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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想和摇滚乐手恋爱(32)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这完全是我预料之外的,我直了直身子,想装顾客却知道那是不成立的。

高级定制,我哪里消费得起?

“你从哪儿来,小姑娘?”她亲切地倚在柜台前问我。她穿的是黑色的针织长裙,领口袖口和袋口均装饰着红色的杠条,袖口的设计还是俏皮的小木耳,将她并没有因岁月而崩塌的身材修饰得恰到好处。

“我从面试官那里来。”我坦诚地吐吐舌头,多看了她的裙子两眼,说道:“粘纤和羊毛的含量控制得很好嘛。”

“嗯?”她似乎有点兴趣听我说下去。

“因为是夏天,完美地利用粘纤能把体内的温度降下来。但是,设计师对于羊毛还是很执着的呢,即使大夏天还是要织入精纺细羊毛,大概是为了抵抗店里的空调?”

“哦?”她笑了起来,有种说不出的亲切,“光看就看出来了吗?”

我摆摆手说:“瞎猜,只是觉得设计师用料很大方罢了。这么华丽的用料却走着这种日常便服风格,有点不可思议。”

“我希望年轻的姑娘们,都能拥有一件两件梦想中的衣裙。”她抚了抚身边的衣裙说道,“不是贵妇,也不装成贵妇,不再是少女,也不必装成少女。市场上的订制服对于这类型姑娘总是不太友好,你不觉得吗?她们已经有能力和有深度追求独一无二了,却一筹莫展。”

“您是在说我吗?”我苦笑道。

她夸张地耸耸肩,像是从剧团里走出来的演员。

六十岁以上的她,真年轻,连肢体语言都这么时髦、活力。

“你不是在找工作吗?明天开始来这里上班怎样?”她说道。

“嗯?”我像被施了咒语一般,只懂得说单个字的话语了,“啊……”

走出店里,我接到了夏云的电话。她说这从天而降的十万元让她失了眠,她决定请我去去新加坡玩上几天。

“可是……我找到工作了,明天我就得上班。”我打断她说。

“欸?哪个公司,待遇如何,假期呢?”她连珠炮似的问起来。

听我说了一番,她语气沉下来:“哎呀,叶映姐姐,你要开倒车吗?你怎么可以去这种个体户当学徒工?”

虽然她说得难听了点,却全是事实。

“所以,先别去了,还是跟我去新加坡放松放松吧!”夏云继续嗦摆到。

“不,”我斩钉截铁地说,“我还是想试一试。”

作者有话要说:美丽的一天奉上美丽的一章,爱你们mua~

第 30 章

每一年,都是先给妈妈过生日,然后过中秋,再给我自己过生日,最后就是圣诞节、春节。一年最好的时光,都似乎集中在下半年了。

就连给妈妈庆祝的餐厅也选在了新城附近的一家酒店,是专做日式料理的馆子。我和新城不知何时起有了千丝万缕的关系。尽管凡事追求实在,但妈妈还是挺懂浪漫的,她知道这样的餐馆氛围很棒,就餐的时候非常有隐蔽感,很适合几个人安安静静地吃饭。

那么,人可就不能输给食物,这样的场地给了她好些压力,她也学着我在睡前敷面膜了,不仅蹭我的化妆品用,还把衣整理了一番,将老早就嫌弃的旧款清理掉,还要我给她做上一套。

自从我在“绛”上班,我有更多的闲情逸致做衣服了。只是妈妈总是很挑剔的,明明她自己是个门外汉,但批评起人来总是头头是道,我都不敢轻易下手。

那家日料店我还没去过,上网搜索发现标注着人均消费450元。中上的消费,林伯伯真是在行。

在妈妈生日的前两天,林柏伦说要跟我一起去挑选送给我妈的礼物。

他不用这么认真吧?

