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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 王(121)

先搬家,搬到六国饭店去,开间包月的客房,先住它一个月,然后再去见陆健儿,和他重修旧好,要不然果刚毅和金效坤真串通起来找他报仇,他可受不了。先和陆健儿混着,等有朝一日和督理大人或者大总统交了朋友,他再收拾陆健儿。另外,还得把名下的几个庄子卖掉换钱,一是缓解手头的紧张,二是现在四处打仗,收成又坏,留着那些个庄稼地有什么用?

除此之外,他还有个想法:他想去见见金效坤。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他至少得看看金效坤现在成了什么模样。

他一边想,一边强打精神拎出了手提箱,将散落在床上的几件衣服丢进去,结果稍一忙碌,就出了一身虚汗。他意识到了自己身体状况很坏,心中也有些惶恐,因为相信自己和段人凤一定还有再见的时候,他这个人,一举一动都有目的,一颦一笑都是表演,焉能无声无息的轻易病死?他要死也得死在段人凤面前,他要埋也得埋到她的心里。他饶不了她。

把手提箱靠墙放了,他环顾四周,决定明早退房时再收拾。掏出手帕擦了擦汗,他正想坐下来歇歇,然而外头又有人敲响了房门。他累得叹了口气,抬头问道:“谁?”

门外传来了回应,低而迟疑:“是玉郎吗?”

金玉郎立刻站了起来——站起来后,他盯着房门思索了一瞬,随后把心一横,迈步走过去,扭动门锁开了门。

门外的人,是金效坤。

隔着一道门槛,两人对视了片刻,末了金效坤低声问道:“我进去坐坐,方便吗?”

金玉郎堵着门,问道:“会不会关起门来杀了我?”

金效坤松松的下垂了双臂:“我没有带武器,你可以搜身。”

金玉郎抬手搭上了他的肩膀,从他的肩膀往下摸,一直弯腰摸到了小腿。最后直起身,他一把夺过了对方右手的手杖,然后侧身让了路:“请进。”

这一回在金效坤面前,他不再伪装,暴露了真面目。有幸见识过他这真面目的人不多,段人凤算是第一个,金效坤算是第二个。眼看着金效坤一步一顿的挪进房内,他关了房门,上了暗锁。将手里的这支手杖掂了掂,他没掂量出什么异常来,这才把它还给了金效坤——有的手杖暗藏武器机关,不能不防。

金效坤有了手杖,行动立刻变得轻松从容了许多。转身面对了金玉郎,他说道:“果刚毅说你住在这里,我就请他带了我过来。”

第99章 兄弟

金效坤一进客房,金玉郎立刻就关了房门上了锁,不是怕金效坤又跑了,是怕他在门外藏了伏兵。而在北京饭店,没有人敢硬闯客房,一道房门就足以将他和外界隔绝了。

然后转身面对了金效坤,他狐疑的审视了金效坤,第一反应是:头发白了。

白了头发的金效坤给了他一种矛盾之感,他一方面觉得他特别陌生,另一方面又觉得他特别熟悉。因为他们兄弟的父亲,金老爷子,年老之后,也是这么瘦高瘦高的,一脑袋纹丝不乱的花白头发。当然,金效坤实在是瘦得过了分,可是——他的目光一转,转向了墙上的镜子,镜中的他自己连着好些天没吃什么,也已经是形销骨立。

两人一起瘦得没了肉,结果就是越发的相像,都是窄窄的一张脸,大大的两只眼,相互之间简直就是酷似。金玉郎早就知道自己和这位大哥长得像,可没想到会这么像,不由得盯着镜子发了呆,而金效坤见状,忍不住也回头望向了镜子,对着镜中一远一近的两张脸,他也愣了愣。

然后,金玉郎“扑哧”一声,笑了。

他这一笑,并非是心生喜悦,纯粹只是感觉此情此景很有趣,像个什么荒谬刺激的大发现。他并没有把自己的感受告诉金效坤,然而金效坤亦有同感——他也认为此情此景荒谬、刺激。

金玉郎笑了几声就不笑了。收回目光重新望向金效坤,他问道:“来见我干什么?总不会是想我了吧?”

金效坤答道:“我有几句话想对你讲。”

金玉郎走到沙发椅前,一屁股坐了下来:“讲吧,我听着呢。”

“我确实是想过要杀你,因为我当时债务缠身,而你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大部分的存款,这让我非常的嫉妒你。”

金玉郎当然知道他是非常的嫉妒自己,不过自己知道和听他亲口承认,感觉还是很不一样的。他不清楚金效坤这是解释来了,还是忏悔来了,不过无所谓,反正手下败将的表演总是有趣的,不妨一看。

金效坤继续说道:“可从长安县回到家后,我很快就后悔了。”

“后悔什么?又舍不得我死了?”

金效坤沉默片刻,然后答道:“是的,我不想你死。这并不是出于兄弟之情,而是因为我承担不起这样深重的罪孽,我不能相信自己成了个杀人犯,杀的还是自己的弟弟。所以看到你活着回来时,我很高兴。”

金玉郎翘起了二郎腿,饶有兴味的仰脸看他:“可是钱没了呀。”

“钱是可以赚的,但如果人生有了污点,那就洗刷不掉了。”

金玉郎晃着脚,盯着金效坤不言语,因为金效坤这话是他所不能理解的,他不知道什么叫做“人生污点”。人生污点大概就是做过坏事的意思,但是为什么要洗刷?

他想了一会儿,感觉自己好像是明白了点:“怕别人知道?”

“是我自己知道。”金效坤告诉他:“我想做个问心无愧的好人。可我若真害死了你,我这一生一世,都不可能问心无愧了。”

金玉郎听到这里,还是有些困惑,半笑半疑的反问:“做贼心虚?怕我闹鬼?”

金效坤听到这里,对着他摇了摇头,然后疲惫的一笑:“你这是什么脑子,怎么就是听不懂我的话?”

金玉郎向后一仰,窝进了沙发椅里:“我懂,你先是想杀我,杀完又后悔了。可你杀都杀了,后悔又有什么用?我也就是福大命大,要不然就不是今天这个局面了。”说着他一晃小腿,腿长,这一晃正好能顺势踢上金效坤一脚:“这条腿瘸了?活该,报应。”

金效坤横挪了一步,在旁边的沙发椅上也坐下了。双手搭在手杖柄上,他低头看了自己的右腿:“我承认,是报应。”

然后他抬头望向了弟弟:“对不起。”

金玉郎半闭了眼睛,微微一笑:“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把你的心上人、我的前太太、连傲雪嫁给了别人。不过这倒也没什么大关系,原来一个是大伯子,一个是弟媳妇,都不耽误你们相好,如今那个施新月没本事没脾气的,更拦不住你们了。”

“你误会傲雪了。”

金玉郎睁开眼睛:“没误会!”

“我和她是清白的。”

“对,清白,两个人一起去长安县,生怕不能一起亲眼看见我死。”

“她不知情。我带她去,是想利用她,让她做个见证,证明我确实是全心全意的营救过你,你的死和我无关。”

金玉郎一耸肩膀,换了轻快的语调:“不必利用呀,反正她更讨厌我,更恨不得我死。如果提前知道你去长安县是为了杀我,她一定高兴得要在路上唱歌呢。”

金效坤听到这里,第一次发现了金玉郎的问题:金玉郎似乎只有动物式的爱恨感情,而完全没有人类的理智与控制。金效坤不明白这个弟弟为何会长出这样一副心肝肚肠——他甚至都不只是简单的冷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