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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想和摇滚乐手恋爱(4)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噫。”我也不由得发出惊异的声音。

舞台太简陋了,他们得自带效果器,还要在那忙乱地捣鼓一阵调音。乐队还真不适合这种转场快的商演。我和夏云默默地低头透过玻璃看那几个手指大小的人儿,看这四个人争分夺秒地布置好属于自己的舞台,何星楚那颗黄澄澄的脑袋在脑袋前方晃动着,元气满满地冲或驻足的或过路的悠闲人群问好。

为了配合过年的气氛,四个人使劲浑身解数地闹腾着,乐曲是事先录好的,乐手们时而演奏,时而演戏。我和夏云不仅居高临下,还隔着玻璃,只能看个大概——鼓手柳研凯把衣服一脱,胸部、臀部和四肢都包着棕色的羊羔毛,头上也戴了一对耳朵,盛情出演人见人爱的贵宾犬。故事怕是个童话,柳研凯是杂技团里最乖巧的“狗精”,因为和驯兽师朝夕相处而擦出了爱的火花。但是,驯兽师杜子淳暗恋团长小武,小武最心仪的却是女装大佬何星楚。

最拼的,是柳研凯真的除了胸部和臀部、双手双脚,其他地方都是裸着的,先不说这大冬天的,白花花的肉却一点都不猥琐。180的他有着完美的身材,八块腹肌,二头肌、背肌,没有一丝赘肉。停在活动大厅里看演出的姑娘们都禁不住害羞地捂着脸,但仍是舍不得离去。而秒速换装的女装大佬何星楚,Lolita穿得毫不违和。

逗比中又带着非常专业的戏剧化转折的剧情,即使隔着玻璃,听不见任何声音,光看舞台表演就能弄得懂,夏云看得津津有味,温情地笑着说:“不愧是写戏剧出身的。”

对于写游戏剧本的人而言,是能勾起些共鸣也说不定。

剧情急转直上或急转直下,都会用三到四分钟的短歌将剧情串联起来。

这些歌的词曲,全部出自何星楚一个人。他总是很害羞,不会主动给我听,我也不会当着他的面拿来听,当然更是甚少评论了。他的歌,我都是通过偶尔去看他们的演出,或者测试他们在网络上的走红程度,在网上搜索着听的。

大概是受表演形式的限制,老实说,他的歌一点儿都不帅气,和我喜欢的摇滚乐相差甚远,连望其项背都到达不了。

但是旋律本身,却比很多流行歌好听,歌词也有意思得多。因为他总是不断地追求突破,所以曲子和曲子之间重合度很低,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不是我吹嘘,我的男朋友,真的很有才华。但是他的才华,不是躺在阳光沙滩下,突然灵感爆发,写出一首又一首神曲。他的才华,是来自他的上进心,他非常爱钻研,无论是大热的曲子,还是冷门的曲子,只要他觉得有趣,就会不断地听,在家也听,出门也听,他的听,是从非常专业的角度,来分析曲子的优劣。他为了能自己一个人做曲子,专门去上相关的培训班,学习使用复杂的音乐软件来编曲、作曲,为了能训练自己的乐感,键盘、吉他、贝斯、鼓,他都会演奏。

在音乐上,他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了。

这样一个小子,却以装傻卖蠢的演出来博取眼球和姑娘们的嫣然一笑。没有人知道他疯狂的付出,没有人懂得他的破釜沉舟,只有我,和他一同分享苦果的我。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的演出,足足二十分钟,到最后大伙儿都气喘吁吁,观众们稀稀拉拉地拍掌,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开。四个人又忙碌地收拾起器材来。

“真好玩。”爱玩的夏云发自内心地评价道。她虽然很看不过眼我跟着何星楚的苦,但完全不否认他的创意和努力,也不讨厌他的为人。她从座位上起来,跑到食店的门外,趴在栏杆上冲活动大厅调皮地大喊:“何星楚!嘿,笨蛋何星楚!”

