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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寸日光来倾城(出书版)(1)+番外

作者: 林桑榆 阅读记录

《等一寸日光来倾城(出书版)》作者:林桑榆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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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我镌刻于身体,印入心上,带在身旁。我所有的泪水都是因他而起程,我的心情都是因他而飞扬,那么,在我的结,也理所应当要与他同生死共进退。哪怕是耍流氓,哪怕是生死两茫茫。

曾经我以为,失去一个人,就是生不如死。事到如今,命运还与我一个响亮的耳光,来提醒我这个词,它该有的重量。

内容简介

因年少无知,夏平安喜欢上青年许灼,当她得知许灼还与当地世家千金卫优澜交往后,依然没有放手。年轻气盛的卫优澜得知了夏平安的存在,想小小地惩罚平安,没想到平安的朋友裴明珠帮她挡了这个灾难,背部被灼伤。自那以后,许灼也忽然退隐出所有人的生活……

时隔三年,夏平安在奶茶店因为一对情侣在讨论裴明珠背上的伤痕很丑陋,平安忍不住上前与人厮打,裴明珠到来后,以为平安被人欺负,用瓶子砸了那个男人的脑袋,然后拉着平安落荒而逃,许灼送给夏平安的怀表却遗落在了现场。

后来,机缘巧合,平安和明珠认识了陆轻舟,那一段往事的真相才浮出水面……

当裴明珠风情万种出现的时候,我正在奶茶店里和一对情侣掐架。

用后来奶茶店大娘的话来叙述就是,当那个浑身银光闪闪的女人经过时,小姑娘一把站起来,威风凛凛地掀了面前的小木桌,上去就扇了对方一耳光,最终二人便厮打在了一起。

其实这真的算美化了我,真实情况是,当我自认威风地冲上前去找那丫决斗的时候,我压根没有想过对方会还手。我记得曾经有人飞扬跋扈地对我说,夏平安,知不知道耍横最决定性的一个因素是什么?是气势。只要你气势做得足,别人见你整一幅黑社会模样谁他妈还敢来招惹你啊!不管有钱没钱的都怕耍流氓的,到时候你就是跑别人头上去拉屎,他也得乖乖当你的茅坑。

所以当时的我就鼓足勇气,将这个方针实施到了底,我的气势很足,不仅如此,骂人的中气也很足。只是那个人他忘了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耍流氓的也有怕的,他们怕遇见那些不要命的,而我遇见的这个圣斗女战士就属于不要命的范畴,不管她身旁的男人是如何地想要息事宁人。所以到最后,我所有的威风都统统化作了顽抗。

裴明珠着一件亮黄的Prada包裙,背着她的卡其色小挎包,踩着八厘米的缩跟凉鞋,姗姗来迟。她看了一眼厮打现场有些搞不清楚状况,却依然淡定如初,眼神在人群中四处搜索着什么,一旁好八卦的大娘喋喋不休道,哎呀,没想到现在的孩子脾气这么暴躁啊。闻言,裴明珠依旧不为所动,直到她瞄见我耳垂上那颗熟悉的,闪闪发亮的月牙耳钉,那表情便在瞬间惊悚起来,吓了旁边的大娘一跳。

那时,她才注意到原来这场暴力事件的主角是我,接下来,更戏剧的一幕便发生了。一身精致打扮的裴明珠,顺手在柜台抄了一酱油瓶儿,毫不犹豫地几大步过来,雷厉风行地敲在了那个男人头上,颇有点手起刀落的味道。玻璃应声而裂,那男人大概是晕血,看见有红色从自己脑袋上流下来的时候,立马倒地晕了菜。只听得那女人尖叫一声,我还未来得及有所反应,已经被拉住手腕迅速的离开了是非现场。

裴明珠拉着我疯跑了三条街,最后在肯德基门口停下。

我一向不是跑步的好手,800米的最高纪录是6分半,所以每次的体育成绩,我都得去找体育老师死磨硬赖央求打及格。裴明珠每次看我撒娇卖萌,她就止不住地一阵凉意过心头,然后说夏平安,你总是能把全世界除我以外的人忽悠得团团转,就好像全中国人总是能把除清明节以外的节日都过成情人节一样。

