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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三(14)

作者: 吕烟海 阅读记录

回到自己的房间,伊以拉上门,踮着脚从书架上拿下《现代汉语词典》,翻到yu的那一页。

瑾昱。

伊以放下笔,点了点头,应该是这两个字。她看了看笔记本上这两个孤零零的字,又在前面添了一个林字,轻轻地念了一遍。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很花痴很搞笑,赶紧用笔把那三个字涂掉,涂到一半直接把那页纸从笔记本上撕了下来,揉成团扔进了书包里。

伊以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赶快做作业!”

宁来说得没错,伊以最会挨时间,所以把最后一道题目写完的时候,已经是十二点半。伊以伸了伸懒腰,敲了敲发麻的腿,收拾好衣服准备去洗澡。走在走廊上一直打哈欠,眼睛太累一打哈欠就流眼泪,闭着眼睛没有看路结果撞到了人,手里的衣服撒了一地。

伊以看着面前的人愣了两秒,赶紧蹲下来把地上的衣服抱在怀里,绕过他慌慌张张地走掉了。

一边慌张却还一边想,这么晚才回来啊。

门口传来动静,林瑾晨从床上坐起来,“哥哥。”

“嗯,”林瑾昱答应了一声,走过来脱下西装外套,解开领带,坐在床沿上,看着弟弟,“还不睡?”

“哥哥和他们谈判好了么?”

“谈判?瑾晨,你怎么会这么想?”林瑾昱用手背轻轻地摩挲着弟弟的脸。

“总之是和这个差不多的意思。”林瑾晨一直是个很聪明的小孩子。

“介不介意住在这里?”林瑾昱说,“我的意思是,以后,一直。”

“一直到什么时候?”不管怎么样聪明还是有小孩子的天真。

“一直到,哥哥把问题的解,完全找到。”

“嗯,”林瑾晨重重点头,“我相信哥哥,哥哥总是最聪明。”

“我替你安排好了,爸爸的葬礼过后,你就去煦商附中念初一,就是今早和我们一起吃饭的那个女孩念的学校。”

“她叫伊以。”林瑾晨说。

“你问的她?”林瑾昱很开心弟弟可以主动融入环境。

“她自己告诉我的,她话痨。”林瑾晨皱着眉头说。

林瑾昱拍了拍弟弟的脑袋,“瞎说。”

“不过,”不知过了多久,林瑾昱以为林瑾晨趴在自己的腿上已经睡着了,小孩子却忽然开口了,“哥哥不会觉得有点可惜么?哈佛那么好的学校,念到一半就放弃,还要去应对不知道是好是坏的陌生人,担心哥哥太累。”

“总是要长大的啊,提前毕业也好。现在是我,以后就是瑾晨,哥哥走在你的前面,把好的不好的都经历一遍,以后瑾晨再走这条路的时候,可以不那么累。”

“我不难过哦。”林瑾晨忽然从林瑾昱的腿上仰起脸来看着他说。

“什么?”

“本来,”林瑾晨很认真地说,“爸爸走掉了我真的是一点准备都没有,觉得自己在世上都没有亲人了。我说实话哥哥不要生气哦,因为太久没见,哥哥又太聪明,所以总觉得离你很远的样子,所以爸爸一走就觉得世上只有自己了。可是,哥哥对我真的很好,比赤名好,比惠美阿姨好,甚至比爸爸还要好,所以,我真的一点都不难过哦。哥哥完全不用担心我。所以......”他有些激动的声音忽然轻缓起来,“不要因为担心我会难过就强忍悲伤,哥哥即使哭出来也还是一样的帅。”

“你个笨蛋,”林瑾昱轻轻地骂了一句,“小孩子聪明成这样会早死的。”

“才不会,”林瑾晨像只小狗似的在林瑾昱的怀里拱了拱,“看看哥哥就知道,聪明的人一定会长命百岁。”

小孩子聪明成这样会早死的。

这是林瑾昱小时候母亲常在他耳边念叨的一句话。别的妈妈都愿望看到自己的孩子智商超群变身神童恨不得其三岁识千字五岁背唐诗,可是林瑾昱的母亲总是看着孩子说,笨一点也没关系啊。

