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置身在这衣香鬓影中,我看不见答案,内心只有冷然和虚无,这里金碧辉煌,光鲜艳丽,我好像认识所有人,又觉得所有人都是陌生人,浮世中我们只能看得见表面,真实的内心呢?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也许我不应该太过执着,太剖析人性最后会受不了。可人生若是一部圆满的喜剧,怎么还能体会到最铭心,最完整的感受。
——
“各位同事们,大家晚上好!”
会场的扩音器里传来主持人的声音,我回望前方的主席台,他们手拿话筒,不知何时已经上场,是要开始了吧!
今天的主持人是由设计院和行政中心担任,他们念着准备好的稿子,我木然无绪地聆听,每年都是一样,一切本就是一场毫无意义的形式。
直到台上传来一句:“下面有请顾董长、总经理,以及各位股东上台。”
身后忽然一阵喧哗,然后齐齐地让出了一条道,我站在灯火阑珊处看到走在最前方的顾董,以及第二位的林总,还有挽着他手臂的林太太。哦!我都忘了,今天不止是年会,也是股利宣告,林太太也是有股权的,自然要到场。
今天的她真的很美,一袭香槟色的华丽长裙,上面镶嵌着水晶还是钻石?一路走来摇曳生姿,闪闪发光,如繁星灿烂;如绢的青丝蓬松盘起,留一缕逶迤垂于鬓间,挽着老公的手臂,微微昂头,温婉微笑,整个人端庄而又雍容。
她才是真正有资格站在舞台中心的人。那些年轻,不是富二代的女孩,只能依托幻想当个公主,幻想着有一位帅气又多金男人,至死不渝地把自己宠成公主。但是很不幸,大多数女孩没有这个命。
不要说我武断,事实就是这么残忍,现实总要有人捅破。活在幻想之中,早晚有一天会溺亡。
当然,少数人确实有这个命,比如顾仪小姐。公司的女同事们都羡慕她,说她集万千宠爱,公司里最优秀的两个男人都疼爱着他。我也羡慕她,她能与林总走在光明之中,而我,是那个连角落都容不下的人。
几个人缓缓向主席台走来,迈着最优雅的步伐,保持最和煦的微笑,照顾每一个投在他们身上的目光,一面传播领导者的真诚与和蔼,一面散发权势的高贵与威严。看似平易近人,实则高不可攀,还要刻意粉饰自己的表象如月光般照拂到每一个人。
好高贵的姿态,好优雅的风范。优雅是因为熟悉,每个人都是从局促才蜕变成优雅的。
我通透地看明一切,最终只得微微一笑,这样的林章,我好陌生。
活的太清醒果然没什么意思。我拿起大衣,悄悄隐沉在人群之中。走出酒店,抬头仰望天际,没有一丝光辉,也没有风,却依旧刺骨的冷,这才是我的世界,与他们格格不入。
我是真的决定放下他了,最近这些场面一次一次刺着我的身心,虽然我佯装镇定,但苦楚从未消散。这样的感情里,我找不到自己,也找不到他,空有一腔情义,却投不进他的心。
但是也很感谢他,认识他我学习到了很多,也明白很多,他让我看透人的表象与本质,让我体会到凉薄与温暖,让我明白爱与释怀。只是他永远都不会属于我,他与他的太太是那么般配、闪耀,每一步都散发着不可忽视的光芒。在他面前我算什么呢?一颗不起眼的小星,只敢在黑夜里出现,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竭尽全力迸发微若的光,可是在他眼里岂能和他光芒万丈的太太相比,他不会看见,也不想看见。
寒冷的黑夜从来都不比人心更寒冷,好在我也不怕了。熄了灯,静谧独眠。迷迷糊糊的梦中好像听见‘咚咚咚’的敲门声……我迷蒙地睁开眼睛,思绪回转,这座城市我没有什么认识的人,所以不会有人来找我,除了他。
但是我没有动,也想不出他怎么会有空来这里,年会结束之后他们不是还有饭局吗?这么快就结束了?就算结束也应该回去陪他太太吧!
