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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166)

作者: 青猫团 阅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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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几天,姜秉仁倒是没再出现,一碗面馆难得清静了一阵。清欢也打好了绦子,余锦年挑的都是些淡雅的素色,没那么扎眼,他当即就拿出那把小弯刀来,让清欢帮忙给系上,下头挂了穗子,栓在腰间使劲地嘚瑟了一番。

腰间佩物是自古以来的风尚,早些年朝中崇武,多的是达官贵族佩着装饰精美的短刀剑出行,以彰豪迈爽朗之气,后来这些年,京中又流行起霁月清风款的美男子,是故大多贵公子都改为佩石戴玉,越是清雅的款式越好,京畿地区一时玉贵。一块指头大的雕刻精致的玉器,能抵得上一处深宅豪苑之价,可即便如此,仍不减人们追捧美玉的热情。

这也是为什么余锦年只能买得起一块成色污浊的粗玉,给季鸿做玉竹簪的缘故。

余锦年腰间佩上小弯刀,进进出出间晃得上头铃儿叮当,想让人不注意都不成,几个食客说了几句好听又奉承的吉祥话,余锦年就被夸得晕头转向,大手一挥给人打了折。引得前堂怀揣着同样心思的食客纷纷赞美起余锦年的刀来,直把什么想干的不相干的诗儿词儿胡乱地往上套,还有实在不善言辞的,憋红了脸,只憋出一个“神仙下凡才有这么美的东西”!

若不是清欢及时止损,把自家洋洋得意的小老板连拖带拽地弄到了后厨,径直塞到正在摆碗的季鸿怀里,前头还不知要损失多少钱呢!清欢嗔怒道:“季公子,你管管他呀!”

余锦年抬头问:“你管我?”

季鸿视线落到他腰间的弯刀上,便心有灵犀地明白他又干了什么蠢事,却不忍呵斥少年,禁不住笑道:“不敢不敢,是余老板管我。”

清欢被这两人的一唱一和气得一跺脚跑了出去:“你们快不要出来了!眼珠子都被你们刺疼了!”

余锦年在后头哈哈大笑。

过了晌午,客人少了些,余锦年正收拾桌子,打外头进来两个官差,穿着灰蓝色的差服,满口抱怨,两人大马金刀地往面馆里一坐,粗着嗓门喊道:“来一碟响皮肉,一盘烧猪舌,来四个大馒头,再给看着弄碗羹。”

另一个又叫快些上,他们打了牙祭好去干活儿。

好在都不是什么费火候的菜,余锦年应下了忙去后厨准备。

烧猪舌好做,嫩猪舌去了外头的粗皮,斩成肉丁,配些杂菜用酒一渍,下热锅用茴香花椒炝锅出了香味,就将肉丁菜丁用豉汁儿大酱一通快炒,缀上一撮绿葱末即成。

响皮肉倒是颇费几道功夫,这肉得是连皮带肉的鲜五花,肥不可太多,多则腻,瘦又不可太满,满则柴,红白相间,宽窄合宜,才是做响皮肉顶好的材料。

肉俱切成一面带皮的方块,先在下了葱姜大料的沸水中焯过,稍稍断了生,再一一夹出来,用黄酒咸酱腌制一会儿,之后涂上小磨研出来的香麻油,串在炭火上烤,时不时看火候再抹一层麻油,烤得变了颜色,皮脆肉红,带皮的那面卷了酥边,便撒上些自配的芝麻盐、小辣粉。

这样做出来的肉块满口生酥,在齿间咯吱响,咬到芯里,又是嫩嫩的红肉,既能满足人大口吃肉的口腹之欲,又有耐心处置的精致之感,红红白白摆在盘中,撒上白芝麻,端的是一道上得来台面的好菜。

至于羹,余锦年则切了碎豆腐,用高汤烹了道咸蛋黄豆腐羹,鸡蛋絮与豆腐用高汤快手煮熟以后,便将碾碎了的咸蛋黄撒在上头。咸蛋黄向来有代蟹黄的用法,大概是取其微腥却甚鲜的口味、油黄的颜色,与蟹黄有异曲同工之妙,如此做出来的豆腐羹,也难得有了些蟹黄的鲜美滋味。

三道菜端上去,就连抱怨惯了的官差也无话可说,许是累坏了,一顿饭吃得风卷残云,四个馒头三个菜,一口没剩,吃完了,抚着浑圆的肚皮,与店里年轻俊俏的小老板侃大山。

这个说:“我瞧老板生得也俏,这几日可莫要晚上出去闲逛,也不知打哪儿来了个采花贼,净挑你们这些面皮白净的下手。”

那个也说:“是啊,前儿晚上姜家的小公子就险些遭了祸手!也不知道他一个大少爷,深更半夜地何故要在街上行走,竟被那恶人扑了个正着!唉,要不我们也不能这般没头没脑,苍蝇似的满街去搜抓那不法之徒!”

