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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然薇笑(23)

作者: 寒夏若初 阅读记录

“薇薇?”我招呼一旁的沈薇薇。

“嗯?”

“你看前面穿白西装的那男的,你认不认识?”

沈薇薇抬头朝他看了两秒,面无表情地说:“中影大学的,我见过,上次开学庆典唱歌的。”

“对!就是他!”我为沈薇薇能够认出来感到默契,“你也知道的,对吧?”

“知道什么?”沈薇薇面沉如水,问我。

“他是林悦的新男朋友啊!”我急了,“上次不是跟林悦一起唱《因为爱情》的吗,你忘了?”

“哦,没忘。”沈薇薇兴趣不大,低头继续挑蔬菜。

“他怎么会跟这个女人在一起呢?”我喃喃自语,又问沈薇薇,“你看他们,牵着手呢,肯定不是普通朋友,对不对?”

沈薇薇背对着我,看不见表情。

我继续说:“他跟林悦才正式谈了一个月都不到啊,怎么会在外面又有新的了呢?”

沈薇薇突然转头,把我吓了一跳。只见她深深呼吸了一口,一把从我手中夺过菜篮子,把里面的黄瓜、茄子以及所有我们刚刚选好的食材一一放回货架原位。

我被沈薇薇的举动看愣住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你干什么?”

“晚饭不吃了。”

“为什么?”我诧异地瞪大眼睛。

“你不是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吗?”冷笑,语气也有些刺耳。

“啊?什么事情?”我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沈薇薇脸上冷意更浓,笑意也更浓:“你想啊,林悦的新男友突然出现在超市里,手里还挽着一个不是林悦的女人,只有两种可能:一、他背着林悦在外面偷人;二、他跟林悦分手了。”

“对哦。”我傻乎乎地挠头,“有道理!”

“所以么,如果是第一种可能,你现在应该立刻以光速赶到林悦面前,告诉她现在的男朋友有多么地垃圾、多么地人渣,然后来体现你多么地专一、多么地痴情;如果是第二种可能,你现在更应该以超光速赶到林悦面前,给刚刚失恋的她一个温暖而踏实的肩膀,然后她就会感悟出曾经沧海难为水,你们就能重归于好,对吧?”

我大脑短路两秒,继而气急败坏地笑骂:“沈薇薇你发什么疯!你言情小说看多了是吧--”

“停!”沈薇薇重重地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不用解释!”

我闭上眼咬着牙把火气压到肚子里,待情绪稳定后再睁开眼,庆幸地发现沈薇薇并没有在我冷静的阶段扔下我走人。

我站在她面前,扶着她肩膀,无比冷静地叙述:“一个月前,林悦把我甩掉,毫不惋惜、毫无情分。然后我又发现,她甩我是因为另一个男人。就这样的一个女人,你觉得我还可能--”

“不,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沈薇薇打断我,“如果你心里还在乎着某个人,那么即使你再怎么骂她、否定她,都是毫无意义的。”

我哑口无言。

“你回去好好想想吧!”沈薇薇摆脱我的双手。

我转头挡在她面前:“那我问你,如果今天在超市看到的是周扬牵着一个女孩子,你能保证心里就不起一丝波澜吗?”

沈薇薇不吭气,良久才说:“你回去好好想想,我也好好想想。”

第26章 爱或不爱

周日,一个星期的休止符。

一整夜我都在想一个问题:在寂寞中去爱一个人,究竟是不是错的?思考的结果是:至少它不完全对。

人一旦在寂寞中去爱另一个人,就很难说清楚这种爱究竟是缘于寂寞还是爱情本身。那么贸然去爱,就犹如赌博。

因为爱了就不会寂寞,而一旦不寂寞,就有可能不爱了。

一大早我就整装待发,花了一百块钱在旧货市场上买了辆大概是昨天刚被偷的自行车。然后踩着脚踏漫游城市,努力感受着苏东坡当年“竹杖芒鞋轻胜马”的意境。

路过了肯德基。

还记得去年跟林悦在这里吃全家桶吃到撑,回去的时候才发现已经用完了身上的最后一个硬币,然后俩人就这么傻乎乎地走到中影...

