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APH/黑塔利亚同人)鼎鼎大名的贝什米特(5)

作者: 远方的小白桦/白桦与红霞 阅读记录

可是命运放过了美人儿罗莎。1865年春天,罗莎擦去了眼泪,跟着一个过路的富商走了。她把三岁的儿子留给了丈夫,因为富商喜欢美女,却不喜欢小孩子。

去吧,去吧,美丽的罗莎。趁着刺骨的海风还没有割坏你那玫瑰般的面颊,趁着咸涩的海水还没有染白你那阳光般的金发,快去寻找更美好、更富足的生活吧。那时你就可以无忧无虑地笑了。至于丈夫和儿子,既然命运让他们降生在码头工人的家庭里,那么他们就理应拉紧粗砺的缆绳,扛起沉重的箱子。约翰正是这样向亚瑟解释的。

这个生于贫贱的约翰·柯克兰啊,他骂雇主,骂码头工人的不幸命运,偶尔也骂骂亚瑟,却从没有说过罗莎哪怕一句坏话。在亚瑟十岁那年的圣诞夜——正是在十一年前的这个时候,命运把美女罗莎带到了约翰身旁——约翰从码头上回来,抱着儿子放声大哭起来:

“你娘当年是个美人儿啊!可惜却跟了我这么个穷光蛋……那些年可苦了她啦……”

约翰摇晃着珍藏着过圣诞的半瓶酒,扯着码头工人粗野的歌谣出门去了,第二天清晨被人发现冻死在马路边上。一个星期以后,亚瑟搭上一艘货船,离开了利物浦故乡。英格兰的水手们有自己古老的迷信:只有那些在出发时不曾挥手作别的人,才能够从大海中安然返航。十岁的亚瑟不曾回望一眼,却也再没有踏上故乡的海岸。他的足迹几乎遍布了北海沿岸的所有国家。直到十七岁那年,他漂泊到易北河口,才算是在工人区暂时安下了身。没有人知道那七年他是怎样过活的,蓝天和大海忠实地养育着他,就像一对永远不会离他而去的父亲和母亲。

丽莎一动不动地靠在墙上。她听不懂弗朗西斯唱的是什么,却凭着少女心灵的全部淳朴的感情明白了:这支未曾听过的北爱尔兰民谣,和早年间妈妈给她唱过的匈牙利儿歌是那么相似。长眠在异国土地上的妈妈,如果你的一生中还曾经有过好时光,也许就是在匈牙利故乡度过的、单纯的少女时代。

泪水不知不觉地漫上了她的眼睛:这个富于教养、文质彬彬的小提琴手,竟能够体会到她的内心世界,体会到他们这些普普通通的劳动者的内心世界。

啊,亚瑟,亚瑟。她默默地呼喊着那一直在角落里喝闷酒的码头工人。抬起你那沉重的头颅,听一听吧。这是为了你,亚瑟,为了你啊。

亚瑟从桌边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木凳被他碰翻在地。“狡猾的老猴子,唱够啦!”他伸出被货箱的铁钉割伤了的食指,威吓地指了指弗朗西斯。然后他转向罗德里赫,竭力用最客气的语调一点点斟酌着措辞:

“您可别误会,好先生……您拉琴这么好,干嘛不去市中心开个独奏会呢,偏偏要陪这法国佬唱歌……”

他醉得太厉害了,整个人几乎挂在了基尔伯特身上。

就在那天夜里,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这件事情只有把亚瑟扶回住处的酒馆老板才知道:亚瑟·柯克兰,这个既不记得母亲模样,也不记得母爱呵护,更从来没有喊过一声“妈妈”的码头工人,竟然在宿醉的神志不清中一遍遍地呼唤着一个词——

——妈妈。

注:文中提到的歌曲是爱尔兰民歌Londonderry Air

第4章

再也看不见那个走路连蹦带跳的丽莎了,她那云雀般的步伐渐渐慢了下来,显得庄重而矜持。仿佛易北河的春汛,一发不可收拾地漫开在她面前;而她提着裙角,惶恐地思量自己究竟能不能趟过去。如今,当路德维希在院子里或是别的什么地方遇见她的时候,她总是微微侧着头,仿佛在聆听着他所听不见的音乐。

路德维希留意到,丽莎越来越经常地跑到波拿巴酒馆去了。那双可爱的绿眼睛曾经蕴着为贝什米特兄弟所熟识的、明朗而快活的微笑,如今被一抹朦胧的惆怅代替了。这一定是为了那位拉小提琴的年轻先生,路德维希满怀不快地想。就像所有的孩子都会出于爱自己的亲人,而对别人怀着蛮不讲理的敌意一样。

可是他凭哪一点生气?她算是他们家的什么人呢?“我们仨从小就像亲兄弟姐妹一样要好。她和我俩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快快活活的。”在放学路上,路德维希禁不住大声对自己说。可随即他却不合时宜地想起了一句话:“人们在亲人面前会觉得心情舒畅,在爱人面前却往往惆怅起来。”

应该去找她,直截了当地对她说,你只能是我们贝什米特家的人。历史读物上那些英勇的古日耳曼武士,就是这样宣称自己的所有权的。路德维希几乎想出了神,差点儿就快忘了:这件事关系哥哥的意义远远大于他这个小毛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