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瓦片房里的玻璃心(2)+番外

作者: zs橙黄橘绿时 阅读记录

“还以为妈妈会有不一样的说法呢!”

我盯着女儿挑着眉毛、有些鄙夷的小脸,觉得脖子耳朵发烫。是什么时候起,自己不再把真实的想法讲给学生们听了呢?是什么时候起,都开始习惯于引用别人的只言片语了呢?

我记得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刚刚从师范大学毕业,怀着一定要培育满天下的桃李的雄心来到云岗,这里是我的故乡,我回来,站到母校的讲台上给学弟学妹讲课,那时候我总是满足而又不满足:我觉得能按照打小的愿望一路走过来,没有因为各种因素而做什么无奈的抉择,这就已经很好了,实在是上天的眷顾;可我总觉得缺少一些能够拨动我的心弦的东西,我缺少生活中的亮色,缺少让我维持活力的东西,我甚至觉得不得不去接受一些并不想接受的观念和人事——人必须要勤勤恳恳地付出好多的努力,才能换得别人轻飘飘一句“平庸的生活”,似乎很难有人可以避免这样的困扰。

我不是没有挣扎过,可是那段被我藏起来的岁月里,挣扎的过程也是浑噩和痛苦的,我从困住自己的孤独的塔里暂时逃离,可是却被命运安排进别人的孤塔,我见证了另一种苦涩,于是相形之下,我幸福极了,妥协着回归原有的生活,我竟感到将就的欢喜。

一阵发楞过后,我涉及尘封的记忆,对女儿的言行感到怀疑:“你是从哪儿看到这句诗的?”

“一个本子上。”女儿老老实实地交代。

“什么本子?”

女儿起身,拨了一下我的头发,开了门出去,不一会儿又回来在我身边盘腿坐下,从身后掣出一块本子,“当当当!就是这个啦!”

我接过去,我已经明白这是什么,也完全想起差不多快要忘记的往事,我没有马上打开它,因为里面的每一个字我都无比的熟悉,它们连缀出的画面曾经在我的脑海里飞速的闪现,甚至在可怖的雨夜,连同着风声树声瓦片声,成为我挥之不去的苦梦。

“你从哪儿找出来的?”

“就在这里啊,”女儿直起身子环视这间屋子里的三面凹进去一格一格的书墙,用手指出一处,“就在那里,在两本厚书里面藏着的。”

我没有心思计较她翻我的书作什么,她感到庆幸,就添上一句:“这本子很旧了,纸都变黄了,还有一股霉味儿。”

“是啊,很旧了,这还是我十几年前得的呢,那时候还没有你,还没遇见你爸爸呢!你说久不久?”我感叹一番,末了又问她:“你看了多少?”

“就只看了第一页跟最后一页,没看懂,其余的随便翻了翻,好像是写的日记。”女儿就着我手里的本子,想要我摊开给她讲。

“是无聊的事情,讲起来费劲呢。”

“明明是故事,不要以为我没看就敷衍我。”

女儿脸上那种执拗的神色又一次出现了,我了解她,到了她手里的东西,是不可能草草放过的,她一定已经仔仔细细读了里面所有的字句,只是碍于琐碎,她还没弄明白前因后果。

“你跟我讲讲嘛!”

“很长啊,会讲很久的,你不会有耐心——”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女儿便将背挺得直直的,活像一只正襟危坐的鹅。

我看着她那个样子,知道今天再不可能搪塞过去,无奈地笑了:“算了,你要听,那我就讲一讲吧,要是你觉得烦可不要怪我啊。”

她会意地眨了一下眼睛,于是我就这样讲起来。

始于逃离

这是我的第一次冒险,在云岗第七年的时候,我悄悄辞去了这份工作,瞒着家里人来到这个小城。

我年近三十,说我还像一个不谙世事、一心只追求飘渺幻想的孩子是不对的,可我依照家里的教条本本分分地在语文教师的岗位上呆了七年之后,惊觉自己在浑噩中熬过了人生的十分之一,我又还剩下多少这样的年轻且自主的日子呢?我是自主的人——由于千百年来传承下的血脉观念,大人们总是把孩子永远当作孩子,可是一方面又认为只要他们能够自己养活自己了,就该是反过来给父母颐养天年的了。既在意识里把他们当作孩子,要儿女永远听父母的话,又要求他们是大人,承担起成年人理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这样的不自知的荒谬。

