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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寸日光来倾城(出书版)(2)+番外

作者: 林桑榆 阅读记录

我和裴明珠的相识始于一场口角赛,那时候郭品超还穿着白衬衣招摇撞骗,张勋杰也留着犯傻的中分耍2卖萌。我和裴明珠在整个初中年纪的走廊上,就到底是郭品超招摇撞骗得更帅还是张勋杰耍2卖萌得更可爱,展开了一番激烈的口舌之争。两半大不小的破孩儿为自己口中所谓的偶像争得面红耳赤,其内容也不过是反反复复的他帅,他可爱。

大概是想着这样继续下去也争不出个所以然,于是裴明珠改变了战略方针,她在我像复读机一样地念着郭品超更帅的时候也大声喝道,郭品超更帅!于是我条件反射地以同样的音量回了句,张勋杰更可爱!

终于,这场辩论赛完美结束,这段似是而非的友谊完美开端。

后来裴明珠逢人便说,夏平安出生的意义就在于和她裴一思相遇。原本我对于此定义很乐见其成,但是许灼出现以后,我又在后面自作主张地加了一句,夏平安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和许灼一辈子手牵手谈恋爱。

许灼。

我从来不知道,在多年后的今天,当我打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指尖依然会莫名颤抖。男生好看的青涩轮廓在脑海里慢慢成形,最终又被硬生生磨灭。在不懂事的年纪,我想我们都曾疯着闹着地去寻找过爱情,只是它的心太冷硬,我们离它不开却又留不住,最后只剩自己伶俜独行。

如果要将一切伤口过错归咎于什么事或者什么人,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去责怪《斗鱼》这部电视剧以及演这电视剧的所有人,包括我曾经花痴了那么久的衬衣少年郭品超。因为我是舍不得的,舍不得责怪身边的所有,更舍不得责怪自己。我曾经对明珠说,其实我最怕的不是我爱的人不爱我,而是某一天突然醒来,我发现自己开始不再爱,甚至厌恶憎恨对方到不可方物的地步。

因为我全盘否决的,是自己再也回不去的昨天。

许灼在我生命中闪亮登台的时候,我已经反反复复将《斗鱼》看了四遍有余,也许是天天受裴明珠的荼毒,我也开始觉得张勋杰果然痞得有些可爱,我的流氓情结大概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甚至在与裴明珠的交换日记里写道,没有爱过一次混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现在我还记得,明珠的字写得奇丑无比,她洋洋洒洒给我回了四个大字,病入膏肓。

结果,她一语成谶。

病入膏肓,这个词语用来形容我对许灼的态度和感情实在再好不过。因为他,夏平安开始了自己的流氓生涯。大家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所以夏平安喜欢许灼,那么她理所应该和许灼在一起,一起耍流氓。

我听人说,在一段感情里,无论你多么的喜欢对方,都一定要男生主动,如果他不主动,请你不要害怕错过。而我庆幸的是,在与许灼的各种交锋里,起码在最初,我是占了主导地位的。

许灼出现在校门口的那一天,我永远记得。

也是盛夏,夕阳的余辉染红了这城市大半边天,他如所有美好故事里都会出现的少年模样,一袭白色衬衣,微微低头,碎长的流海一点点倾斜下来,会隐隐遮住褐色的眸。唯一不完美的是,他身后跟了大群嚼着口香糖,头发五颜六色的太保,其中一个还裸了上半身。看我一走出校门,那裸了上半身的小青年,手里捏着被汗湿的T恤立马迎了上来。

诶,夏平安,我们老大喜欢你。

当然,彼时我还不知道他口中的老大是许灼,只是这一幕让我不可抑制地想起了于皓追小燕子的情景,于是我嘴贱地回,那你是不是该叫我平安姐。

然后我才发现了不远处的许灼,他站在一行人的最前方,嗓音通过声波由远及近地传送过来,男生笑得整个肩膀都在抖动,眼角飞扬。而他背后的那支军团,仿佛就是整个世界集合起来的精英飞虎队,不可一世。

