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你个小妮子,这么说你还觉得自己闯了祸有理了不是?你说说看,你才刚来到我这医馆不到三个时辰就捅了这么大的篓子,看来我这小小的医馆留不住你这尊大佛了!”易弘故意摆出一副大动肝火的模样,斜眼瞪着安晓晓。
安晓晓依旧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得意洋洋道:“先生不必这么急着动怒,先听我一言如何?”
“你还有什么可说的?”易弘说完,觉得哪里不对劲,怎么跟审犯人似的?于是又添了一句,“给我一个留下你的理由。”
“先生,这次我虽然闯了祸,但也因祸得福,白虎的病症倒是查出来了。”安晓晓道。
易弘一听,略感诧异,“你说来听听?”
“这个可要问问先生了。”安晓晓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打了个哑迷。
易弘盯着她的眼睛看了许久,最终败下阵来,无奈叹气,“对,你猜的没错。”
“师父,你们在说什么呀?”小丫在两人之间看了看,感到好奇。
“没什么,听安姑娘给你解释,为师想喝酒了,宋家公子摆了酒席请我过去,你们先聊着,为师吃酒去。”易弘笑了笑,哼着小曲儿晃晃悠悠地走了。
小丫把目光转向安晓晓,安晓晓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又看向弗雷德与等待解释的娜丽莎,“其实易先生从一开始就知道白虎得了什么病,只是他没有说出来,是害怕娜丽莎接受不了这个消息。娜丽莎,其实你心里是明白的吧?”
“……”娜丽莎看着安晓晓清澈的眼睛,过了许久缓缓一叹,“我知道的。”
“啊?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来医治?”小丫不解。
娜丽莎蹲下身,将手掌放在明显萎靡不振的白虎身上,轻声道:“它陪了我很多年,我从小被家人遗弃,流落在外,偶然间来到大华,自此忘了家的归处。一次失足我落下落下山崖,是它将我拖回虎窝,救了我一命。那时它还很小,同样失去了家人。从那以后,我们相依为命,以驯兽人的身份靠卖艺为生,走遍大华的天南地北。”
“今年,是我们相依相伴的第十五个年头。”娜丽莎的声音很低沉,透着浓浓的哀伤,“它老了,我却正值人生最美好的年纪。它的牙齿掉了很多颗,健壮的身体日渐瘦弱,原本的神采奕奕变得愈加萎靡不振,而我,却与它恰恰相反。”
“它的一生都献给了我,而我能做的,却只有束手无措。”
似乎感受到她浓浓的悲伤,白虎低吼一声,拿大脑袋蹭了蹭娜丽莎的手臂,却又力竭地趴了回去。
安晓晓听得很不是滋味,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小丫扑进安晓晓的怀里,呜哇一声大哭起来,“我要求师父救救白虎!它太可怜了!”
“至少,它与你在一起是最开心的。”一直未出声的弗雷德走到娜丽莎身边,蹲下身将手掌放在她的肩头,想要给她支撑下去的力量。
安晓晓笑了笑,“福瑞说得对。你们因为彼此,所以才能相依为命地长大。你们成为了对方的全部,即便白虎不会说话,但它对你的感情全都包含在这十几年的相依相伴中了。”
“谢谢你们。”娜丽莎擦了擦眼泪,回头对安晓晓与弗雷德笑道:“谢谢你们安慰我,其实这些我也应该想通的。对了,白虎有名字,叫喀沙,我记得在我的家乡,这两个字是生命的意思。”
“喀沙?生命?”小丫喃喃着,眼睛一亮,“真是个好名字,我记得之前师父有写过这两个字。”
“你师父知道很奇怪吗?”安晓晓不以为意。
娜丽莎却在这是站起身来,激动地问,“什么时候写的?”
“一个月前。”小丫歪头想了想,然后道。
“太好了!”娜丽莎激动地看向安晓晓,问道:“我并未告诉过先生喀沙这个名字,易先生既然知道,那他肯定知道我的家长在哪里。”
“这样啊?那先恭喜你!”安晓晓笑笑,随即摸着下巴暗自腹诽,这白发大夫到底还藏着多少秘密?
