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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魔妃(118)+番外

这两人不是宫里的人。

男童颤了颤睫,看清了树下的两个人。

“是个好看的男娃娃,华儿,你告诉爹爹,是他好看,还是你大哥闽之好看,”男子摩挲着下巴,用了很无赖的口吻问着女童,丝毫不顾忌树上挂着的男童的感受。

“嗯,他好看,”女童费力地仰着头,仔细地作着对比。

“那是他好看,还是爹爹好看,”男人继续厚颜无耻着。

“他好看,不对,爹爹好看,爹爹,你快将他放下来,他都要晕过去了,”女童年纪虽然小,却很了解了自家爹爹的秉性。

“喂,小子,你叫什么名字,我家宝贝女儿很喜欢你,”男人很是嫉妒冲着男童喝着。

“我叫法枭衣,我是商国的小王爷。这位先生,请救我下来,我的母妃和父皇一定会重重酬谢你的,”男童已经被悬挂了一个晚上,说话也有些不利索了。

本以为说出了自己的姓名,那名男子会立刻放他下来。哪知道……

“名字怎么有点耳熟,法枭衣,好像的确是商国的小王爷嘛。啧,女儿啊,这男娃娃不能救,爹爹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这世上,最要不得的,就是打肿脸充好人,”白底血樱长袍的男人,将了女儿抱起,搁在了自己宽阔的肩膀上。

“爹爹,明明你才是那个最热心的烂好人,阿娘都是这么说的。为什么你不救他?”女童不依了。

“笨华儿,你到底是不是我亲生的。救人是要分对象的,救了贫的贱的,就等于养了只忠犬。救了富的贵的,那就等于养了只白眼狼。他是个王爷,敢把一个王爷吊在树上的,也就只有那么个人了。他娘是个外邦来的妃子,血统不正,身份不明,待到皇上一死,他最多就做个花架子王爷。没权的王爷,那就好比掉了毛的土鸡,不中看也不中用。我若是救了他,华儿你一定会喜欢上他,你要是喜欢上了他,将来见了皇帝要磕头,见了皇后要磕头,见了宫中三宫六院都得磕头。我,月年,堂堂的血樱大公爵,可不想我的宝贝女儿那做个木鱼棒槌,见人就磕头。”男人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然后抱着女童就要离开了。

男童闭上了眼,有了滚烫的热意,在了眼中弥漫。那个白底血樱的男人说得对,他这辈子,都只是个花架子王爷。

“可是爹爹,他不当王爷就是了,那样他就不用见人就磕头,不用受委屈了,华儿也就不用跟着受委屈了,”女童的声音稚嫩悦耳。

不当王爷,男童猛地睁开了眼,发现那名白底血樱长袍的男子已经折身走回了树下。

一大一小的两个男人彼此对视着。

短暂的一个对视,却像是达成了一个契约。

雨水从了法枭衣的脸上,滴落了下来,一直流到男人的脸上。

男童还是第一次看见,比自己还要俊美的一张脸。

男人的眼里,带着几分思量,也带着几分考校。

“华儿,你真的喜欢这男娃娃?”男子笑盈盈着。

“喜欢,”女童忙不迭地点着头。

“像是喜欢你那身水绿色的宫裙,那些你爱吃的小点心那样的喜欢?”做爹爹的抬高了几分音量。

女童澄清的眼眸里,划过了丝迷茫,很快她又坚定了起来,“不是的,像是喜欢爹爹娘娘哥哥那样的喜欢。”

“你漏了一个,”男子一本正经地说道,“你答应过爹爹什么的?”