敲门声还在持续,一声接一声格外的响亮,让我觉得我如果再不开门,可能会遭到整栋楼的投诉。
只好下床,打开门,扑面一股浓郁的酒气,他眯着眼微微眨动,直接瘫到了我身上。天!
我尽力撑着他,反手关上门,想把他扶到沙发上,可是他垂着头,把下巴抵在我肩上,如同一个孩子似得,紧紧拥着我,就是不松手。
“你让我拿你怎么办?”如此深情的语气:“有时候我真的想再也不来了,可是我如果不来,你又不会找我,到最后还是我认输,怎么就这么难抓住你呢?”
他还靠在我身上,略带沙哑的嗓音在后颈扩散,充满了无奈,又带有一丝撒娇。我心里某处又开始隐隐作疼,像又一次毒发。
最终也只是仰起头,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把他扶到了沙发,准备放下他,他竟然捧起我的脸:“你今天真美!”
美?他今天看见我了吗?我只是穿了一件很普通的白色的连衣裙,比起他太太那一袭光彩夺目的长裙实在相差太远,其实最大的差别不是服饰,而是气质,她的高贵与妩媚我永远学不会。
可是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像真的一样,可能是又喝了酒的原故,连他自己都曾说‘不借着醉意怎么放纵自己’,作为一个成年人是没有资格放纵的。喝多了,本身薄弱的爱被酒精烧成炽热,借着醉意,半是恳求,半是强占;半是怀疑,半是顺从;反正喝醉了,一切都顺利成章了。可惜那时我还不懂。
突然低头吻住了我,我浑身一颤,想要回应,最终还是轻轻地咬了他一下,趁他停顿的间隙,立即推开了他,可是他感觉到我的意图,再次禁锢我的手腕,不容许我有一丝拒绝,粗重的吻如同惩罚,从唇到颈项再到锁骨,另一只手掀开了我的睡裙……
他每次来我这里就是为了求欢,还说过不想失去我,他不想失去真的是我吗?还是易安这张表相?
这个城市那么多美貌,他就找了我,我应该感到荣幸吗?
泪水灼伤我的脸颊,还没来得及刮掉,他忽然就眼开眼睛,那种意乱情迷的感觉瞬息消逝,冷冷地睨着我:“你哭什么?”
我怎么知道我哭什么。如果我知道我在做什么,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他仍死死握着我的手腕:“是不是很想离开我?别做梦了!”又贴上我的耳垂:“你已经爱上我了吧?”
我大惊,错愕挤满整个五官,难以置信还是能溢出来,他怎么什么都能看透?
“嗯?是不是?”
怔怔地看着他,他这双眼睛太可怕,充满试探,又包含着肯定。可是他想一个什么样的回答?他们这种的人,情人爱上自己是一种荣耀,要钱要房要虚荣什么都可以,如果要婚姻呢?那是一桩大麻烦。程立雪就是个明显的例子。
可是我自从认识他,到了解到爱慕,对他的感情没有减缓,反而越来越深。而他对我的兴趣又能有多久?5年?恐怕最多3年也就腻了,但是我想要的不止这3年,我要他永远爱我,我想要他的一生,我想要他娶我。可是这种话怎么说得出口,想要得到他的欢心,最害怕正是他的嘲笑。我也不想在幻想中溺亡。
我摇头,近乎淡漠,平静,可笑,用各种不管他能不能看懂的表情:“我没有。”
他静默了一会儿,松开我,走到窗口松了松领带,一把甩在柜台,又回身抓住我的肩膀,惊得我瑟瑟发抖,“看着我的眼睛,你爱不爱我?”
“不爱不爱!”我非常冷静,非常清醒,眼泪在肚子里乱窜,表面也能水平如镜。
“我再问你一遍,你爱不爱我?”
“多少遍都是一样的答案!”
第一次看见他死海一样的眼神,瞳孔躺在上面载沉载浮,语言也随波荡漾:“我知道了。”好像是自言自语一样:“我知道了。”手指渐渐放松力道,后退一步,平静地转身,平静地拿起西装,只是步伐仍有些踉跄,身子微微向前倾斜,仍坚持着推开门,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