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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敬余生(155)+番外

开完会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他让加班的人都回去了,有些人干脆在公司打了地铺睡下,他也很累,索性直接躺在了办公室的休息室里,打算晚上在这里窝一宿。

罗阳敲门的时候,他已经朦朦胧胧有了些睡意,好不容易才折起身,出去开了门,罗阳挤进办公室里,抱了毛毯径直走向办公室的沙发,“让我在这儿窝一宿,放心,我不打呼。”

姜博言对其毫不客气的风格表示了由衷的无语,一时竟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要不进去里面睡?”

罗阳抖着毛毯,闻言愣了一下,然后撇撇嘴,“要是让小嫂子知道我霸占她的位儿,估计得揍我,还是别了。”

姜博言觉得有点儿好笑,余笙这个人,还真是属狮子的,领地意识和占有欲强到令人发指,偏偏还都表现到面儿上去,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久而久之,连罗阳这种神经大条脑子一根筋的人都知道,姜博言这里,凡是她的东西都是碰不得的,碰了她会炸毛。

姜博言也没再说什么,休息室就一张床,他也没有和男人一起睡的癖好。

罗阳躺在沙发上很快就睡着了,那个信誓旦旦说自己不打呼的男人,此时正欢快地呼噜着,声音响亮,还是演奏级别的。

姜博言拿手机给他录了个音,免得这人第二天醒来就不认账了。

拿起手机瞄到微信那个小标志的时候,他再次想起了余笙的留言,顿时有点儿惆怅,要解释吗?

从哪解释起?

这就有点儿说来话长了!

他躺回床上,开始捋思路。

姑且先从头吧!

姜博言第一次见刀刀是五六岁那时候,那之前刀刀跟着母亲生活在瑞士,那一年她们从瑞士回来,打算在国内定居。

从那时候起,姜博言身后多了一个叫做刀刀的跟屁虫。刀刀从小身上就有一种冷淡的气息,不大爱说话,眼神略微漠然,看起来就是个酷酷的小姑娘,很少笑,就连跟屁虫都当得很拽。

旁人都知道,这小姑娘只跟姜博言好,别人谁勾搭她,她是不会理的。

而姜博言小时候颇有点儿精力旺盛,喜欢玩闹,和几个发小整天起哄架秧子似地闹腾,刀刀就像个小尾巴,不动声色地每天跟在她屁股后头,也不参与他们的游戏,只是喜欢跟着他。

母亲一再教育她,要爱护妹妹,所以他在玩闹之余会抽出一点儿残存的精力去关怀一下她,然后她就会很高兴。

虽然他也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那时候还小,自然是不懂得什么叫做青梅竹马,什么叫做两小无猜,只是母亲和干妈一直在他们耳边念叨,说这两个小人儿真是天生的一对儿,多般配啊!

久而久之,他自己都忍不住觉得俩人的确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只是后来长大了才发现,他喜欢刀刀,爱护刀刀,处于一种无法言说的类似于亲情的东西,但并不是爱情。

他彻底看清这件事是因为余笙。

说起余笙,那话就更长了。

姜博言认识余笙的时候是九岁,那一年余笙才六岁,上小学一年级,刚刚开始换牙的她豁了两颗大门牙,笑起来透着股十足的傻缺气息。

那一年姜博言的法国钢琴老师因病回国去了,杨慧老师和法国钢琴家是个忘年交,于是被推荐去临时代课。

杨老师教了她两个月,两个月后他的钢琴老师再次来中国,于是杨老师就结束了代课生涯。但母亲很喜欢杨慧老师,俩个人经常联系,所以姜博言偶尔能见到余笙。余笙和刀刀一点儿都不一样,她喜欢笑,明明两颗大门牙跑风漏气,说话都口齿不清,还喜欢眯着眼露齿笑,傻得冒泡。

她大概还有多动症,没有一刻闲得下来,最常穿着一身运动装,穿梭在大街小巷,她对她家方圆五里如数家珍,哪条路上有什么好吃的,哪个地方有不为人知的好玩地方,甚至哪个小巷子里有户人家养只波斯猫她都知道,六岁的她已经可以侃侃而谈了。

他对她印象深刻。

只是没有见过几次面,后来不怎么联系,也就渐渐忘了。

和她熟识是在中学的时候,那时候他的钢琴老师彻底离开了中国,母亲有意为他再寻一个新的钢琴老师,于是就想到了杨慧女士。

那时候杨老师是个中学数学老师,担任班主任,余爸也是个数学老师,担任教导主任,俩个大忙人的排列组合,让余笙简直变成了间接留守儿童,脖子里挂串钥匙,每天独自出入学校的教职工大楼,吃食堂,吃外卖,日子过的尤其可怜。

姜博言的母亲有一颗充满粉红泡泡的少女心,这让她格外天真,又富有同情心,于是每个周末他的钢琴课时间,邀请余笙来姜家感受一下温暖和爱成了她的固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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