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香蜜沉沉烬如霜同人)【旭润】墟(19)+番外

作者: 魂淡小盆栽 阅读记录

周婶儿神情多少有些失落,王阿婆都发话了,她自然不能多说什么,两人稍稍逗留了会儿便离开了润玉的院子。

“我不委屈。”阿熠没头没脑的说上一句。

“嗯?”润玉一时没反应过来。

“阿玉清寒,只有这一间破屋子,可我不委屈,等我出息了,定然也不会让阿玉受半点儿委屈。”小崽子拍拍胸脯,一脸笃定。

润玉闻言内心一暖,天界凉薄,人间自有真情,阿熠一生,红尘百年,在润玉活过的漫长岁月之中只能算沧海一粟,可也只有这段时日,他才分明觉得自己真正活过。

“好。”

一声好,润玉也不知自己应了他什么,只有对着阿熠这小崽子,他不用费尽心思的筹谋算计,不用担心行差踏错一念失足,润玉才是润玉。

阿熠这两天悄悄咪咪地不知在干些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每日念完了书连拳也不打了,说是去找王胜他们玩儿,可润玉好几次在家门口遇到王胜和吴大胆,都说没瞧着阿熠,润玉想他小孩子性子野,没怎么放在心上。

这日,小孩儿兴高采烈地回了家,润玉正坐在堂屋调息,面前摆了一盆儿前些天才晒好的瓜子儿,小崽子爱吃,他便日日记得备着。

发间传来微妙的感觉,润玉伸手去抹,指尖触及,是一支发簪,鸡翅骨木雕的,简单的花纹,雕线十分稚嫩生硬,甚至有些凹凸不平,木料面上还有些毛刺没有打磨光滑,略微有些硌手。

阿熠还记得这事儿呢。

“这回可不是偷的。”阿熠一脸得意,“我帮张木匠干了五天的木工活儿,他才乐意教我,他还说这块木头虽然是边角料,但料子也不差,阿玉戴着,可真好看。”

说着,小崽子凑到润玉怀里蹭了蹭,润玉牵过他的手,上头明显几条结了痂的口子:“傻子似的,鸡翅骨木质硬,十分难雕,瞧你这手,还疼不疼。”

阿熠傻笑着摇摇头:“今天阿玉给我熬鱼汤就不疼了。”

小崽子喜欢吃鱼,也不知道跟谁学的,让润玉十分头疼,好在临溪里头鱼类不少,他偶尔带着小崽子去捞鱼,多留了些养在后院的缸里,以备不时之需。

“依你。”润玉无奈。

“今晚我还要和润玉睡一铺才行,堂屋有风,我睡不安稳的。”小孩儿撒娇。

“得寸进尺。”润玉嗔他一口,还是让小孩儿把堂屋的小床撤了,被褥一并搬进了里屋,阿熠如今媳妇儿熬成婆,要是有尾巴,指不定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润玉当真和阿熠睡了一铺,他元神有溃,入了夜时常冷得睡不安稳,阿熠睡在他旁边,暖得像团火,下凡这许多年,润玉到底才睡了一个安稳觉。

太上老君不过在丹炉旁打了个盹儿,人间白驹过隙,已是十年之期。

阿熠顶着清晨的阳光醒来,身侧是尚在熟睡的润玉,十年,昔年的小崽子变了模样,身量竟比润玉还高上两分,可润玉还是来时的那般模样,白衣素裹,半点没有变老的意思。

翠儿后来嫁了个城里的富商,年近三旬身宽体胖,生了两个大胖小子,不知道该唤润玉哥哥还是伯伯,周婶儿也不养鸡了,去城里给翠儿带孩子,偶尔回到平邑乡还是会到润玉这儿来看看,聊聊家常,说大的那个已经到了上书塾的年纪,小的那个前日也会开口叫阿娘了。

润玉的乡塾还开着,前两年出了个状元,就是王胜,陛下钦点的殿试首元,衣锦还乡,王胜特地来拜见润玉,京里的随从还以为润玉是王胜的同窗,得知是状元郎的恩师,惊下巴都没合上。

“没见过世面。”阿熠当时就站在润玉身侧,抱着胸一脸痞气,润玉把村头一霸王胜都教成了状元郎,偏生日日带在身边儿的阿熠没学到润玉的半分风骨。

容颜不老这事,凡人不可能见怪不怪,偶尔一群人坐在村口老榆树下头闲磕牙时也会提一嘴,生怕润玉是什么山精鬼怪,要吃人的,一时激得人心惶惶,还是王阿婆声望高,一条老命担保润玉是福泽加身的贵人,大伙儿才放了心,待润玉也更客气许多。