可我是一个自主的人了,我有条件去选择将来的路,因此,当我感知到活力的召唤时,我稍加犹豫后还是照着本心那样做了。

就像领导问的那样:“你都干了这么久了,不想着结婚生子,却去干一些跟你的年纪不相称的事情,不觉得可笑吗?”我一直没有结婚,这在同事眼中真真是个异数,他们要么觉得我从前不规矩、自恃青春而放纵,以至于今日伶仃;要么就是认为我有什么身体上的缺陷……这些揣测他们当然不敢当着我的面说,可是我还是零零星星听到了不少,这也无所谓,反正我不会再在这里呆下去了。

领导接下去又问我:“别人都希望像你一样有个稳定的收入,你这样不知足,不感到可惜吗?贸然离开,以后会后悔的。”原来“别人”也会羡慕我呢!我只记得同学会上的面孔,当医生的嫌太累,当官的嫌太虚伪,当技术员的嫌没有地位,像我这样的老师,只能嫌生活平静如一潭死水。

人心不足,各自画地为牢,不是很正常的吗?如果轻轻松松就将脑海中稀奇古怪的念头都撵走,那和流水线上的一台机器有什么分别?

这样的不告而别,在我稍稍年轻一点儿的时候反而不会发生,我是一个心智早熟的女人,可是我越活越回去了。

我会后悔的吧,会为自己的鲁莽付出代价,可是这个年纪的鲁莽,不过是强弩之末罢了,我现在就很后悔呀——我都快三十了,可是我只拥有家里那扇窗框所框住的风景。

我不喜欢很遥远的地方,我不想流浪,于是当我发现在云岗边缘一个小城里张出的招聘时,甚至没有对这个名为通川的城市多作一点了解就毅然决然传了简历去。也许是因为我的教学经历,他们甚至没有经过面试就录用了我,如此利落地解决了生存之本,我感到意外的欣喜。

我将重要的东西打点出来,快递了出去,然后带上两件衣裳就上了火车。

火车上一点儿也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拥挤——我很久没有坐过火车了——窗明几净,开了空调,眼下刚刚进入秋天,外面还是很热的,云岗就更不用说了,整个城市就是一颗太阳。

从云岗到通川,一个点到另外一个点,途中是没有开化的荒芜的乡野——农村滞留的人不多了,年轻人更是绝迹,一个多小时的路程,火车慢吞吞地捱过,我只看到一栋外面粉刷得焕然一新的楼底挪出来一个极其衰老的小脚妇人,因为太近了,我都可以看见她颤颤巍巍的尖尖脚,火车开过了,我回过头去看她将手里攥住的漉漉的衣裳挂在门前院落的一闪一闪的金属丝上,我看见那是一件极其鲜亮的桃红的衫子,搭在那里像一面美丽而孤独的旗。

我扭头扭得很难受,转回来的时候,我对面空空的位子上多了一个人:什么时候坐过来的我不清楚,一个面目沧桑的男人,他正望着我手里摊开的书,像是在出神,当我以为他不过是百无聊赖的时候,我发现他浑浊的眼珠子转到我的胸脯上,这时候我觉到一种可笑的被轻侮的愤慨,于是我狠狠地剜了他一眼——紧接着我就发觉了我的错误,他不过是盯了盯书,又盯了盯别在领子上的笔罢了。

“文化人,啊哈?”他突然开口,吓了我一跳,我以为在这些场合做哑子是比较适宜的。

“嗯?”

“姑娘是写东西的?”他指了指我的笔,我挑了挑眉毛,这个年代了,还会觉得识字写作是很新奇的事吗?更何况这是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