“快走罢,看这天,估摸着夜里就要落雪。赶紧办完了事,好回家吃酒去!”两人说着,又想起还有要务在身,忙结了账匆匆离去。

余锦年却惊吓了一跳,姜秉仁这几日没来,却是遭遇了飞来横祸?

他正担忧着,心想要不要去春风得意楼友情探望一下,谁想说曹操曹操就到,那“惨遭横祸”的姜小少爷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下巴仍是那样尖,但气色却好了,整个人像是吸了水又重焕光彩的海绵,又换回了他那华贵的宝蓝绸衣,带着缀珠抹额、玉带扣,挂着镶金禳银的香囊,可谓是本性难改了。

姜秉仁走进来,人还没说话,先响亮地“汪!”了一声。

余锦年踮起脚从柜后往下一看,骇道:“哪来的狗!”

姜秉仁牵着一只皮毛棕亮的猎犬:“借个地儿,等个人。上一盘肉,要生的,给大黑吃。”

大黑就是他那条狗,余锦年虽不怕狗,却也谈不上喜欢这龇牙咧嘴的凶东西,去后厨切了块生肉,帐当然记在姜少爷头上,他也不敢走近去摸那狗,远远地丢了过去,道:“你是要等人,还是要放狗咬人?”

“反正不咬你。”姜秉仁哼道,“那块破石头,当我还真找不着他了?……你坐那么远干什么,还怎么说话?”

“不了不了,远点好,距离产生美。”余锦年与他隔着两张桌子,死活不愿意过去,姜秉仁也没强求,依旧低头抚玩着自己的狗,“听说你前日闹了点小灾?”

姜秉仁啊了一声:“你说那个扒我衣服的老流氓?”他轻描淡写地,“刚被我找人打了一顿,扒光衣服捆城外树上去了。现在估计……应该快被发现了罢?不是什么厉害人物,就是狡猾了一点儿。”

他嘿嘿笑道:“可再狡猾能跑得过我的大黑吗?”

“……”余锦年看着那条长着血盆大口的猎犬,心下替石星一寒。

姜秉仁得意道:“不过前天我确实差点遭殃,那老流氓敲了我一闷棍,不过有个混蛋从天而降把我给救了。”

这有什么好得意的!余锦年腹诽。

两人倒也没有过多的交谈,余锦年忙得很,不似他个大少爷这么闲,姜秉仁则惯例一言不发坐到天黑。余锦年烧好了晚饭,正要问问他要不要一起吃,他那极凶的猎犬突然嘶吼起来,姜秉仁眼睛一亮,登时解下了猎犬脖子上的绳扣儿。

那狗一道黑影似的窜了出去,姜秉仁紧随其后。

余锦年生怕出事,也追了出去。

只见那狗紧咬着一人身影撒丫子狂奔而去,那人似没料到有这出,站在原地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可那狗逼近了,他再扭头跑怕是跑不过四条腿的畜生,忙心生一计,翻身上墙,又踏着墙头跳上房檐,动作利落洒脱,可见身手。

姜秉仁见他要踩着瓦片逃跑,霍然喊道:“石星!”那黑衣黑面的人顿住一瞬,又迈开一步,“你再走一步试试!我再找十条狗,追你到天涯海角!”

底下的狗狂吠乱叫,上面的人却踌躇犹豫。

“石星。”姜秉仁仰着头道,“我从童子巷救你回来,好吃好喝供着你,什么都给你了,你却想拍拍屁股就走人,哪有那么好的事情!”

石星停住了脚,心里一沉,低声道:“姜少爷,是我对你不起,我自知此罪难赎,但也不能就此将错就错。你厌我、烦我,我自当走远,这辈子再不会出现在你眼前。你还小,什么都不懂,是我不该诱你做那种事,待你以后八抬大轿成了亲,儿孙满堂,膝下承欢,便知今日荒唐。那我护得你一生圆满,这就知足。你只当我……不存在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