润玉正在院子里喂鸡,阿熠不知道从哪儿蹦出来,打身后拥着润玉,下巴搁在润玉颈侧,长成大人,他倒愈发粘润玉了,润玉似是习以为常,任他抱着,嘴上却说:“一会儿让人看见了。”

“都看十年了,他们也不怕长针眼。”阿熠没羞没臊,嗓子咕哝了会儿,欲言又止。

“想说什么?”润玉问。

“淮梧……淮梧正在征兵。”阿熠闷声。

润玉喂鸡的动作顿了顿,不经意地咬住下嘴唇,终究还是扯出一抹笑,疏疏淡淡:“想去便去吧。”

小崽子越大,书读得越多,越有自己的想法,有的人生来就不屈就于平凡,就像他当年小小年纪不甘受困于斗奴场一般,浅滩游龙,终有一日要一飞冲天,润玉早知有这一天,在他教阿熠读书习武的那天他就预料到今日,可真到了这个时候,他却后悔了。

“阿玉,你信我,等我闯出名堂,我定会回来接你,让你住最好的房子,吃最好吃的山珍海味,不受半点委屈。”

阿熠还是不懂。

“好。”润玉的答复和十年前一样,不曾改变,只是语气中添了些许意味不明的情愫。

十年,润玉习惯了阿熠相伴在侧,一点一滴历历在目,小崽子不听话被他按在桌上教训过,他不开心时小崽子想方设法逗过他笑,鸡养了一窝又一窝,咸鱼晒了一排又一排,乡塾下学了阿熠会去接他,下雨了会给他送伞,后来小崽子学会了做饭,天天炖鱼汤气得润玉勒令家里连续吃了一个月的素。

十年,惊艳了时光,竟比他过往十万年的岁月都要鲜活。

大梦一场,终需醒。

“阿玉,这个你拿好。”冰凉的物件儿塞进润玉手心,是半截断掉的银簪,已经有些发黑,可阿熠还留着,“另外一半儿在我这儿,等我回来,给你买根儿玉的,镶金那种。”

“俗气。”润玉说着,把半截银簪揣进怀里,心口的位置。

阿熠投军去了,带着乡里几个年轻强壮的小伙儿。

早些时候还会寄些家书回来,润玉让学生帮忙念,无非是些琐事,他当了百夫长,军营的伙食还没有润玉炒的土豆丝儿好吃,淮梧要出征凉虢了云云。

再半年,彻底没了音讯。

淮梧出征凉虢,一位少年屡建奇功,区区一年便从军中校尉飞速升迁,受封怀化将军,再一年,凉虢称降,割地求和,进贡金银玉器马匹牛羊无数,淮梧皇帝龙颜大悦,宣昭怀化将军进京面圣述职,此一遭居然牵扯出诸多宫闱秘辛,那怀化将军竟是天家血脉,自幼流落宫外受尽苦楚,骨肉相认,敕封熠王,赐名

——旭凤。

第二十四章

淮梧皇帝认回个儿子,举国欢庆,皇宫内外连摆了三日酒席为熠王接风。

先皇后早年善妒,仗着母家势力在后宫兴风作浪,故而淮梧帝如今年近六旬膝下却子嗣单薄。旭凤乃是已故贤妃的儿子,贤妃尤恐亲生儿子为先皇后所害,一出狸猫换太子,叫个老嬷嬷将旭凤连夜带出了宫去,脖子上还戴着昔年与皇帝定情的信物。先皇后的人暗中派人追杀,老嬷嬷无奈只能将自个儿怀中的奶娃娃随意扔在一家农户门口,好在农户心善,收养了旭凤,养到三五岁,又逢大旱荒年,每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只得将旭凤卖给人贩子,人贩子一转手给小孩儿丢斗奴场了,若非旭凤从军,领兵的元帅正是贤妃长兄,识得旭凤随身携带的信物,几番筹谋,才让旭凤安全无虞地认祖归宗。

“瞧他成日喝得个什么样,哪还有半分火神的威仪,合该让他下界醒醒酒去。”

丹朱彼时如是说,于是火神殿下万年之劫,缘机当真就半点儿不含糊,什么身世都敢往旭凤身上套,若非润玉的命理在天道轮回之外不受她掌控,旭凤这一生只怕还要过得再凄惨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