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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父(1)+番外

义父
作者:尼罗

一个杀手和他干儿子们之间的恩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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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1陆雪征

陆雪征这人,自我感觉一直不错。
他是名身材高挑、相貌英俊的男子,形象有如广告画上的青年绅士像,标致的毫无特色,让人过目即忘。要说他和绅士像有何不同,那大概就是他在眼角处生了一颗小小的泪痣,——大凡一名画家在做广告画片时,大概是不会给男性人物的面孔上填加这么一个褐点的。
他觉着自己挺漂亮,这乃是他先天所得的好处;而在后天呢,他除了打打小牌跳跳舞、喝喝小酒抽抽烟之外,也并无其它过分的恶习。所以他是内外兼修、表里如一。
他的自我感觉既是如此之好,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却又绝没有任何出风头的机会。因为他是个杀手——自古以来从没有招摇过市的杀手,除非是杀手要自杀。
所以他就默默的自我欣赏着,慨叹着,幽而不怨、哀而不伤。

陆雪征十五岁入行,到今年为止整满十二年。他是有本事的人,二十岁那年便开始认干儿子——当然,本质上就是收徒弟。今年他二十七岁了,身边最大的干儿子只比他小五岁,不过没有关系,他不计较,干儿子也不计较。父子们其乐融融,正是和睦的一家。
现在可算是他事业的鼎盛时期,杀人都能杀出字号来,这也算是一绝。他在得意之余也想发展出一点副业,多赚些钱;于是在使用了种种手段之后,他在日租界码头的轮船公司里弄到了一艘船。花大钱配齐了船长水手之后,轮船满载着货物驶离码头开始了处女航,入海不久就沉了。
他这算是赔了一场大钱,然而贼心不死,并没有因此就收起了从商的心思。去年他又开了一家顶阔气的大皮货店,营业了没有三天,半夜被雷劈了仓库,一场大火烧得他血本无归。
陆雪征的资产都是他拿命换回来的,所以他心里难过极了。
在皮货店大火被扑灭的那个凌晨,他独自躺在被窝里热泪盈眶,决定以后再也不做生意了。

陆雪征自认为是个斯文人,在无人可杀的时候,他时常会隐居在某位干儿子的家中,抽出一段时间来专心读书。他不爱读翻译小说,最喜欢《红楼梦》,而在《红楼梦》中,他又最喜欢薛宝钗,因为觉着薛宝钗和蔼可亲,嫌林黛玉脾气太大,不好伺候。除此之外,他还很愿意读一读《新青年》之类的杂志,虽然从来没有人把他当成青年看待,但他算着岁数,认为自己不到而立,还是比较富有青春气息的。
读书之外,他还喜欢招猫逗狗——尤其是喜欢猫,觉着猫脸媚气。他有一只养久了的小灰猫,专会趴在人头上蜷成一团,宛如一顶大皮帽子,而且绝不会用爪子抓伤人脸。此猫是他的宝贝,名字就叫做小灰灰。

陆雪征有很多朋友,其中包括高官富商、军阀大佬。朋友们从不和他深交,可是对他相当的恭敬。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他不是人,而是一把枪;谁能使出足够的钱,这把枪就去替谁杀人,而且是一击毙命,很少失手。
他对自己这身份安之若素,觉得自己是人是枪都无所谓。因为杀人太多,他已经觉着“人”这个存在渺小得很,不值一提了。

此刻,在这个风光明媚的六月午后,暂住在金公馆内的陆雪征携着一本书,一路穿花拂柳的走去了后花园中。上方天空一碧如洗,天气虽然是热,可是热中又带有几丝凉风,让人既感受到了夏日气息,又不会汗出如浆的难捱。
陆雪征穿着单薄的衬衫长裤,衬衫袖子整齐的挽到肘际,看起来好像洋行内的一名中等职员。步伐轻快的走到一处精致凉亭内,他先在那洁净石凳上坐下了,又将手中这本《灯草和尚》摊开来放到面前石桌上,然后就低下头认认真真的读了起来。

此地十分幽静阴凉,陆雪征周身舒适,不知不觉就消磨了许久时间。正是读的有趣时,他忽然下意识的猛一抬头,结果就看到有人踏上了不远处的一座小小木桥,正在向自己这方走来。
那人是西装打扮,生的高大魁梧,麦色皮肤,剃了个光头,乃是这公馆中名义上的主人,他的众多干儿子之一——金小丰。
陆雪征漠不关心的低下头去,继续读书。

金小丰腿长步大,片刻后就走到了凉亭外面。很谨慎的停住脚步,他声音不大不小的呼唤了一声:“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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