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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 王(28)

金玉郎摇摇头:“这牛排煎得太老,硬,夜里吃了不好消化,要闹肚子疼。我喝点热汤算了。”然后他低头开始喝汤,表情有点哀怨,哀怨了没有半分钟,他一抬头,压低声音说道:“等我回来了,我就要做点正事了。”

“什么正事?在家打老婆解恨?我想你应该不敢和你哥闹。”

金玉郎立刻变脸,把勺子往汤碗里一掷,然后冷着脸向后一靠。段人凤继续搅着杯中咖啡,不理他,眼角余光飞出去,她瞥见他向自己一瞄一瞄,心中便是暗笑起来。

双方僵持片刻,不分胜负,金玉郎不瞄她了,改为直视。段人凤又冷了他一会儿,末了感觉火候差不多了,这才抬头向他说了话:“再不喝,汤也要冷了。”

然后她感觉金玉郎明显是松了一口气。

低头连着喝了几大口热汤,他再抬头时,脸上已经有了笑意:“你去过青岛吗?”

“没去过。”

“我也没去过,你别看我天天闲着没事做,其实我没出过什么远门,好像哪儿都没去过。这回我先过去看一看,是不是真有别人说的那么好玩。如果真是好,下次咱们三个去。”

段人凤向前探身,凑到他近前,把声音放到了极轻:“我看你还是不要逞强报仇了,趁着现在命在钱在,你远远的离了你大哥,自己过几天太平日子吧。”

“那我就白让他杀了?”

“可我实在是看不出你有报仇的本事。”

金玉郎忽然又变了脸,咬牙切齿的告诉她:“你瞎。”

段人凤向后坐了回去,她不和金玉郎一般见识,挨了骂也不恼,只是暗暗的纳罕,就感觉这人在自己面前,是玻璃一样的通体透彻,他把他的思想和情绪一股脑儿的全亮给了她,明的暗的好的坏的,和盘托出,毫无掩饰。对她信任到了这个程度,他的信任就不那么像信任了,更像是他看透了她、把她吃定了。

金玉郎低头又喝了几口汤,然后叫来茶房结账。等他和段人凤走出馆子大门了,他才低声说道:“你今天总是拿话堵我,我有点生气,也没有吃饱。”

段人凤转身面向了他:“我也没说你什么,你怎么就那么爱生气?你对别人也这样?”

“你看你还说我。我明天就要上火车出远门了,你别让我带着气走好不好?”

“明天和新婚夫人乘火车去旅行,乐还乐不过来,哪里还有气?气早散了。”

金玉郎轻轻叹了一声:“原来我和你不熟,你对我比谁都好,现在我对你无所保留了,你反而又不相信我了,还拿话损我。”说着他回头望了一眼,后方不远处亮着花国俱乐部的招牌,招牌下面停着一溜汽车,其中有一辆就是他的。

看过汽车之后,他转向了段人凤,明显是有点疲惫:“我要走了,你也告诉段人龙一声,告诉他我明天出远门,过个十天半月就回来,让他也别惦记我。”

段人凤听了他这一番自我感觉良好的诚恳话语,登时有点自惭形秽,自己方才对他甩出去的那几句酸话,想想也是分外的不上台面。这是个天真赤子,对待这样的赤子就不能玩那话里藏刀的把戏了,对着他话里藏刀,越是赢,越是显得无聊无耻。

抬手搭上他的腕子,她用力的握了一下:“我知道,你也多保重。”

金玉郎垂下头,慢慢的抬起了那只手。段人凤还没有把手收回去,依旧攥着他的腕子,于是他用另一只手覆了她的手背,隔着薄薄的一层皮肤,他摸清了她的节节指骨。她掌握着他,他也掌握了她。很奇异的,他感到了安心,像是个法力无边的小孩子,满世界里扒拉着挑了个遍,最后给自己挑了一户好男女做父母,从此终身有靠,胸中没有行遍千山终得落脚后的酸楚,而单只是怡然的舒服。