“爹爹最烦人了,好啦,再加一个小弟弟月尘。只要爹爹救下了他,华儿一定会像对亲弟弟那样,对待小弟弟,”女童嘟起了嘴。

“这才像话,华儿,你要谨记一句话,若是爱,就得深爱,至死不渝。”男人极其无赖地咧开了嘴,从了衣袖里摸出了什么。

一阵剧痛从脚上传来,法枭衣只觉得脚脖子上疼得厉害,来不及想太多,他就晕了过去。

女童的声音还在耳边断断续续地传来:“啊,爹爹,你为什么放蛇咬她。”

“因为爹爹要给我们家的华儿绑架个好相公啊,”男人爽朗的笑声,在了耳边不停地徘徊着。

☆、94.第94章 被窃取的召唤宝典

做死啊,月惊华翻了个白眼,她算是明白了,为何法枭衣会那么厌恶“月惊华”了。

什么在御花园里,救了中毒的法枭衣,什么救命恩人,什么赐婚,所有的堂而皇之的表面功夫,都在了法枭衣咬牙切齿的叙说中,化成了泡泡。

“月惊华”和法枭衣的相识,说穿了就是一出狗血剧,一个典型的有眼无珠的粉红萝莉,遇到了个包藏祸心的小正太。

剧目的大主角是那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无良老爹-月年。

剧中的苦情小男配就是法枭衣和傻大姐“月惊华”,扎眼的龙套就是当今的商国国君法枭云。

随后,一切都发生的很顺理成章,在法枭衣昏迷不醒的时候,当时的皇后,也就是后来的太后,赐下了两人的婚事。

“换成了任何人,都不愿意被人设计,月惊华和那血樱大公爵,都是趁乱打劫的无耻之徒,”法枭衣冷声说道,“我对她,并无半点感情可言。”

烈丝丝很是乖巧地点了点头,只是她眼眸里的那一丝不耐烦,泄露了她的真实想法。

相同的事,她已经听着法枭衣说了不下十遍,她之所以不制止法枭衣的话,就是想激起了他对“月惊华”的恨意。

“王爷放心,我一定会助你一雪当年的耻辱,无论是月惊华,还是法枭云,”烈丝丝的眼底多了分狠毒,“二爷爷已经举荐了我做宫廷的御用丹师。”

“丝丝,你答应我了?”法枭衣惊喜不已。

“只是在完成这件事前,你必须和月惊华解除了婚约,”烈丝丝冷声说道,这女人,天生性子里就带了股阴狠劲。

法枭衣将她的狠绝看在了眼里,不动声色着,“行,我已经安排了……”

当真是一对狗男女,天作之合。

月惊华在旁听着两人伎俩,心里替“月惊华”不值。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没大脑,烈丝丝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论起无耻,那个纨绔大公爵又怎能及得上法枭衣的万分之一。

月年其人,虽说纨绔了些,可也是个乐善好施的性子,他的所作所为,看似荒诞,但却实实在在帮了法枭衣一个大忙。

十年前,龙战国的血樱公爵府名声赫赫,富可敌国。有了公爵府做倚靠,商国之内,就算是当时的少年太子法枭云,也不敢妄动了法枭衣。

法枭衣看似背上了一门心不甘情不愿的婚事,可又何尝不是得了一张保命符?

十年前,不过是一介黄口小儿的法枭衣就懂得了这个道理,十年后,风水轮流转,公爵府没落,月惊华毁容功废,他却抱着另外一个女子,情话依依。

晴日送伞,雨天收伞,人性凉薄亦不过如此。

法枭衣选上了烈丝丝,不外乎是因为她出身显赫,相貌又与他匹配,但若是有一天烈丝丝成了第二个“月惊华”。

心中的疼痛,一点点在消失,那个“月惊华”在这世上最后的一点留恋,也已经被扼杀了。

法枭衣和烈丝丝一番情话后,又温存了片刻,这才离去。

“嗷嗷,土凶丑,你好可怜。你是不是欠了他们一堆玄丹没还,他们好狠毒,好可怕哦,”肉虫倒挂在了一株露珠草上,一身的肥肉抖个不停,眼泪像是喷泉一样涌了出来。

“别想转移话题,你刚才说的宝贝呢?又打算忽悠我,若不是你说这里有宝贝,我犯得着让这对狗男女污了我的眼嘛?”月惊华扯下了一根野草,放进了嘴里咀嚼了起来。

“嗷嗷,本大人太难过了,一时就忘了,宝贝走了,”肉虫瞪着芝麻大的眼,可怜兮兮地看着月惊华,“嗷嗷,别戳,俺说得是真话。那男的,男人的身上有宝贝的味道。”肉虫忙护住了头顶处菊花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