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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13)【CP完结】

作者: 旧雨封池 阅读记录

偶然间他读到郁达夫创作的《故都的秋》,他像是第一次借别人的手,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秋天。他不知道哪儿是“北国”、“江南”,槐花盛开时是何种模样,也没有听过衰弱的蝉鸣,见过北国的秋雨、果树,南方的二十四桥明月。

更没有故都。

他不懂作家的生平,却在读到结尾时手指微颤,也想去看看那样的秋天。

他将自己的名起为“寻秋”,为了逃避厉回笙的追问,将这两个字拆了拆,变成了寸和。

厉回笙得到这么两个字,觉得怪异又可笑,只当是他中文没有进步,将一寸和两寸之类的短语断得莫名其妙,拿过来用作名字,但总归是自己起的,就这么一直叫下去。

不下雪的麦德林,没有见过的故都的秋天。

聂寻秋的名字,就是他不曾拥有过的东西。

离开麦德林的第一年,毒枭穷途末路,被警方击毙。

他曾经风光无两,死前却只有一个几乎什么也不会的手下,穿着好几天没有换洗的T恤和裤子,跑上房顶躲避枪击时丢了唯一一双拖鞋,浑身蹭满尘土,胡子拉碴、头发灰白,只是一个再落魄不过的中年男人。

厉回笙在报纸上看到这则新闻,眼中有淡淡的讥讽:“如果你当初没跟我走,命丧黄泉的人就是你。好好报答我吧,听我的话,你能比你的同事们和主人活得更久。”

寸和只是听着,为厉回笙更换凉透的茶水。

他不惜命,三次辗转,早已让他明白自己不过是上位者眼中的草芥,要做的不多,只需要在主人还有权势时尽职尽责,当条听话的猎犬。

在未来的九年时间里,一切当真如厉回笙所说的那样,他没有仇家,牵涉的关系并不复杂。他是只精明又狡猾的狐狸,站在背后操纵着庞大的毒品生意网络,先从南美廉价收购加工后的古柯叶和半成品,在本地提纯之后,再高价卖到澳洲和俄罗斯。

除了重大决策,厉回笙从来都神出鬼没,不亲自出面。

成倍的利润需要合法化,也就是俗称的“洗钱”,厉回笙在新西兰拥有地下赌场、庄园和牧场,他将自己包装成一位喜爱收藏的富翁,出入于纽约、伦敦、香港等地的佳士得,通过相较而言九牛一毛的佣金,将无数非法所得纳入囊中。

除此之外,新旧世纪交替之时,厉回笙的侄子——厉演所带领的厉家走了一条正道,他与好友祝逢今共同将公司发展壮大,并把第一个海外分部设立在了亲伯父所在的新西兰,委派了信得过的人过去负责管理,员工则大多聘请了本地人。

在寸和看来,厉回笙似乎不怎么喜欢厉演,甚至称得上敌对,他收买厉演的主管和财务人员,利用他们公司走账,钻了海外难以实地审计的空子,这样做比去拍卖行清洗黑色收入成本更低,但也有一定的风险。

厉演头脑并不简单,他注意到账目的异常,厉回笙败露。

2002年12月的最后一周,厉回笙为寸和准备了护照和武器。

寸和替厉回笙疲于伪善,这次他终于不用再装作儒雅的灰发老头,露出不甘和狞笑:“让厉演闭嘴,做得干净点。”

观察厉演日常行为的七天之后,寸和与厉回笙花钱买过来的雇佣兵互相配合,他用一把崭新的枪,在祝逢今的眼前,射穿了厉演的心脏。

为什么一定要让祝逢今看着,也许他是想透过对方,看看小时候自己目睹水手被杀死的表情,就像重构了一面镜子。

痛苦、绝望,如果夜空能被撕碎,天幕早已坠落。

看着自己身边的人被杀死,而自己毫无反击之力,不能有所作为,却能深埋下一粒仇恨的种子。

他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对身形和脸部进行了伪装,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消失在夜色里。

厉回笙没有过多夸奖他,他也不屑于听见,只是那老头竟然还能佯装悲伤,手持鲜花前去参加厉演的葬礼,寸和站在厉回笙宅子的大门前,看了一场灰暗得如同泼墨的雨。

不久之后,厉回笙又向他下达了新的任务。

“照片上的这个人,以后就是你新的主人。监视他,找找厉演有没有留下什么对我不利的证据,人留着,他要是知道什么就不必了。”厉回笙递给寸和一张照片,“这个小子被他大哥宠坏了,什么都不懂。如果你留着他,他又混日子的话,你倒是也能拉他一把,这小孩比祝逢今好对付多了。”