画面回到现场。

我半弯下腰,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拍了拍旁边同样大喘气的裴姑娘,断断续续说话。

麻烦你下次要动手之前……先弄清主次对象好不好啊……

后来裴明珠才知道那男的是在好意劝架,一根手指也没有动过我,但她依然愤慨。

我这不是没有时间来看清形势么!看你们几人拉扯在一起,我还以为他们不要脸的二对一。

我翻了翻白眼,不再试图与她斗嘴,顺势将她拉进了肯德基,直奔二楼洗手间,到达洗手间准备整理一下仪容,才发现我的背包忘了拿,连带我挂在脖子上3年不曾取下的蝴蝶怀表,也一同遗落在了不知名的地方。

在发现这个事实之后,我转身就要朝外面走,却被她一把拉住。

你现在回去找死啊,万一那女人报警了怎么办?干脆我俩打个的直接去警察局好不好啊!

我沉默,半晌后又转回身。

见状,明珠叹了口气,出众的面庞在橘黄灯下更显得美丽非常。我听见她的声音,恍如隔世。

平安,全世界只有我知道,你最大的能耐不是撒泼耍混毒舌腹黑,你最大的能耐,是太会勉强自己。

后来,当所有往事都已经成灰,所有人的面目都已经在我心里模糊,这句话,以及说这句话的人的脸,依然在我记忆里鲜活跳动。

没有给我时间伤春悲秋,裴明珠站回镜子旁,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裙子,将话锋一转。

诶,你怎么就和那女的掐上了啊。

我站在她身后,条件反射地摇了摇脑袋,不谈缘由。视线的尽头,是女生后颈光滑细腻的皮肤,以及那块突兀的褐色疤痕,顺着一个方向蜿蜒而上,与镜子里那张几乎没有瑕疵的精致面孔形成最鲜明的对比。在那瞬间,我似乎被人扔进了一个暗无天日的地窖,四面八方都是密密麻麻的毒蛇,吐着鲜红的芯子窸窸窣窣地朝我移动过来。

片刻,我突然趴上洗手台干呕起来,明珠吓了一跳,忙不迭地用手拍我背问怎么了,难道真给打成脑震荡了啊?!当时的我脑子特别混乱,喉咙也好像被什么东西堵着就是说不出话,最后才拼拼凑凑出四个字。

我犯恶心。

明珠的手,忽然就停在了半空中,久久再没有动作。

是的,那些我自以为掩藏得很好的情绪,就此被划开一道裂痕。面对过去,面对那永生难忘的一幕,我以为自己所有的知觉都是惊恐。可这一刻才明白,更多的,是恶心。

恶心自己。

以及那青葱岁月里,最纯白的感情。

第1章 许灼是我喜欢了多年的混蛋,没有之一。

在《斗鱼》初风靡整个大陆的时候,我花一个晚上看完了它,然后疯狂的买了剧照海报贴在自己的卧室墙壁上,用了三个月的时间花痴郭品超。那时候裴明珠还不叫裴明珠,她叫裴一思。

初初听见这个名字,我半张着嘴,故作惊讶地问道,陪你死?怎么会有人叫陪你死呢?后来她再也不允许我叫她的名字,她说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名字一从我嘴里说出来就觉得特别怪异,哪怕我的发音字正腔圆一点不差。我说那我叫你什么啊,裴语燕啊!她还真的很认真地思考了一分钟,最后说你叫我明珠呗,我要当所有人的掌上明珠。

虽然当时我对她说的话做出了深重的鄙视,但我知道这个称呼用在她身上其实一点也不过。明珠算是个小富二代千金,而且还是个养眼的千金,细胳膊细腿儿唇红齿白。在我们这些普通家庭的孩子还在为偶像专辑望而却步囊中羞涩的时候,她已经指着某知名杂志上的某水晶手链对我说,夏平安,我知道今年要送你什么生日礼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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