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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狂想曲(12)+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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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小伙子的流行风俗:头箍后面系根飘带,走起来英俊潇洒。

早上看了完整的哈伦拉希德生平,大概不是通货膨胀,是拜占庭太穷了。哈伦拉希德最盛时期一年税收四千两百万第纳尔啊

七八万块,就够塞个牙缝的

第7章 1.15更完

阿巴尔说“不用尽心尽力”,姜媛在路上想了两天。血鹰团年轻的强盗首领看着不像心胸狭隘的人,何况阿拉伯人曾是部落制,即使在现代都还有这样的风俗影子留存,他们唾弃卑鄙小人,歌颂英武和慷慨。为朋友与家人两肋插刀,不顾生死性命是最高的道义准则。

阿巴尔没理由这么说,他离弃家族,十岁即带领一群几乎是同龄的孩子白手起家,另起炉灶,不懂得团结的人无法在艰苦的大漠中生存下去,何况费萨勒与贾马尔理应是他最信任的人。除非他有别的考虑,而这种考虑无论怎么想姜媛都感觉不好。

她没有再想下去。长长的驼队在沙漠中走了很久,大约有十多天的时间。姜媛很快想到自己要一个月的假期可能是失策。她还是低估了大漠中的脚程,即使不跟着驼队速度能快一倍,但烈日灼灼,她不想晒死就要专挑阴影和绿洲处走,扣掉回程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她能走到哪儿去。阿巴尔十分阴险地坑了她一把。

姜媛也裹上了斗篷,换上阿拉伯的长袍。烈日灼灼,她喝着水囊里的水。她骑着骆驼,骆驼后拴着自己的那匹小母马,晃晃悠悠地在阳光下竭力感受那一点移动带来的凉风。她的脚伤渐渐痊愈了,晒脱了皮的手脚和面部也在好转。就是屁股都要麻了,每天撇开两条腿,踩着地面上都直晃悠。她还买了两回药擦被磨破的大腿,还没想好自己是当男人还是女人,然后她的月经来了。

他们走到了一座小城,与其说是小城,不如说是一个村落。这儿虽有草地,却枯瘦焦黄,地力是贫瘠的,低矮的石墙围拢住它,猎户、匠人、商人和女人围拢过来,发出问候和欢笑。姜媛意识到这应该就是“销赃”的地方。强盗们如流水般从入城处散去,另一群穿着轻甲的战士走过来。

他们也是血鹰的人,只是被派遣到别处去“做活”,没有和阿巴尔在一起。他们看起来年纪更大,也更凶残些,似乎已经是成年男子了。一个个看着姜媛,神情掂量。姜媛裹在长袍里,身形瘦削,面无表情,还没胡子。她看着连两块肉都吃不下去,哪来的能耐传授他们?

姜媛早料到了,面无表情地从骆驼上卸下木板,这是她在迁徙途中弄来,用刀子削成的。她示意贾马尔:“你拿着。”让他比好姿势。贾马尔:“干什么?”但还是拿住了。阿巴尔待姜媛确实如上宾。姜媛退了两步,比好距离,蓄气沉力,喝的一声,踏前一个侧踢。

木板在贾马尔手中干脆地裂成两半,姜媛做了手脚,纹理的地方略薄些,断裂的地方几如刀劈。几个强盗目瞪口呆。姜媛拿过第二块,让贾马尔平着放……他惊恐起来:“你想干什么?!”姜媛没等他反应过来,并掌成刀一手刀挫折了木板。

莫名其妙地把一个人的骨头别脱臼又接回去,这是怪力乱神的东西,但斩木板技术含量就低得多。新的强盗小团伙看出这是下马威。“这点力气值个屁用,老子用刀也可以做到!”“呸!还不知道木板是不是做过手脚的呢!”“哦,”姜媛才不会让他们有时间去找新木板来。她漫不经心地说:“不用木板也行,你们谁上来用脖子试试?”

她举起手刀至胸,作势随时可以开始。但没有人敢真的用脖子去试是不是跟木板一样脆。

他们走后,姜媛决定还是暂时当男人的好。除非自己在这里有些威信,说一不二了,否则,被强盗们知道自己是女人的下场一定不怎么好。

她不知道阿巴尔什么时候回来,但有没有他在,其实不那么重要。她跟贾马尔要了一卷棉布,在小镇上暂住下来。强盗们还得处理赃物,卖掉金银和珠宝,将奴隶们送给出价最高的商人,甚至选拔一些新人进入强盗团,以及和镇上的妓/女寻欢作乐。在这年月,强盗与雇佣兵其实大部分时候差别不那么大。边疆还有许多战争,和罗马、中亚、西欧,甚至国内零星的叛乱和镇压。有了钱,去哪里杀谁,其实差别也不那么大。

姜媛租了一间小房子住了下来,她不怎么出门,在这里也流传有神秘的名声,因此也还不至于有流氓闯入屋子,找她麻烦。她每天必须出去觅食,毕竟这个地方太热,食物存不住。她每天裁些布更换,脏污的就丢入火中烧掉。没几天,大姨妈走了,姜媛还能出门,在商人中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