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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快穿](238)

丁秋云看也不看他,把毛衣、外套穿好,戴上皮手套,看样子是打算出门。

“秋云……”反复提醒自己这不是梦境,是会真实发生的一切,谷心志不敢再像梦里那样激进,一句话在心中斟酌百遍才敢出口,“我们谈一谈。”

“谈?”

丁秋云背对着他,话中带着一点讽刺:“谈谈你这次来,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如果是没有受过两年梦魇折磨的谷心志,他决听不懂丁秋云的意思。

两年间,他常常想,自己连续两年做一个相同的梦,到底是因为什么。

倘若这只是一场幻梦,它为什么会持续两年,且情节始终不变?

唯一的解释是,这不是梦,而是一种近于玄学的惩罚。

谷心志一直认为,这梦是某种神秘的预示,预示着今后会发生的事情。

但在遇见丁秋云、看到他的态度后,谷心志有了一种极不妙的预感:

……如果,如果,他梦到的一切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呢?

他既然能做上整整两年相同的梦,丁秋云为什么就不能带着他梦中的记忆重活一次?

他竭力压住狂乱的心跳,找了个离门最近的板凳坐下,既是从姿态上示弱,又能确保丁秋云愤而离去时,自己能及时拉得住他:“你还……记得?”

丁秋云从床头拿了保温杯,慢慢喝着热水:“你难道希望我忘记?”

“我重活过来,一直想找一个和我一样,记得之前发生了什么的同伴。”在谷心志哑口无言时,丁秋云放下了水杯,“只是我没想到,这个同伴竟然会是你。”

谷心志只觉呼吸困难:“那你为什么还到超市里来?你明明知道我在……”

“我们这个小镇每天都会有旧人类经过或者落脚。”丁秋云转过半张脸来,眸光里是似笑非笑的冷,“我不去找你,只怕你会自己找上门来。”

谷心志向来冷硬的心被一句句刺剐得生疼。

以前的丁秋云从不会这样对他……

他咬牙道:“这回我跟那些新人类没有关系。”

丁秋云像是听到了个好笑的笑话:“哈。‘这回。’”

谷心志情绪越来越坏:“你不要跟我这样说话。”

就算这事儿他曾经干过,可这辈子的他一无所知,他不能容忍丁秋云拿从没发生过的事情这样苛求他。

那些人明明都活过来了,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丁秋云看着他,突然笑了起来。

“我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会让你受这么严重的伤害,抱歉。”丁秋云说,“以后我会把握好分寸的。”

这句话,在谷心志梦里重复了近四百次。

以往说出这话的都是谷心志,但这次换成了丁秋云。

谷心志如遭雷击,头痛欲裂,屈下身子只顾着颤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任何一句在梦里出现过的话,都成为了他的魔障,他根本听不得。

他怕下一秒丁秋云就会再从高处跌下,摔个粉身碎骨,以死亡决绝地宣布与自己一刀两断。

“你不要说这个……”谷心志咬牙微弱道,“求你。”

丁秋云放下水杯,走到谷心志身前,伸出手捏紧了他的后颈,逼他抬头仰视自己。

皮质手套在收拢间摩擦出吱咯的细响,丁秋云居高临下,细细审视着谷心志的眼睛,淡得没什么颜色的唇微微张开:“你这可不是求人的态度。”

谷心志怔住之余,好容易平息下来的心再次狂跳起来。

他从未见过这个样子的丁秋云,和他梦中的人全然不同,却有一股异常动人又陌生的魅力。

谷心志竭力压住自己的情绪,问:“你想要我怎么求你。……怎么补偿你?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丁秋云笑说:“不了。从你这里拿的东西,我怕咬手。”

