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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次日落(27)+番外

作者: 酒眼灯唇 阅读记录

“小子,醒醒!”

程悠悠过于粗鲁,这样叫醉汉肯定会被他在潜意识中拒绝。

“让我试试,”我轻轻掀开他的眼皮,朝他耳边小声说道:“席珺,你要是再不起来,我就给徐纯打电话了。”

“徐纯”二字果然管用,不知道的还以为此人是他上辈子欠钱没还的债主,重新投胎转世接着找他要钱。席珺强撑着两个眼皮,将面前那杯甜腻腻的蜂蜜水倒进胃里,喝完还不忘说声谢谢。

第十四章 蚊子血和朱砂痣

如果说刚才的我们就像是对着枯枝唱歌的鸟儿,那现在这树杈终于枯木逢春,恢复了碳基生物的基本功能。

“良玉。”

他在叫我的名字。

我的心咯噔一下,像是突然漏了一拍,程悠悠临回房间时候,拍拍我的肩膀:“你俩说话吧,有事叫我。”

他的酒量很差,这我知道。当年高中毕业的时候梅清曾经找我们去祭奠青春,在午夜十二点的时候,路上剩下的只有站在高处睥睨天下的猫咪,还有几只夜不归宿的流浪狗。

我们相约在槐林路最有名的那家大排档上吃羊肉串,我拿着老姨给的二十块钱,点了三串肉加一瓶啤酒,后来那瓶酒被急于挡酒的席珺抢先拿走,并且倒霉的席珺又被梅清塞了三瓶。

当时都是我们第一次喝酒,除了梅清。

啤酒的度数最多十来度,作为一个经常混迹夜总会的公子哥,梅清的酒量自然不在话下。然而席珺这种标准的好学生则完全相反,也可能是乙醇脱氢酶含量低的原因,一瓶半下肚,就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

喝的恰到好处的时候,他的脸会有些泛红,像是婴儿啼哭之后鲜嫩的皮肤,煞是好看。再多一点,那颜色便会变得有些发青,整个人醉倒在桌子上,像是秋天飘落到枯井的一片泛黄的树叶。

于是从那晚开始,那张俊俏的脸还有一个作用,就是酒精显色卡。

我不知道他在一路摸索过来之前究竟喝了多少酒,但是可以确定的是,那酒意来的快去的也快,才不过半个小时,他的神智基本上清醒的差不多。

我坐在茶几另一侧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手里依旧拿着那本《卡夫卡》。过于激动或是过于难过的时候,这本书都能平复我的内心。

“如果醒的差不多,出门右拐下楼,好走不送。”

一年之后,这是他第一次抓住我的手:“良玉,我今天看那条帖子了,说的是真的吗?”

抛开那条荒谬的帖子不说,为什么一个已经选择背叛的男人竟然用这样纯情的眼神重新看着我,楚楚可怜像是自己才是被甩的受害者。

我将书缓缓合上:“不管是不是真的,都跟你没有关系。”

他的眉峰一转,语气变得冷淡下来,如果何书桓真实存在,恐怕都要给他让路:“如果我说,我不同意呢?”

席珺的台词跟徐纯的相比显然是属于一个阶段的,都是被时代的大网遗漏之人,拿着新世纪刚开头的那套苦情剧本开天辟地,畸形的三观折磨完千七零八零后少女还不够,非要跨越数十载再折磨九零后。

在离本市不远的杭州,有这样一个美丽动人的传说,白娘子能为了许仙等一千年,就算最后被锁在雷峰塔中也毫不后悔,显然席珺将我当成那为了一棵歪脖树能够放弃整片森林的情种。但是他忘了,在杭州除了白娘娘出名,还有个名叫苏小小的名妓。遇见的那位穷困书生给不了情感上的回报,那老娘就把自己的美色让全天下人都看个清楚!

我的一只脚翘在沙发上,听见他有些好笑的言论,实在是忍不住举起刚刚放松的拳头:“大哥,你以为这还是古代吗?因为一个男人一直等到死也不能改嫁,就是想要朝廷在七老八十的时候发一块贞节牌坊?”

席珺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显然已经失去了显色卡的作用。他离开我家的时候还有些踉跄,如果不是因为现在这个世界已经疯狂到了男女通吃的地步,我也不会大半夜担心他的美色遭人垂涎而被行不轨。

我将他送到门外的时候,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就要开始新的一天。

霓虹闪烁,投下为数不多亮着灯的房间中觥筹交错的影子,身边飞驰而过几个男孩,戴着头盔,脚下的摩托车犹如心急火燎的野兽,哄哄直响。我才意识到,我们的年龄早就过了骑着摩托车走南闯北,俯身揽月谈天说地。

我将他送到门口,从前席珺是精致的代名词,但现在,笔挺的黑色西装在经过一天的伪装之后终于卸下力气,再也衬托不了那副疲惫的身躯。他的衬衣和领带不算凌乱,却也能让人看出憔悴的感觉,他挺直身子站在一旁,安静的呼吸,不明所以凝望眼前消失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