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不忘,反复无常,正说明是骨肉相连,割舍不下。
葛公公再叹一声,在苏莺歌的搀扶下坐到凳子上,望着亮堂堂的窗户纸,发起呆来。
这窗户纸也是皇上亲赐的,宫里只得十七匹,比寻常窗户纸薄好几倍,薄纱绣满了月白暗纹,透过光时好像那些鱼儿鸟儿都在发光一样。
韩伟习惯了公公时不时神游物外,苏莺歌本是哑女,两人颔首低眉站在一旁,半点声息都没有。
他们不知道,葛昏晓眼前看着的,早不是窗户纸,而是几个数字。
张妄好感度:六十五。
张妄是皇上的名讳。
还在冷宫的时候,张妄对他的好感度一度达到了八十五以上,当时张妄对他这个奴仆那是百依百顺;后来他装病留京,好感度暴跌到四十几;好在大概是在外头四面楚歌,让张妄不时想起他的好来,等张妄登基,好感度总还维持在七十以上,可保安康。
但自从张妄登上帝位,身边机灵体贴的能人越来越多,葛昏晓又懒得往他跟前凑,好感度便降得快升得慢了。
葛昏晓的这个系统用处不大,主要有四个功能:显示好感度、挂机和……让所有人相信他是个太监。
他试过,哪怕与人欢好,那人也会坚定地相信他是个没种的,还能自己找出各种理由坚定这个信念。
所以葛昏晓在冷宫里的时候其实也没对张妄多好,就是设定了小太监每日需要完成的任务,系统自动挂机而已。他也没想到,挂机的自己在所有人都偷懒耍滑的情况下,居然意外的出挑,直接被皇帝记挂了这么久。
第三章:皇上很闲
皇上住的地方叫奉天宫,奉天承运,威、福兼备。
这座宫殿高大、巍峨,为承接天赐,一根根青铜描金立柱都极大,屋顶厚得像把大地顶在了头顶上,黑色的瓦片一丝阳光都透不过去。
夕阳西下,奉天宫的主人站在福寿宫匾额下一样,站在奉天宫前头,抬头望那三个龙飞凤舞的字。
橙红的光从宫殿的黑瓦片上照过来,刺着他的脸,为背影镀上金光,光耀了龙袍上的九尾金龙。
“无聊。”他拧起眉毛,对着奉天殿啐一口,转身从小黄门手里抢过大氅,刚准备披上,一看,又是黑,又是龙!
一甩手扔在地上,仍气不过,狠狠踩在那瞪人的龙目上,两脚一用力,栩栩如生的金龙断成两截。
张妄不笨,不痴,马上皇帝也要权衡局势、筹谋算计的,他能以绝对劣势自诸多兄弟中脱颖而出,算得上天纵奇才。
但一坐上皇位,他就开始迷茫。
他成了至高无上的九五之尊,边境异族扫荡殆尽,好像所有野望都在一夕之间达到了,没有了奋斗目标。
大臣们的奏折发给司礼监,吃喝玩乐疯过一段时间也腻了,膝下几个小皇子年岁还小,看不到诸子夺位的好戏。
刚过而立的张妄坐在冷硬的龙椅上,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
——好个高高在上的废物摆设!
他仔细想了下,依然不后悔夺位,他只后悔把夺位这件伟大而有趣的事情做得太干脆利落。
他宁可继续提心吊胆、辛苦钻营,让“夺位”占据自己生命大一大部分,而不像现在,正值壮年,只余下混吃等死。
比起小人,混吃等死更可耻,因为没有希望。
臣子说他应该勤政,把国家建立得更好名垂青史。
可他觉得累死累活就为个生后名,比混吃等死更蠢。
他当上皇帝只为“享乐”,从没人教过他“勤政”。
然后……他想到了葛昏晓。
张妄一生打倒了无数敌人,有的俯首认输,有的长眠地底,唯有葛昏晓,爱恨交织,难以拿捏。
他要他臣服。
不是跪拜,不是服侍,不是敬畏,连张妄自己都不知道他想要葛昏晓如何臣服,反正他是皇上了,他要他臣服!