喀沙?不就是西域那个什么古国吗?那不是在十年前早就被退居西北的北方夷族的铁蹄给踏平了吗?
这段历史还是在锦王爷那里听来的,安晓晓当时只记得这两个字,因为锦王爷说过,那个古国不大,却很古老,视生命为信仰,以万物为图腾,传承千年相安无事。后来仅仅是因为挡在了北夷败退的路上,才被北夷给灭了。
不过现在这个节骨眼上她不能就这样说出来,所以……还是让易弘来说吧。安晓晓暗搓搓地盘算好,然后开口道:“既然大家都没什么事,那我就和福瑞出去一趟,芳芳还没找到。”
“芳芳?”小丫适时发问。
安晓晓嘿嘿一笑,“对,它是一只小猴子,你见了肯定会喜欢它的。”
说完,安晓晓便与弗雷德一起出了门。
话说此时的芳芳正坐在一只小老虎的背上,招摇过市,无人敢拦。
老虎的主人是个长相柔弱俊美的公子哥,人称“西川小霸王”的宋家三公子宋竹。因为他爹是西川富甲一方的富豪。
小猴子芳芳坐在老虎背上,除了被行人驻足观望带来的不安之外,黑溜溜的大眼睛里闪烁着活跃的色彩。
“宋三少,您这是新得了一只爱宠?”有人凑上来问道。
宋竹摆摆手,他身边的一个小厮会意,立即回道:“不错!这小猴子以后就是咱们宋三少名下的爱宠,以后谁见了定要好好招待!”
“宋三少,这老虎可好些了?”
小厮答:“好多了,一次性产下三只虎崽,今日带它出来走动走动。”
“虎崽子可好?我愿出五十金买一只!”
宋竹继续挥手,小厮又答:“我家三少缺钱吗?多少钱都不卖!”
“听说三少有一手驯虎的拿手绝活,不知我等可有机会见识见识?”
宋竹这回不摆手了,小厮不知道他的意思,正挣扎着要不要胡乱回一句把那人堵回去,却听到宋三少亲口说话了,“一千金。”
正所谓古有“一诺千金”,到了宋竹这里,却成了一言千金。能与他说上话,那还真是不容易。
不说别的,就说宋竹这性格,明明有个小霸王之称,但很受人喜欢,性格不得不说是真高冷。原因无他,宋竹与普通顽劣的富家子弟不一样,他从不仗势欺人,霸道得不可一世,相反,他唯独喜爱驯兽这一行,单单一手驯虎绝活就让许多驯兽师自叹弗如。
☆、第七十二章:凑热闹
如今他家的母虎产了幼崽,幼崽得他驯化,若能得到一只,那可是西川喜爱猛兽的人梦寐以求的事!
“酒席可布好了?”宋竹见那问话的人不说话了,于是看向小厮,动了动唇,声音清泠如流水,又如风过竹林,搅得竹林发出的清脆碰撞声。
小厮讷讷道:“酒席已备好,只等易先生到来。”
“如此便好,早些过去候着,莫失了礼。”宋竹淡淡点头,神色并未发生任何变化,清冷得如九天谪仙,不食人间烟火气,却偏生落入了凡尘渡这一世凡尘劫。
“是。”小厮说完,催促下人快快开道。
围观的人群听闻宋竹亲自宴请他人,还要早些前去等候那人,担心莫失了礼,一瞬间人群哗然。
不过尔后又听到邀请的人是易先生时,原本还互相讨论的人立即变得鸦雀无声。易先生之名在整个西川成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通行证,只要这三个字说出来,从未有人敢质疑这位易先生真有传言中的那么神通广大?
而此时作为被讨论的当事人易弘正坐在宴宾楼的二楼窗口的位置往下看,直到剥到第五颗瓜子,楼下的行人突然骚动起来。
能引起这么大轰动的除了宋竹还能有谁?易弘翘着二郎腿好整以暇地看楼下的热闹,最后目光却被虎背上的小猴子吸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