说罢,他撒开手,轻压了压自己的胸口,有点呼吸不畅地皱皱眉,略责备地看了谷心志一眼,好像是谷心志害得他不舒服了似的。

谷心志试图去抓丁秋云的手,但丁秋云似乎早有预料,手腕轻巧地往下一压一扯,由他将手套整只撸去。

漆黑的手套下是被冻得发白的指尖,颜色对比鲜明。

丁秋云顺势将手塞入大衣口袋里,大衣口袋内有一把袖珍手枪的凸痕,看型号是勃朗宁。

丁秋云低头摆弄了一下口袋中的手枪,索性把自己的目的直接挑明:“我找你,是因为我不能放心你在我看不见的地方。”

丁秋云把口袋里的手枪往外顶了顶:“这把手枪的射程是50米。你可以选,要么现在被我打死,要么以后随时待在我的射程范围之内。”

谷心志只愣了片刻,眼里便闪过惊喜的光。

……他肯让自己留下了?!

注意到他的表情变化,丁秋云便像是猜到他选了后者,径直推开门,走了出去。

还不等谷心志拔足追出去,外面就传来丁秋云对孙谚的解释。

他的声音竟如自己记忆中一样和煦温暖,丝毫没有与自己谈话时那一板一眼的冷淡感:“没事儿,不用担心。当初离队时我跟谷副队有些误会。……嗯,我的伤也没事儿,老板,先下楼去在车上等着,好啦别蹭……”

谷心志脸色微变,恶意禁不住从心头冒起。

可他刚走出门跟孙谚打上照面,还未等他有什么特殊的表示,已走出六七步开外的丁秋云便回过头来,命令式的微微挑眉,眼珠微转,插在大衣口袋里的手再度顶住手枪,用枪口比划出和挑眉一致的角度与弧度。

……跟上来。射程以内。

谷心志被他冷淡的眼神撩得心脏一麻,既是兴奋又是酸涩,压住自己的恶劣想法,丢下孙谚,跨步追赶着丁秋云的背影。

丁秋云也不等他,兀自抬脚往楼下走去。

……谷心志的悔意值,在长期的冷结中终于破冰,且成果喜人,从0径直涨到了17。

瞟了一眼数据板,池小池微不可察地吁了一口气。

061问:“真要留下他?”

池小池说:“留着有用。”

对谷心志这样的人而言,他的悔意值并不好刷,亦不可尽信。

即使池小池心里清楚,按谷心志的性格,在做过近四百次的噩梦后绝不可能再与新人类结盟,但他的存在始终是一个麻烦,如果不是为了任务,池小池可能会把他闲置到死。

听到池小池的回答,061仍有些不放心:“要留下也行,但你对他的态度是不是太强硬了点?”

池小池反问:“谷心志这样的人,难道我摆出受害者的样子谴责他,他就能理解我为什么会恨他了吗?”

061想想,觉得也是。

池小池确实选择了一个以毒攻毒的好法子。

对付一个难以摸透其想法的疯子,最好的办法是比他还要疯一些。这就是传说中的乱拳打死老师傅。

至于池小池本人,对将来已有了明确的规划。

他会在拿下谷心志的悔意值的期间保证整个小镇的安全,严密监视他的一举一动,一旦情况有不对,就立即击毙谷心志。

他对谷心志容忍的底线,是他绝不能伤害城镇中任何一人。

至于自己走后该怎么办,就交给真正的丁秋云决断吧。

池小池能做的,是替丁秋云掌握更多的主动权。

在他把身体还给丁秋云后,不管他是打算杀掉谷心志以绝隐患、留下他作为可用的队员、赶他离开,甚至于与他复合,都遂丁秋云的愿。

孙谚开车,送池小池和谷心志回了丁家。

谷心志一直注意着车厢彼端的丁秋云,但丁秋云却懒于分给他一个眼神,偶尔瞥见他也不刻意回避,倒像是全不放在心上,只当他是一件货物,一心顾着用小梳子给他家老板梳毛。

每天打理老板的仪容已成为池小池的习惯之一。

黑豹静静侧躺在他脚边,任他给自己梳毛,在梳理时常有静电产生,黑豹也没有焦躁不安,温驯地用尾巴盘勾住他的手臂,并不时拿嘴轻轻碰吻他左手无名指上的伤疤,痒得池小池轻轻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