“皇上,思敏宫里木兰花开得正好。”陈胖子不知何时让小太监重拿了件大红的对襟氅衣,纹样是紫色蝙蝠纹,见皇上眼神落在上头没有怒意,才小心给他披上。
“蝠”通“福”,宫里正有个极缺福的。
张妄皱眉道:“葛昏晓呢?”
陈胖子道:“葛公公多年没有贴身伺候皇上了,心中惶恐,正抓着小鹿子问皇上的喜好呢。”
张妄眉宇微微舒展,道:“哼,那病鬼笨手笨脚的,朕还真指望他伺候吗?”
他就别扭,瞅见那病鬼生气,不瞅见依旧生气;知道病鬼生病他就怀疑是装的,知道病鬼没病又想那人马上就得病。
陈胖子奉承道:“皇上大度,不计较葛公公粗苯。”
“可不是朕大度。想当年,他……”张妄忽然一挑眉毛,昂起下巴大声道,“磨蹭什么,还不快过来!”
陈胖子顺着皇上的视线望去,只瞧见一抹孔雀蓝的人影,传说皇上在战场上神箭无敌,这目力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葛昏晓本准备耗到晚上再去张妄跟前挂机,没想到不过从奉天殿前头走一遭都能碰上,忙奔过来行礼:“葛昏晓拜见皇上。”
他弯了弯腰,高瘦的躯干像根弯曲的墨竹。
“胖子,咱接下来是怎个程序?”张妄立马想给葛昏晓找点事做。
陈胖子想了想,实在想不到皇上接下来除了到处溜达还能做啥。他瞥见韩伟手里的食盒,眼睛一亮:“该准备晚膳了。”
葛昏晓嘴角微抽,他真不该未雨绸缪的自带晚膳。
果然,张妄也不管葛昏晓会不会,直接指派他去做饭,还下令,谁敢帮手,一律乱棍打死。
圣旨下达完毕,他就兴冲冲地坐在了奉天宫的偏殿里,专心致志等一顿绝对不可能好吃的御膳。
葛昏晓自己不会做饭,挂机倒是能挂出来,但厨艺也并不出彩。
他的系统唯一出彩的能力就是帮他装太监——曾有个女人生了他的孩子,还道是自己不知何时着了采花贼的道,差点把孩子掐死。
简直听者落泪,闻者伤心。
所以葛昏晓从来就没想过离开皇宫。有系统在,出了宫他依旧是太监,反而要还为生计烦神。而且皇宫里总是不缺干净美丽的女子,她们也不求什么,只当找个假男人互相排解寂寞。
皇上吃了几口葛昏晓做的菜,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吃完让胖子全部倒掉、挖坑埋掉,“免得毒死了哪条无辜狗”。
这是皇上亲口把自己和狗比了。
感受到陈胖子若有若无的打量,葛昏晓觉得自己比那条绝对不会被毒死的狗还无辜。他只想在宫里安安静静的享受富贵荣华、温香暖玉,真没想往皇帝陛下身边凑。
哪怕皇上的好感度升到一百,至多让他权倾天下,累死累活,还不如留在皇宫里混吃等死。
君不见自古权臣多惨死,不如吃喝玩乐当太监。
……
奉天宫的宫烛短且粗,焦黄色细细雕了龙凤纹样,被青铜鸟兽灯台捧着,默然彰显着本朝盛世。
张妄半长头发披散着躺在榻上,怀里抱一个大棉絮枕头,闭眼听陈胖子给他念话本。
待听到一句“血染征袍透红甲,当阳谁敢与争锋! 古来冲阵扶幼主,只有常山赵子龙”,他浓眉一动,道,“你下去,换病鬼念。”
葛昏晓正坐在长案前看书,身姿挺秀,神态端正,唯独……看的是一本香艳野史。
同样消磨,皇上和太监毕竟不同。
他起身自陈胖子手里接过话本,站在皇上榻前诵读,语调四平八稳,远不如陈胖子抑扬顿挫,精彩纷呈。
张妄翻了个身背对葛昏晓,片刻后又翻个身,睁开眼道:“宫里就没粗嗓子还会念书的吗?”
葛昏晓看着又开始往下降的好感度,神色不动,行礼道:“请皇上恕罪。”
皇上的脸,六月的天,一点儿风吹草动就抖呼是小黄门才会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