别人爱的男子,有世上最英俊的侧脸。

可我爱的少年,有世上最好看的眉眼。

第2章 我一直以为自己可以温柔对待。

在许灼还没有出现之前,我和裴明珠已经对年少那些还未萌芽的情事,有了许多次深刻的讨论。我说,如果我喜欢上一个人,无论我喜欢他的时间有多么长或多么短,我都必定会温柔将他对待。这样,即使上帝之手将彼此生活的轨迹岔开,即使在茫茫人海分离,起码我喜欢他的所有时刻里,都是锦绣河山。

其实,我说这番话的初衷,不过是想将自己未来的感情世界勾画得文艺凄美一点,有那么些为赋新词强说愁。只是那段话,放在今时此日,我居然真的为它赞同。

当时明珠就坐在我对面,小奶茶喝着小藤椅坐着,她具体对我的言论作出了如何回答我已经忘了,反正最后一句话是,夏平安,你所谓的温柔对待,是指生气的时候不再用嘴咬人而改用脚踹吗?!

记忆中都是万里天云,她捏着淡黄色的吸管,在我眼前笑得满面春风。见状,我一把抢过了她手边的原味珍珠奶茶,迅速将自己的吸管插进去,一边咬牙切齿地说,裴明珠,你丫最好别结婚,否则你新婚之夜我就买个炸弹绑你男人身上,让你守活寡!

她当然也不是善茬,立马和我火拼起来。

哟,你买炸弹炸死他还要犯法,你还不如直接在新婚之夜勾引他,这样效果不是更好?

闻言,我故作冷冷地笑了一下,道。

我去勾引他还不如去勾引他爸,在他爸面前从中作梗妖言惑众好让你俩一辈子连婚都结不成!

接着明珠就开始无言,一连看了我好几眼,最后才幽幽道,夏平安,你无敌了,整个天下都是你的了。我低头,大大喝了一口奶茶,接着洋洋得意地抬起脑袋,咧着嘴对裴明珠说,果然还是原味比较好喝。

后来,和许灼在一起以后,我问过他一个烂俗的问题,我说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换言之就是,全世界那么多女生你为什么独独就看上了我?

当然,我没有想过他真的会说出个所以然,因为言情小说和电影都告诉我,喜欢一个人就和讨厌一个人一样,都是不需要理由的,所以我只是想要他说出一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好用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觉得自己起码还是有点什么特别的地方。而我没想到的是,当我问出那个问题后,他居然毫不犹豫地回答我。

因为你毒舌的时候太犀利了,和我一样犀利。

那时少不更事,还为此发了好大一通脾气,我纠结着为什么他喜欢我是有理由的,理由还那么牵强,而那么多人的喜欢都是纯粹的不加丝毫杂质的呢?是不是证明他喜欢的其实不是我,只是崇拜我这张厉害的嘴?!

我噼里啪啦念了一大通,那时,他正牵着我的手在昏暗的路灯下行走,两个一高一低的影子偶尔重叠又分开。最后许灼似乎也被我绕进去了,平常不管在谁面前都巧言令色的他愣是没接上话,于是我真的生气了,幼稚地甩开他的手愤恨道,你根本就不是真的喜欢我!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因为许多不值一提的细枝末节,对身边的那个他质问,是不是你根本就不喜欢我。那么,他有没有在你转身的时刻拉住你,抱进怀里一阵哄呢?周围是蜡烛是灯光是摊贩是人潮,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秒,你清楚地听见了他跳动的心脏。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的话,我得说,我很羡慕你,因为当时的我,没能恰逢这样的美丽。

我愤而离开的那一刻,清楚地听见了许灼骂脏话,他说,妈的!其实这并不稀奇,他骂脏话原本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只不过难得的是,他骂完这句以后就再没有其他的形容词,来来回回就那两个字,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许灼词穷。

第二天下课,为了躲许灼,我特意拉了裴明珠走后门,我说前门有豺狼。但是在后门,看见常常跟在许灼身边的那几个小青年以后,裴明珠斜睨了我一眼,补上一句,后面有虎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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