跟沈薇薇也来过,大一的时候,我点了份薯条,结果番茄汁泼得到处都是,然后我还恬不知耻地去跟服务员要筷子...就为这事儿,沈薇薇足足笑了我四年。

走过了万达广场。

第一个想起的就是那五百块钱,老黄到今天还没有给我。

其实一点也不冤,肆意地在城市最大的电子屏上乱写心情,往常这种事儿老黄必定会直接开除的。

我在运气和老爸的光环笼罩下逃过了一劫,本就该感恩戴德了。

只是不知道沈薇薇那天究竟感动了没有,若冒险做这种事却没什么回报...也罢。

骑过了电影院。

我在这座电影院里看过记不清多少场电影,《2012》、《阿凡达》、《让子弹飞》、《盗梦空间》。一起看的人也多得数不清楚,潇筱、万小勇、冷若炎、沈薇薇、林悦...

以后我还会在这里看更多的电影,认识更多的人。也总有些人能够一直陪我看下去,但也总会有人半路夭折。

得之者幸,失之者命。

到了中影大门。

这地儿要说起来故事就多了。四年前的第一眼是没有概念的,远不能体会四年有多厚、有多久。也未曾料到,四年后居然会因为这所大学,而升起扎根这所城市的想法。

转眼就要离去,不舍之感来得既突兀未料,又理所当然。

有些东西放手是必然,只是时间的长短问题而已。

图书馆。

大学唯一一次呆在里面学习也是陪着林悦。她看了两个小时的书,我睡了两个小时的觉。

醒来后,她说:“走吧,你呆在我身边,我没法安心学习。”

当时因为这句话还特沾沾自喜。

猛力甩了甩头,有的事情是禁不起回忆的,我对自己说。

操场。

我和林悦认识的地方。

其实也是我跟沈薇薇认识的地方。那时刚进大学的我特傻逼,穷极无聊居然在操场的正中央挖了个大坑。

当时的沈薇薇也特傻逼,刚进自律中心,总想找找学生们的茬。见到正在挖坑的我,直接一纸通报批评上交到了政教处...

若愚湖。

这个地儿故事更多。万小勇第一次失恋,我就在若愚湖边安慰的他。沈薇薇的唯一一次失恋,我还是在若愚湖边安慰的她。

这湖不像北大的未名湖,年代尚浅。但或许它见证的故事,已经远比二十多个年岁的我,要多的多了。

当我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

精疲力尽,身心俱疲。

一年的恋爱,四年的大学,远不是一天的回忆所能承载的。

掏出手机发了条短信给沈薇薇:“明天亮哥的婚礼,你陪我去。”

第27章 最后的最后

周一,三八妇女节,最后一天。

婚礼复杂而精致。

沈薇薇坐我身旁,看完了全部的前戏。

气球、鲜花、喜糖、红包。

小敏和夏迪肆意地疯狂,一直嚷叫着怎么还不见新郎新娘。一众亲属、朋友、同事,就属他俩闹得最欢、也吃的最多!

最后,夏迪闹得筋疲力尽了,贴着小敏的耳朵说了一句悄悄话。很不幸被我偷听到了。

“什么时候,给我来一回这样的?”

看小敏的口型,我猜他说了四个字:“一定,别急。”

终于,全场的灯光无声地暗了下来,每个人都不再发出声音,静静地看着舞台中央。

一道灯柱打在了舞台正中,罩住了亮哥。

亮哥脱下工作服穿上西装那叫一个玉树临风,只是表情很傻,抱着一大捧鲜花,一个劲地露着白牙咧着嘴笑。

一位老人搀着新娘子董雪从舞台另一侧的小门走出,一步一步,走得缓慢、不舍而坚定。

那一定是董雪的父亲,养了她二十多年的父亲,正搀着自己二十多年的心血,像送礼物一般走向亮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