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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诏狱看大门(281)+番外

如果是丁老爷的血和“小野种”的融合,那就是实打实的骗奸,丁老爷被绞死。

万达心想先不说这这“滴血认亲”的方法究竟科学不科学吧。

说到底,这是个心理游戏。

只要他们两人中的一个人和小傻子的血融合,那么另外一个肯定打死都不会再滴血,那么先做的那个一定会吃官司。

反之,如果第一个人的血和小傻子不融合,也就间接证明了另外一个就是小傻子的爹。

因为傻妞除了他们两个,不会有别的男人。

只要有人滴血,其中一个必然会死——别说什么流放两年不至于死掉,这回邱子晋和万达一样,都是动了杀心了。

戏文里,许仙从杭州被流放到苏州叫做“流放”,把人从鱼米之乡的江南流放到大漠关外,岭南乃至琼州也叫做“流放”。到时候是死在路上,还是死在目的地,那就是看运气了。

何况以锦衣卫的手段,真的要在路上弄死个把人又不算什么难事。

左右都是死路一条,这做法太“诛心”了吧。

万达想通了之后,偷偷地朝着杨休羡眨了眨眼睛。

为你点赞!

半文盲万达能够推理出的事情,两个人精老爷自然也想到了。

之前他们因为争夺土地庙的事情,把办事认真的邱子晋给弄去了南京求证。

两家人还觉得这个年轻的巡按大人是个嘴上无毛,不通人情,只会死读书,纸上办案的书呆子,觉得可以拿捏拿捏。

却忘记了,这巡按大人办事循规蹈矩不错。

但是他身边跟着的,可是杀人不眨眼,做事从来都阴狠毒辣的锦衣卫万大人啊!

这万镇抚所过之处,有人能够活下来么?

没有的事儿!

“不,不……”

眼看真的走上来了一个锦衣卫,一手里拿着半碗清水,一手拿着一把小刀子,两个老爷都怕的浑身乱抖。

那拿刀子的锦衣卫走到丁老爷身边,不由分说地对着他的胳膊划了一下,鲜血滴入碗底,形成一个血团。

当他走到“小野种”身边的时候,他倒是犹豫了一下。

“我来吧。”

焦氏拿着刀子,拍了拍“小野种”的肩膀,他不明所以地转过头,看到焦氏对他伸手,就乖乖地伸出了胳膊。

焦氏眼疾手快地用小刀子在他右手臂胳膊上拉了一刀,然后将刀子交还给了锦衣卫,又从怀里掏出一块方布,在“小野种”叫痛之前,将伤口包扎好了。

“小野种”看了看自己新绑好的右手胳膊,又看了看昨天夜里绑上的左右胳膊。接着像只小公鸡似得扑棱了两下胳膊,嘿嘿笑了笑,说了句“好看”,继续趴回去数蚂蚁了。

“这就是‘好看’?”

万达居然觉得自己刚才被傻子夸,也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情了。

锦衣卫将滴入了两人鲜血的水碗小心翼翼地放在邱子晋和万达面前的案几上,抱拳退了下去。

万达,邱子晋,还有一边的知府,乃至杨休羡都忍不住把脑袋凑了过来。

“快,快点,快点啊……”

眼看两团血水渐渐靠近,万达瞪大眼睛,嘴里不断念叨着。

明明就弹指一瞬的事情,真的等起来,还是让人心痒难耐。

地下跪着的人也纷纷抬起头,屏息凝神地望着眼前的一幕。

终于,两个血团渐渐地靠近,像是在相互试探似得,先是有两个小血珠遇到了一起。

接着,就是两团大血珠相碰撞了……

“小野种”的血,和丁老爷的血珠,最终融成了一团,整碗血水交杂在了一起。

“你就是他爹!你骗奸了傻妞!”

万达一拍桌子,冲着丁老爷喝道。

他虽然心里隐隐知道这法子应该不怎么科学,这结果也谈不上板上钉钉

但是管他呢!现在的主要目的是弄死他们!

丁老爷完没有想到时隔那么多年,终于“弄清”了这孩子的身世,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不过这会子也不讲究什么“认祖归宗”“父慈子孝”了,证明“小野种”是他的儿子,就意味这他要被判绞死了……

他失魂落魄地跪在地上,半天都没有喘一口气。

而且,眼前的这位“青天老爷”和锦衣卫老爷,还是他自己派人拿了状子,去码头告状接来的。

真是的自作自受,是报应啊!

“丁老爷,恭喜啊。你们丁家‘添丁进口’了,你白得了那么大的一个儿子。”

万达皮笑肉不笑地对着丁老爷拱了拱手,让人将他拖到一边等待结案。

又转过身,指了指受到惊吓,还没有回过神的郭员外。

“小邱啊,想想,把这个人给流放到哪里去比较好。我听说建州女真那里附近很不错,白山黑水的,酸菜好吃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