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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诏狱看大门(280)+番外

谁能想到呢,明明“死”了不能再“死”的少奶奶,她居然活着,还听到了自己说的话。

难道真的是老天有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么?

“两位老爷,这焦氏女和这胖嫂说的,可都是真的么?你们二人骗奸痴呆女子,教她生下孩子后又遗弃了她们母子,是也不是?”

邱子晋重重地拍了一下惊堂木,厉声叱问道。

“这,这……”

“我……”

如果说,在焦氏转述她在祠堂里偷听到的一切的时候,这两位老爷还觉得可以可以反驳一下,说这焦氏身份不明不白,证词也不足为信。

但是这胖嫂可是郭家的老仆人了,二十多年前,她曾经离开郭家五六年,之后又转回来伺候的事情,家里也有不少老仆人知道。

到时候只要官府的人随便找人问一问就能对的上……

“邱大人,这骗奸痴女,按照《大明律》应该是判个什么罪来的?”

万达也是气的不行,着急想要知道这两个人渣的下场,干脆不看他们,直接去问邱子晋。

“按照《大明律》的《犯奸》一科,骗奸幼女,痴女者,同强论——按律当绞!”

邱子晋干脆利落地答道。

“遗弃子女呢?”

万达追问。

“徒二年。”

“那就是了,正所谓——从重从严,反正都绞了,流放不流放的也就无所谓了。”

万达冷笑地看着下面,“是不是啊,两位?”

这是万达来到大明朝之后,第一次真的动了杀人的念头。

虽然之前的户部侍郎屯银案,白莲教的案子也是万分可恶,但是万达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愤怒。

他身为一个从二十一世纪来的人,一个接受了文明教育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居然有人会对先天有智力障碍的弱女子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们把人当做什么了?他们把女人又当做了什么?

口口声声的“贞洁”,念兹在兹的“声誉”,什么士绅大族,什么乡贤耆老,都特码的是放屁!

一个个的表面穿金戴银,人模人样,其实里头都是脏的,烂的,臭的!是比鱼摊上发了臭的烂鱼肠更加不如的猪狗畜生们!

“我……我不服。”

郭员外趴在地上,咬了咬牙,终于想到了什么似得,抬起头,指着丁老爷说道,“要说‘骗奸’,也是这个姓丁的骗。傻妞是我买来的,她娘跟我签了卖身文书的。算起来,她是我郭家的丫头。老爷睡了丫头,能算骗奸么?”

万达当下一愣。

他倒是真的忘记还有这点了。

“你,你说什么呢?你可不要血口喷人!”

眼看要死了,这丁老爷也开始反抗了,“谁能证明我骗了傻妞?胖嫂么?还是这个小野种?有本事,你叫傻妞自己来跟我对质啊。这里头……这里头从头到尾,就没有我的事儿!傻妞是你的外室,你养在庙里的,跟我八竿子打不着边。”

左右胖婶只能算个人证,而且她是在傻妞生产的时候才被叫过去的。

之前的一切,都是她自己根据这么多年观察到的蛛丝马迹一点点串起来的线索。

严格说来,傻妞到底有没有跟丁老爷好,那还真的是只有傻妞自己知道……或者她自己都不知道,什么算“好”,什么算“不好”。

“你,你要是跟傻妞没有关系,你给她送吃的喝的做什么,还不是心虚么?”

郭员外当下翻脸。

“我心善啊……我看她一个人孤女住在庙里可怜兮兮的。那个庙好歹也是盖在我家祖坟上的。我行善,给我祖宗积德,说起来,还算是件好事呢。”

丁老爷还真是不辜负“姜是老的辣”那句话,三言两语的,居然把骗奸的绞刑之罪,推脱成了“行善积德”了。

万达听了,气的简直就是一佛出世而佛升天。

要不是邱子晋一直拉着他的袖子,他都差点跳下去,当场给这老头子一顿连环巴掌,打死这个臭不要脸的了。

因为只有“半个”人证,连个物证都没有,这本来以为铁板钉钉的案子,居然成了郭员外“老爷和丫鬟之间不可不说的故事”,以及丁老爷“行善积德救助孤女”的大好事了。

“谁说没有‘物证’?”

就在此时,杨休羡突然发声。

“他就是‘物证’。”

他伸手,指着正趴在地上数蚂蚁玩的“小野种”。

“滴血验亲吧。”

两个老爷当庭愣住。

很简单的,这是个一半一半的概率游戏,无非看谁是小傻子的爹。

根据滴血验亲的结果,来决定接下来的判罚。

如果是郭老爷的血和“小野种”的相融。那就不算骗奸,只算遗弃罪,结果是郭老爷是被流放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