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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泉暗星(3)

作者: 暗夜珍珠 阅读记录

我没有说话,我仔细地打量着他。叶世凌看着是一个十五岁左右的少年,样貌的确很出色。这么说吧,我人生里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帅气的男生:双目勾人而有神,睫毛超级长,皮肤白,瘦,美,干浄短发,带着青少年独有的于孩童与成熟男人中间的青涩,兼有几分可爱,十分萌。他身穿着一件来拜年穿的浅金色长袍马褂,具有清朝王爷阿哥的英姿遗风。

他那相貌是一等一的出色,难怪叶家人常常说,我们家世凌就是应该去当明星的,这分明就是一张偶像明星的脸嘛,明星怎么来我们家拜年了?世凌说,他对唱歌跳舞拍电影什么的,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别再打趣他了啦。

世凌在沙发放下行李,才起身对长辈们说了一大通客套的祝福的套话。刚拜完年,接着,下一秒,世凌抬头,他突然看着我,视线直视着我,一动也不动了。

我吓了一跳,心里面猛震一下。我回视着他,他也直直地看着我。那种赤/裸/裸的眼神,令我有些儿怕。他直勾勾地看了我一会儿,才问:“这是谁?”

旁边,有一把不知道是谁的声音回答了他的问题:“喔,这是穆星莹,大哥老朋友家的女儿。”不知道又有谁在说:“哗!好神奇的画面呀!男的帅,女的美,这简直是金童玉女,天造地设的一对。凌少你和星莹不如就凑一对吧?”

操,吓死我了,我才认识这位美少年几分钟好吗?可看世凌的神情明显比我更加尴尬,他马上就转过头去,走开了。

可是,在他扬长而去之前,却回头给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那个眼神没有任何人会明白,我却懂读了:那是看着同类的眼神。他仿佛在说,我们结交吧,我们认识一下吧,同病相怜的家伙。

没错,他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比起什么凑一对,喜欢他,我对他的感觉,更多是一种对与自己是同一种人的同胞的同类情怀。

——从第一眼看到他,我就知道了:这是同类啊。

3知己

那天,我与叶世凌火速地交换了联系方式,就匆匆地散了。毕竟,在别人眼中我们是一对绝配的王子与公主,这也未免太令人尴尬了吧。我们都有着一种互相视对方为自己人的默契,在那天回去之后,我们马上就取得了联系,聊天,相约见面,成为了朋友。

叶世凌他为人很好相处,十分随和,平易近人。我俩一见如故,一拍即合,很快地就成为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好友。我和他,仿佛是相识多年的故人般,我懂他,他也懂我。他是第一个,也是我生命里唯一一个理解我作为校花的那种寂寞的人,因为他也有着类似的孤独。我好比是他的分/身,他也好比是假若化成男性身份的我。我们互为双身,互为与对方一体。

世凌他是他们学校里的校草,全级最受欢迎的男生。喜欢他的女生,排队能够排到大西洋去。他也跟我一样是初三学生,只是不是一个学校的。他总是领着一个害羞,又充满被校草看上的骄傲自豪的女孩儿,来到我的面前,说:“星莹,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女朋友。”

然后,那个女生就会惊愕地看一眼,接着,用充满危机感的眼神狐疑地看着我,满满的敌意,生怕世凌被我抢走。我冷笑,世凌会被别人从她的手里抢走是必然的事,那个人并不是我。我深知,她很快就会被世凌甩掉。

是的,从我认识世凌开始呀,这个家伙就是个花花公子。他总是顶着那一张无辜的、美丽的脸,明眸皓齿的,眨巴着大大的眼睛,眼睛水灵地看着湛蓝的天空。欺骗走他身边的女同学们的初恋。他身边的女朋友,总是换完一个又一个,他每次觉得腻了,就把现任的女朋友甩掉,重新谈别个。他从来不一脚踏两船,也不偷偷地出轨,因为那样对他来说,亳无意义。