真的是舒服。他第一眼看清段人凤时,就感觉她长得太顺眼,眉目都清秀清冷得妙,及至第二眼瞧见了段人龙,他几乎要没心没肺的笑起来:原来段人凤变成了男人也是一样的好。想起当初的段人凤,看着眼前的段人凤,他忽然甩开她的手,上前一步抱住她,左右晃了晃。

段人凤不假思索的把他推了开,推开之后望向他,却又没从他眼中找出什么变幻波澜,他显然只是无端的高兴起来,那一抱也是他对她撒欢。如今被她推了开,他也没恼。转身向着俱乐部大门走了几步,他回头对她挥手告别,她笔直站着,不回应,而他继续走到汽车旁,一手拉开车门,他再次向她挥手。

这回,她举了手也在空中招了招。路灯下的金玉郎笑了,一边笑一边上了汽车。发动汽车驶向金宅,他一路嘘溜溜的吹口哨玩,因为心里高兴。在大部分时间里,只要他看起来高兴,那就真是高兴。

第24章 新婚旅途

金玉郎回到家中,好睡了一夜。

金效坤身为长兄,照理说,这时应该把这唯一的弟弟叫到跟前,拿那成家立业的大道理将他训导一番。然而金效坤现在没那个闲心——自从金老爷子驾鹤西归之后,他一直活得焦头烂额,总是什么闲心都没有,连太太偷人他都装聋作哑的不管,何况是同父异母的弟弟结婚?

再说他心怀鬼胎,也不愿单独的和弟弟会面。

独自坐在书房里,他想着金家的前途,想着二姑娘要来了,隐隐的又也有一点愉快,虽然二姑娘只不过是他的弟媳,但只要金玉郎结婚之后不和他分家,那么她就也将是这个大家庭的一分子,和他是一家的人。

他并未对傲雪寄予重望,女流之辈,再高明也是有限,高明不出家宅的大门去,但是应该总比太太和弟弟强。家里多了个知道过日子的二姑娘,会让他感觉家中也有明白人,自己不全是为了一家子和他离心离德的糊涂虫操心卖命。

一夜过后,金宅全体起了个大早。

冯芝芳素日晚睡晚起,不到中午不起床,但是今天小叔子结婚,是个大日子,而她其实是个好热闹的,即便那热闹不是她的,她也愿意跟着张罗。今日她和窗外的乌鸦一起起床,梳妆完毕后便直奔了金玉郎的院子。金玉郎也醒了,睡眼惺忪的坐着发呆,被她急三火四的催促了一场,才慢慢的有了精神,算是彻底醒透了。

接下来的事情,不必由他张罗,他只要乖乖听话就是。到了日上三竿之时,金宅汽车载着他和金效坤夫妇出发,前去连宅接了傲雪,然后开往火车站。火车站那边也早有大队人马等待,全是金家兄弟的朋友,其中大部分都是摩登男女,为着金玉郎而来。金玉郎在金效坤眼里是一分钱不值,在傲雪眼里的价值也比一分钱多不许多,可除了这二位之外,旁人——尤其是年轻的小姐们——看金玉郎可是如同看花朵一般。

花朵一般的、而且又年轻又阔绰的金玉郎结了婚,小姐们纵然不含醋意,那也要过来瞻仰一下新娘子的容颜。瞻仰完毕之后,小姐们都没什么闲话可讲,因为新娘子薄施脂粉淡扫蛾眉,果然也是个美人。

车上车下乱哄哄的闹了一阵,及至火车开动,月台上的男女们抽出手帕,向着金玉郎所在的包厢窗口狂摇了一阵,效仿电影里的西洋人,将这一场送站进行到底。金玉郎起初伏在窗口,也向他们挥手不止,及至火车开出得远了,他缩回脑袋关了车窗,回头望向了傲雪。

傲雪穿着一身淡红旗袍,坐在小桌子前,察觉到了他的注视,她抬起头,怀着好意,向他微微一笑。

他回敬了她一个哈欠,然后脱了西装上衣往她怀里一扔,说道:“早上起了个大早,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