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原来可以这样爱(23)

作者:沧蕙 阅读记录

后来每一次想起当时的自己,我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二十四岁的酒媚从来没做过这种疯狂的事情。

酒舒打电话问我在哪里,我借口自己有急事,独自回了家。我看着随手搁在茶几上的那本书,脑袋里全是那道安静、温和的身影,抱着头低叫一声:”酒媚,你真是疯了,居然做出这种事来——对一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动了心。”

那一晚躺在床上,我辗转反侧,无法入睡,大脑越来越清醒,随后我索性放弃强迫自己睡觉的念头,起身来到客厅,一口喝完一整瓶冰冻矿泉水后,拿起那本书开始阅读。

书的名字很有趣:《我的名字叫红》。哈,多么神奇的巧合,我忍不住地笑,红色一直是我喜欢的颜色,于是我越来越觉得这可能就是冥冥之中所谓的缘分,脑子里不停上演着偶像剧里那些粉色桥段……

之后的日子里,只要没事,每到周日下午,我都会去那家书店“守株待兔”,很多时候我待上一整个下午,也见不到他,但有几次我很幸运地与他“偶遇”,他从来没看见过我,我总是躲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看他,然后在他走出书店时,悄悄跟在他身后,直到再也看不到他的背影。

喜欢一个人是一件没有道理的事情,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那段日子里,我很快乐,前所未有的快乐——一种我每时每刻都对生活充满感激的快乐。自从和大学时的男朋友分手以后,我开始惧怕和躲避爱情,能再次体会这种只有学生时代才会有的心动感觉,让我觉得我还是鲜活的。也就是在那段日子里,我喜欢上了书页散发出的长长的岁月味道,也开始能一鼓作气地读完一本书,并且渐渐爱上那种融入别人的故事中的感觉。

我一直没有向他表白,也没有试图和他说过话。每当我想迈出那一步的时候,怯弱又逼回我的脚步。我满足于那少得可怜的遇见,也习惯了跟在他身后,独自陪他走一段路的幸福感觉。我害怕一旦我真的让他知道有我这么个女孩喜欢他,他会抱歉地对我说(也许还会很温柔地对我笑,尽管他只是不想无礼地对待一个倾心于他的女子):”对不起,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或者“很抱歉,我已经结婚了。”

无论哪一种情况,我都不想面对,或者说我害怕面对。

我就这样默默关注了他一年多,而他一直也没有注意到我这个“偷窥狂”和“跟踪狂”。最后一次在书店见到他的时候,我在心里告诉自己,如果下一次,我再遇到他,不管是在书店还是在别的什么地方,我一定会勇敢地走到他面前,告诉他,我喜欢他,对他一见钟情。

我确实再见到了他,可是却是在商量他和酒舒婚礼的饭桌上。多么戏剧性的一幕啊,我都怀疑是不是我们正在一起出演一部家庭伦理剧……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一年多的时间里,竟发生了这么多我不知道的事,那个和酒舒感情甜蜜的男朋友什么时候竟然变成了我喜欢的人,而我对此却一无所知?我终于如愿知道他的名字:郁临深。很好听,可我却再也没有机会告诉他,我喜欢他,喜欢了很久。

那段日子是我自大学和男友分手以来,过得最消沉的一段时间,我再次尝到“情伤”的滋味,可这一次,只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连个安慰我的人都没有。

婚礼前,酒舒请我做她的伴娘,我是可以找个托辞拒绝的,但我没有,因为我想亲眼见证他们的婚礼,他们越幸福,我越能让自己死心。

婚礼定在四月,在本市一家豪华的五星级酒店举行。酒舒穿着雪白的婚纱,宛如仙女,她安静地笑着,我毫不怀疑,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郁临深,姐姐的新郎,他穿着一身宝蓝色西服,皮鞋擦得蹭亮,仿佛一个英俊的王子,他像我每次见到他时那样,面容沉稳淡定,微笑地看着她的新娘缓缓走向他。

他们说“我愿意”,给彼此戴上戒指,郁临深掀起姐姐的白色头纱,亲吻她的额头,宾客们热烈鼓掌,不满足他们这样蜻蜓点水的碰触,在台下哄笑着叫新郎给新娘来一个法式深吻。

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有没有吻上,我的眼睛模糊了,根本看不清他们的动作。

酒席上,我帮姐姐挡了很多杯酒,来者不拒,我的“豪迈”架势引来郁临深惊讶的目光,我笑地很开怀,一直弯着嘴角、弯着眼睛。最后在婚礼前夸下海口,说自己千杯不醉的伴郎都倒下了,我却反常地没有一点醉意,大家都以为我酒量很好,都以为我因为姐姐嫁出去,所以太高兴了。他们想的没错,我当然高兴。

上一篇: 人间何处不欢喜 下一篇: 城外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