我对妈妈最了解,当然是很懂她缺的是什么。所以一到商场我就直冲箱包区去了,一下子就定下来LR的棕色水桶包,不管怎么说,妇女就是要大容量和有型。只是整个购物过程我都觉得有些别扭,其实我自己来买就好了,怎么就非得要带上了林柏伦。

“你自己买了什么?”他淡定地看着我把包包被在自己身上在镜子前左转转右转转。

“链子。”我说,“我妈很现实的,要给她买保值的东西。”

林柏伦一副“学到了”的样子,满脸俏皮的笑。

“我总觉得……我俩现在这种展开,跟拍电视剧一样呢。”我眯起眼睛说,“那样老套,那样假,想起都鸡皮疙瘩掉一地。”

林柏伦认同地歪着头,说:“就没有更好的事了吗?”

他这么一说,我感觉自己真对不起他。可转念想,爸爸是他的,他也要为他爸爸的下半辈子幸福奋斗,也就平衡了一些。

可是买单的时候,他硬是要刷他的卡,我就不同意了。我虽然赚不多,但两千来块还是付得起的。

“你要是敢埋单,你就是瞧不起我。”我瞪他说。

他笑得得意洋洋,还是把卡递给了售货员,售货员也很在行地在我的卡和他的卡之间毫不犹豫地接过了卡,估计是这样的场面没少看。

“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那就请我吃饭好了。”他说。

“对哦。”经他这么一说,我才醒悟过来,并掐手指算了算,“那我至少还得请你吃六七顿。”

“你这都不懂,你都是怎么出来交际的?”他接过包装好的手提包,径直走出店铺。

“我真的不懂。”我跟在他后面说,“那么麻烦。”

“麻烦归麻烦。”走出商场,他站在灯口突然回头打量我说,“不过你还是比较适合当匠人,所以这次工作恐怕是找对了。”

我离他两米远说:“你能不能别这样发自内心地损我?我真不想跟你说话。”

这时,红灯跳转到了绿灯,他一把拉过我说:“快过马路!”我被他牵着手亦步亦趋地过了这个复杂的十字路口。过马路的人很多,来来往往的冲力很大,为了不被冲散,我也用力回握他的手。

手牵手过马路的情侣,看着真像是那么一回事。

“要是这回我妈和你爸的感情进展得不错,我们就快些告诉他们我们分手了吧。”等到过了马路对面,我松开他的手说。

“为什么?”他干净利落地问,还是那副无辜模样。

“总觉得很辛苦啊,这样骗人。”

“为什么?”他继续问。风吹乱他的额发,有一小绺刺到了他眼睛里,我真想抬手给他拨走,还好理智阻止了我。

我越来越在意我俩的距离了。

“你不是一开始就拿我骗人了么?”他一语中的地追问。

一下子就把我堵住了。

是的,我先拿他骗妈妈,又拿他撵田子平,是我开了这个头。

“但是我们总得告诉他们我俩分手了啊,不然要假装到什么时候?”我把问题抛回给他。

不料他并没有回答我,而是大踏步继续向前走。我就懵了,这算什么?

我没有跟上去,等他走去了好几米,我喊住他说:“嘿,你走这边,我走那边了哈!你拎着这个包包,后天就带过去好了。”

他回过头看我,不知为何那原本就不高大的冷色的身影就更加寂寞了。那样的脸庞,好看,单总带着一些“不得意”,让人想要安抚。他很快沿着大路走远了,于是我也继续向反方向走去。

走了一段,他留在我心间的剪影还是挥之不去,于是我在等灯的间隙,又继续回头寻觅他的踪迹。

却见他在路边也回过头看我。

真像一幅画。

我冲他挥挥手,分明看见他抿嘴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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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的东西就是好吃。在妈妈生日那晚,我和林柏伦可谓大快朵颐,接二连三的高级菜肴吃得脸上泛着幸福的光,这么看来,我们的口味还蛮相似。而妈妈和林伯伯,都是属于上一辈的人,其实并没有真正拥有“无国界味觉”,在一些新鲜的食感下还是感觉有些微妙,只能说真正在吃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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