何星楚隐约听见有人喊他的名字,下意识地四下寻找声源,才终于抬起头来看到了招手的夏云,随即找到了在店里坐着的我。

他还穿着Lolita的海洋蓝色的裙子,头戴蝴蝶结,冷不防看到了我,以及我冷冰冰的表情,脸上凝成了一尊雕塑。

他有直得像数学老师拿尺子画出来一般的鼻子,和天生粉嫩嫩的双唇,浅浅的双眼皮,利落的下颚线,一股说不出的清秀感。

他一旦找到了我,就没有移开视线。

我受不了他那样苦难情深的眼神,一分钟后狠心地移开了目光。

“你真的就这样不管他?”夏云又从外头跑回来,重新坐下来,眼睛还向下面瞄着。

“反正,再在一起也还是柴米油盐,不会有什么起色。”我啜了一口茶,说。

再往下看时,整个“蜉蝣”乐队都已经消失得无形无踪。

“叮”,微信进入新的消息——

“新春快乐,狗年走大运。”

是他那写着“全村希望”的头像。

我能想象出来他坐在专门为搬运器材而买入的国产二手小货车里,衣服还没有换下来,低着头给我发信息的模样。

外面全是喜庆的红,和洋溢着笑容团聚在一起的人们、洗得闪闪发光的车子们。街上播放着喜庆的新年歌,破旧的车子里是刚刚结束了工作的失恋的外乡人。

“同乐。”我快速地简单地回复了一句,飞快地把手机扔开,强行转移话题问道,“你爸妈还没到吗?”

“没有。”夏云耸耸肩,她的叔叔在这座城市做生意,她来这里发展受了不少叔叔的关照,这次过年她的父母就藉此机会南下来过年,却又因各种事由,这都年三十了,还在路上。

“我得回家了,我妈下班肯定提一只鸡回来,我得帮着杀鸡贴门神。”我从座位上站起来,和她一起走出了暖烘烘的商场,在分道扬镳之前,欠身抱了抱她稍肉的身体。

软糯糯的妹子,我也想像这样无忧无虑地活着。

第 5 章

自从爸爸和妈妈离婚后,我就学会了煮浆糊。

他们是在我初中时离的婚,爸爸是个极度大男人主义者,对妈妈的管束近乎变态。那时我只是对矛盾的根源略有耳闻,还未有深刻体会。我初三,弟弟初一,都到了非常尊重和理解父母的年龄。爸爸恋子,是必定要带着儿子的,而妈妈很可怜我没有人疼,就带着我开始了单亲家庭的生活。

离婚次年,爸爸就远赴外省做生意去了,我们的团聚就少之又少,以致于现在,逢年过节都只有我们母女俩相依着度过。

小时候,总是妈妈煮好浆糊,我们三个趴在地上一丝不苟地把它匀到对联的背面,兴冲冲地贴到自己的房门上,从不够高要踩着小凳子,到踮起脚尖,一年又一年。他们离婚后,当惯家庭主妇的妈妈成了上班族,而且是全年无休的服务业,煮浆糊的工作就落到了我的头上。

取出小锅,在里面倒入少量自来水,打火,叉着腰等上一会儿。趁着水还凉,就往里头抓面粉,一边抓,一边用筷子顺时针慢慢搅动,让面粉充分溶解在凉水里。把火调小,随着水温逐渐上升,水里的面粉全部溶解到水里。

是雪白的颜色,我满意地笑了,筷子依然耐性地划着圈圈,溶解的面粉随着水分蒸发,变得粘稠起来。

咕噜咕噜,很快开始冒起小泡泡来,浆糊基本成型,用筷子挑起来,能拉起漂亮而脆弱的白丝。

我不喜欢做太浓稠的浆糊,稍微留点水汽,就像婴儿的米糊,对舌头还能有些挑逗。

浆糊做好了,我就开始自己给房子“穿红衣”,这些对联无论过了多少年,都要掉红色和金粉,我打开家门,搬出椅子,踮着脚尖贴横联。最困难的横联,我一般第一时间就会贴上。

八层步梯,一梯四户,门口倒是宽敞,四方空地,两家对门,两家并排。我家是并排中的左边,就在此时,右边家庭的门也被打开了。

走出来的是个戴着眼镜的男青年,下巴有些长,笑容总是暧昧不清。这是邻居田家唯一的儿子田子平,跟我同龄,中考成绩甚至比我要好,可惜家里太宠,高中时沉迷游戏,高考砸了,没考上本科。可幸是后来迷途知返,考了专升本,成了一名私立小学的数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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