾冷战,却不曾持久。我只需泡上一盏茶,清幽的香气盈满心肺,他再大的火气也会化为青烟,缓缓散去。然后紧紧抱着我,说:“子晗,对不起……”

我们之间,并不需要对不起。

更多时候,我们相互偎依,相互扶持,没有大把的钞票,我们便寻找无价的浪漫,故地重游,牵着手回到母校,在日落时分漫步斜阳,走过那湖、那路,就如最初的两年。大学食堂仍和当年一样,他装嫩,向学妹借饭卡,看着小学妹满脸绯红,他得意朝我挑眉眨眼,我含笑对他说:“英雄宝刀未老。”

他也顽皮对我一笑。“哪里哪里,姑娘也风韵犹存。”

相视而笑,仿佛我们依然年轻。想起最初那次见面,我傻傻地他说:“可是我有饭卡啊!”那时,也是一般的大笑。而一转眼,已经七年。这校园来来回回,经历了多少年风雨,迎来了,又送走了多少人,又有谁记得当年风华无双的喻醒言?

只有我们,握着彼此的手,彼此铭记。

携手去参加同学的婚礼,新娘一脸幸福地说:“你们已经七年了,谁都觉得你们会散,可偏偏是你们走得最久,如果连你们都不能在一起,还让别人怎么相信爱情?”

爱情,那好像已然遥远,我想起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出日落,那些春去秋来,那些花落花开……爱情只是一瞬间的感动,或许开始于那个有着茶香与音乐的午后,而在往后的悠悠岁月里,那感动的瞬间终化为脉脉的永恒。

他爱喝汤,喜欢甜食,不喜欢吃辣。他爱干净,一天要洗两次澡,洗发水同一个牌子从来不用第二瓶,因为他觉得用久了会失效。他喜欢足球,却讨厌橄榄球,他喜欢围棋,却也能放下身段陪我下五子棋。逛街时,他总是习惯性地走在我左边,过马路的时候,牵着我的手会一紧,然后一轻一重地捏着我的掌心。晚上睡觉时,他喜欢揽着我的腰,我若不在,他便会抱着长长的枕头,我笑话他像个没安全感的孩子,他就会把我反扑在床上,用实际行动证明他不是……

他也知道,我爱吃素,不沾肥腻,讨厌烟味,最喜欢喝第七泡茶,无味有香。我用的沐浴露一定是薄荷香型,并且许多年不换牌子。我喜欢看网球,虽然一窍不通。每个周末,我一定要看一部电影,每个星期,我一定要看两本杂志,一本经济类,一本文摘。我睡着之后极不安稳,会踢被子,会说梦话,每天早上都会听他说:子晗啊,你昨晚又说什么什么了……

他是个选择性失忆的人,工作上的事条理清晰、过目不忘,自己的生活却常是一团糟,有时候出差,半夜会接到他的电话:子晗,我新买的内裤放在哪里了……没放下多久,又来一通电话:子晗,洗衣机怎么用啊……

可我的事,他却总是记得很清楚。衣服不买什么颜色,高跟鞋只穿几厘米跟,喝豆浆一定要加油条,吃拉面绝对不放葱……都是些琐碎到了极点的事,偏偏他都记得,并非刻意,而是那么自然地就记住了,因为他的心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