哦,对了,世凌他还是一个特别特别虚伪的人——我从新年第一次见他那天就看出来了。他习惯性地装傻,卖乖,装得很友善。尽管心里面很厌恶他眼前的人,他还是会装成很喜欢对方的样子,微笑着跟对方客套,每句话都说得很好听,绝对不会吐露出内心的真实想法。这 是他暗地里告诉我的,我不得不承认,他聪明得很,他的确是一个很虚伪很有心机的少年。

我刚认识世凌的时候,他换女朋友的频率大概是每隔两至三个月换一个。到后来,花心的世凌变得愈来愈玩世不恭,他一个月换一次女伴,最后甚至一个月内,换两三个女朋友。他找我来,对我抱怨说,好无聊啊,星莹,我现在觉得谈女朋友真的一点儿意思也没有,女孩子我都对腻了。我看着一个不到半个月,就觉得不耐烦。

“那你就别谈了呗。”我白了他一眼,“你看你,玩弄了那么多女孩子的感情,说这句话,都不带恬臊的。”

“你就别笑话我啦,”世凌跟我背对背地坐着,仰头问向我道:“你为什么不谈男朋友?”

“因为……我有喜欢的人。”在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条冷天阳暖暖地笑着的影子。我说:“世凌,等你有了真正想珍惜,真正地喜欢的人的时候,你就不会再想流连花丛了。很没意思的。”

多少年后,我后悔了当初我说了这句话。说出这句话,让我悔疚了一生。如果可以,我多么多么希望此时我不要说出这句话,那么,我就不会害到世凌……尸骨无存。

“这 样啊,”世凌轻轻地一笑,“那好,我信你。等升上高中,我就不谈女朋友了,直到遇到那个我爱上的人为止。我只要跟那些女生踢踢皮球,不接受也不拒绝,然后维持单身就好。这样,那些个别人就会着急吧?就会受不了,接着,采取点儿什么行动吧?或许这样,我就会遇到你说的那个人吧?真的——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怎样的呢!”

“爱一个人,的感觉,就是痛。就是你会为他感到撕心裂肺,肝肠寸断。他就是你世界之中的一部分,没了他,你就三魂不见七魄,世界空落了,穿了一个洞。”我默默地说。

世凌问我道:“你说,那些向我们告白的人,他们图的是什么呢?不过是图我们的脸长得好看,或者贪我们家里有钱,有谁了解我们的内心?要是没有了脸和钱,他们绝对是第一个厌恶拋弃我们的。这样肤浅的人,我们又能够给予他们多深厚的感情呢?说句实话,我交过那么多女朋友,从来没有一个女生有你这么懂我。但是,你是我的红颜知己,我一点都不想跟你谈恋爱,我对你一点爱情上的恋慕都没有。”

“我也是啊,”我说。太过理性的人,理性的知音,总是很难去爱上另一个人。“我爱着天阳,他也没有你懂我,可我就是喜欢他。没错,你说得很对,他们只是喜欢我们的外在,而根本不是我们的内在,我们的灵魂。可是,有朝一日,你也会跟我一样,明白爱上一个人的感觉——那就是我们的魂魄被别人给勾走了。深厚的感情不自控地投进去,无关其他。”

“嗯嗯,”世凌微笑着说,“……星莹,高中的时候,我们要上同一间哦?”

“好的啊,”我开心地道,“到时候,我们每个月来比比收到的表白有多少个,收到的情书有多少封吧!”

——

初三的日子结束了。我真的跟世凌上了同一个高中。我问了冷天阳他要上哪个学校,他说,他不打算上高中了,他不是块念书的材料。等初中毕业后,就去工作。

也是在初三的这个暑假,我和冷天阳在了一起。

暑假时,有一次他来叶家作客,觉得叶家的庭园很漂亮。我的闺蜜世婷对他招呼十分周到,令他有种家的感觉。自此之后,他便好几次来叶家作客,我们变得毕之前更加熟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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