寸和并不知道“拉他一把”具体是指什么。

他简单地理解为,顺从主人的心意,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提醒。

思绪混乱的一瞬间,他仔细看了看那张照片。

那是一张半身照,是厉演葬礼上拍摄的,上边的人年轻俊秀,甚至称得上漂亮,和他现有概念中的美人完全不同。他皮肤细白,身着肃穆的黑色西装,站在蒙蒙细雨里,乌黑的发微微湿润,雨水在他的眼角与脸颊留下淡淡的痕迹。

就像是哭泣。

寸和伸出手指,鬼使神差地在照片上捻了捻。

如同为这个易碎品擦去泪水。

第十二章

厉沛的新年如厉演所希望的那样,他们一家去了暖和的地方。

季常青和厉从都有完整的寒假,先一步出发去了海岛。兄弟二人年前忙得晕头转向,总算在腊月二十九的那天开启了一年之中最悠长的假期。

飞机降落时是傍晚,夕阳正浓烈,远处如被割裂般溢出鲜血。温暖的海岛靠近赤道,四季并不分明,气温适宜,空气湿润。厉沛在来时将轻盈却保暖的羽绒服收进行李箱,只穿了白衬衫和牛仔裤,大哥对此很欣赏:“这样才对嘛,平时穿得跟个小老头似的,这么穿整个人都精神不少,小孩子就该穿得干净明亮,不然多浪费你的年纪。”

厉沛好歹也是活过三十岁的人了,出入的重要场合不比厉演少。

他哭笑不得:“哥,你跟嫂子怎么都这样,直接把我的辈分降到小从那儿了。”

厉演心说你叫我一声爸爸我也能应。

厉沛并不知道他哥脑子里弯弯绕绕在想什么,言语间他们走出机场大厅,他眼尖,一下就看到季常青一袭及踝长裙,耳边别了一朵鲜花,厉从站在她身边,发现他们出来,使劲地朝这边挥手。

“爸爸、小叔,这儿呢!”

傻小子。

季常青道:“总算过来了,累吗小沛。”

“没,路上跟哥哥在一起,时间过得快,”厉沛回答大嫂的关切,“小从怎么晒得这么黑,去挖煤回来了?”

厉从在寒假开始的时候去剪了头发,理发师手艺不好,伤了小少年的心,他一怒之下换了家店给推了个干净,短短的一截长在他的圆脑袋上,总让人忍不住去摸。海边温度不高,紫外线很强烈,太阳毒辣,一个星期的功夫,原本健康的肤色像糊了层煤灰,鼻子还有脱皮的痕迹。

说起厉从,她忍不住瞪了父子俩一眼:“天天玩沙子,去浮潜,能不黑吗,让抹防晒霜溜得比谁都快,我看都是跟厉演学的。”

厉演被忽然提到,觉得冤枉,他捏住厉从的肩:“谁说的,涂,明天就涂,脚趾头也不能放过。”

大哥身材壮硕,厉从好歹算个小大人,直接被他小鸡似的捞起来,孩子也不扑腾,父子俩一同往停车的地方走。

这样与爸爸亲密地相处,大概是那个世界的厉从最向往的。

“小从很黏哥哥,长相性格也更像他一点。”厉沛和季常青跟在父子后面,听见几声笑语,“小时候我跟哥哥的相处状态也跟他们差不多,我从没见过爸爸,却也不觉得有什么难过的,哥哥他一个人充当了两个角色,很辛苦。”

厉沛个子比大嫂高不少,季常青能感觉到他在调整步子,让她走得不那么急:“不辛苦的,小沛,这么说就见外了。厉演对谁好,是觉得那个人值得用真心去对待,他在和你相处的过程中,一定也是快乐的。我虽然常说厉演的不好,但心里明白他有很多优点,否则我也不会在他那么小的时候就接受他的追求,结婚证还是等他二十岁之后才领的。小从像他我当然也高兴,不过还是不要太像了,想要这个孩子心思细腻些,像你一样,多懂得照顾人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