但是林瑾昱总是让母亲的愿望落空,四岁的时候,就可以算出二元一次的方程式,穿着轮滑鞋在长汀的水泥道上像一只飞翔的小鹰,钢琴曲从沃夫尔冈·阿玛多伊斯·莫扎特弹到路德维希·凡·贝多芬。

可是母亲并没有很高兴,反而望着四岁的林瑾昱忧心忡忡地说,“小孩子聪明成这样是会早死的。”

一旁的王朝歌听见了这话,很生气的攒起了眉头,对坐在左手边的林君则说,“这就是小门小户里的妇人之见。”

说这话的时候,他俨然把自己当成了真正的皇帝,位高权重,站在金字塔的顶端,睥睨众生,号令生死。

那个时候他哪里知道,他瞧不上的那位小里小气的妇人阿筠,才是真正看穿一切勘破结局的那个。

林君则人生的最后十三年,千方百计地想逃离长汀。他永远忘不了妻子阿筠死的时候,攥着他的手说,“不要回头。”

于是他一直向前,猛力地朝前奔,用尽一切合法的非法的手段,只想撇清自己和长汀的关系。可是长汀,像条蛇似的穷追不舍,最终,就在他以为要跑出宿命的圈有所松懈的时候,那条毒蛇蹿上来咬住了他的喉咙。

他记得阿筠曾经很可怜长汀里住进来的那个日本女孩,还曾经教她一句中国诗,说一入侯门深似海,劝她及早放弃,现在返乡还来得及。

可是那个日本女孩只是摇了摇头,神色恬淡地用日语拒绝了阿筠的好意。

阿筠望着日本女孩离去的背影,手扶在竹屋的门框上,神色哀婉地说,“君则,奈奈子和我们一样,都是不属于长汀的异乡来客啊。”

不过那个时候林君则并未把这句话放在心上,那个时候他血气方刚野心勃勃,想成为像老师一样能号令天下的人。现在和平年代不提倡打打杀杀,古惑仔什么的又是小孩子才会着迷的玩意,他林君则要的号令天下,就是像老师一样,成为煦城商界的皇,一个动动手指的决定,就能影响2115万人的衣食住行。这种操纵的快感,往往能使一个雄心勃发的男人得到极大的满足,连老师王朝歌都说,“君则,我的四个学生中,你是最可能成为我的那一个。”

所以那个时候,对于妻子阿筠的顾虑和劝诫,林君则可耻地认同了老师的判断,认为这是小里小气的妇人之见。这也难怪,水乡的女孩嘛,心肠总是太温柔了些。

即使后来拗不过妻子,搬出了长汀,他心里对这个神圣瑰丽的地方,也总是充满了怀念,经常背着妻子偷偷地开着他的那辆招摇的玛莎拉蒂回来,找他的三个兄弟喝酒。四个三十奔四的男人,站在长汀的最高处,竟为之那栋巴洛克风格别墅的顶楼,看夕阳和五彩玻璃相映成趣。

东竟西林,南盛北叶。

他们觉得这个称呼俗气中透着霸气,四个男人都很享受世俗人对他们这样的恭维。

大哥竟为之野心最大,对他们说,“撑起煦城还不够,撑起中国才好!”

老三盛荣摆摆手说,“现在的中国,不就一个煦城么?其他的,被平均而已。”盛荣的口气大得吓人。

叶泓正说,“现在的煦城,核心的块儿,不就在长汀么?”

四个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惊飞暮鸟。

每次喝完酒回去,总会被妻子阿筠骂。林君则这个时候就开始发酒疯耍流氓,抱着阿筠又摸又亲,阿筠有气也撒不出。

他最终觉醒,是在阿筠的手术台上。刚给他生完第二个儿子的阿筠那么虚弱那么苍白地躺在他面前,拼尽最后一口气对他说,“答应我,不要回头。”

他像个孩子似的认错,悔过,可是阿筠已经不在了。

如今,他又归故里。出席他的葬礼的,有他的两个儿子,有他的老师,和他尚在人世的两个兄弟。老三死了很多年了,他那个现在变得不爱说话的大女儿代替他站在了默哀的墓前。

墓园就在长汀两里以外,这里长满萋萋荒草,葬的都是长汀的人。因为地势稍陡,长汀里的人又把这里叫做荒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