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难过……我过去,从没有见过我爹我娘,九叔要我报仇,我只知道,我应当报,但,但是对爹娘,从来没有……我原本不想的……”他握紧阿笙的手,喉头抖动,试图抓住心里纷乱的思绪,断断续续道,“我娘,我娘她……她不要我报仇,为什么?她一心,想要我活下去,不要我做‘传志’,她要我做‘欢儿’,可是……我突然、突然,我好想杀了郑夫人,还想杀了郑掌门……听到郑夫人说那些话,我真的好想杀了她,我差点就拔刀了……我想要报仇,但我会杀很多人,像在青虎门那样……不对不对,娘拼了性命,就是不想我报仇,是不是?我不想杀人,我只要,只要……”
“你在害怕。”
传志惶惑不安,并未作答。
“杀父弑母之仇,不共戴天,你想要报仇本是伦理常情,不必害怕。你不愿杀人,我来杀。而另一事,”阿笙缓缓道,“你已是‘传志’,又如何做‘欢儿’?”
传志点头,神态仍是恍惚。
“眼下想不明白的事,便慢慢想,往后总有办法。你只要记得,我答应的事,绝不会食言。”多说无益,他站起身来,忽被传志拦腰抱住。传志将脸埋在他腰背上,蹭了两蹭,哑声道:“不管我是‘欢儿’,还是‘传志’,你都会在……是不是?”
“自然。”
过得片刻,忽听秦筝在外踢门,高声道:“你两个折腾好了吗?小二送了吃的,你们不吃,我连夜赶来可是饿得很!”也不待阿笙回答,她已踢开房门走进屋内,传志尚未收手,两人这副亲昵姿态又给她瞧了去。秦筝将碗碟重重放下,头也不抬地骂道:“光天化日行这等无耻之事,也不怕遭报应!明明是个男人,整天给人家当成那软玉温香搂在怀里,脸面都不要了,无耻!混蛋!”
阿笙看那托盘里齐齐整整摆了三副碗筷,想是她叮嘱小二添置的,淡淡一笑,要传志松手,好好吃些东西。传志听到秦筝之言,心下愧疚,想要开口却不知该如何说,阿笙给两人各夹了只小汤包,对秦筝道:“师叔的毒可好解?”传志知晓他有意岔开,便闭口不言,心思又转到了别处。
秦筝吞了那只汤包,道:“这□□并不少见,叫什么‘从命’、‘锁魂’的,不稀罕记它名字。身中此毒,面上瞧不出异状,一旦运转内力,毒液便随之蔓延至全身,顷刻便能毙人性命。这□□阴损得很,每隔二十一日服用一次便无大碍,若是停了……是以那些歪门邪派借此药控制下属。好在常见,解药也不怎难配,只是尚需几味少见的药材,这破落小镇恐怕买不到。我已吩咐小二煎药,叔父喝了可暂保性命,想彻底祛毒,还得到南京城去。云姨的药铺便在城中。”
阿笙点头:“事不宜迟,我们今日便渡江。”
秦筝低头吃饭,将碗筷摔得震天响:“说得好听。你要当真紧张叔父性命,岂会在此同这小贼勾勾搭搭。”
阿笙淡淡一笑:“来日方长,往后我再同你解释。”传志虽听到两人言语,却始终心不在焉,不曾搭话。阿笙暗想,若筝儿所言不错,岑青早已身中剧毒,而他与付九一路同行而来,付九恐与此脱不了干系,这番推测却不好告诉传志。又思及二人匆匆而来,似是京城有变,岑青昏迷前反提到“英雄盟会”,却是为何?苦思冥想不得其果,只好作罢,渡江后距南京不过一日路程,等岑青醒来,再问不迟。
吃过早饭,阿笙到罗成房中将中毒之事大略讲过,罗成沉吟片刻,爽朗笑道:“阿笙,你可是怀疑我?”
“便是此时,我也怀疑你。”阿笙淡淡道。
罗成笑问:“即使如此,又为何过来?”
阿笙道:“我已答应郑竟成将郑夫人与杜红蕖平安送往苏州,眼下师叔昏迷不醒,传志心神不定,郑夫人失魂落魄,杜红蕖与筝儿武功不济,只得找你。”
“倒难为你。不过阿笙,”罗成眯起眼睛,一手按在腰间刀上,“你不怕我在路上耍什么诡计?”
阿笙目光笃定,淡淡道:“我会小心。虽没有十全十的把握,却只能赌一把。”
罗成失笑,瞧着眼前这俊美纤瘦、双腿残疾的少年,一拍胸脯哈哈大笑:“阿笙,你这哪是求人的态度?以这性子混江湖,往后可要吃亏啊!不过当真对我胃口!我那义弟心思纯净惹人喜欢,可惜心眼太实,不太好玩,眼光倒精准得很,能找到你这样的娃娃!我几要大你一轮,不是大哥夸口,咱俩交起手来,恐怕是你要输,我若真是那下毒之人,你能奈我何?要是换作旁人,不是讨好于我,便是偷偷溜走,哪会敞敞亮亮找上门来?实不相瞒,大哥我身上确实背着个大秘密,就是义弟来问,我也绝不会说。不过,大哥只给你一句话。”他自箭壶里拔出一只长箭横在胸前,双手轻折,箭杆应声而断。“我罗成若对你二人有什么谋害的心思,有如此箭!”说罢,又将箭镞取下递给阿笙,“但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日若分道扬镳,甚至兵戎相见,阿笙这枚暗器,我定会笑着受了。”
阿笙接过,拱手道:“罗大哥今日之诺,秦笙铭记在心。”
此言既出,阿笙也不再追问他这几日下落。众人打点行装,奔码头而去。
这日天朗气清,烈日悬空,码头上人来船往,热闹非凡。传志头一次见到这样多的水,似从西天倾盆泻下,奔涌而来,江面粼光闪闪,一片波澜壮阔。待上了船,他立在甲板上,怔怔望着广阔江面,听到波涛不住拍打船舷,轰轰作响,一时心惊肉跳,魂不守舍。他十八年来住在深山之中,只见过林间清溪,只听过泉水潺潺,从不知世上有这等声势浩大的水,有这等无垠开阔的天地,此时骤然想起陈叔平所言的万千世界,不免肃然起敬,又觉己身之渺小。他原以为山里已经够大,殊不知与天下自然相比,不过沧海一粟;他原以为京城繁华如斯,街上人头攒动,已是最热闹的地方,殊不知与船只来往如梭的长江水道相比,竟如天上地下。江水浩荡如斯,顷刻便能吞没一切,与它相比,自己又算什么?他想得入神,不知何时阿笙已站在身侧,直到给扣住手指,方惊觉过来。
阿笙问他:“在想何事?”
传志与他十指相握,望着江面道:“我心想,若是打这里跳下,眨眼功夫便会没影罢?我从未见过这么大的水,有些害怕,却又觉得好看。”
阿笙眺望对岸,悠悠道:“人生在世不过百年,于天地万物只是瞬息。所居之地方寸足矣,死后更只有黄土一抔,在世间能占得几何?我爹曾带我们去寻这江水源头,对我和筝儿说,正因此生短暂,才当恣肆逍遥,不必在意世人白眼,不必遵循世俗礼教,我们只是这滚滚江水中的一块小石头,百年之后,还有谁能记得?你便真做了遗臭万年的魔头,给人家骂上几句,又不痛不痒,有何干系?何况就是大魔头,也没几人做得呢。”
传志无奈:“你爹爹性子也太过狂狷。”
阿笙瞥他一眼:“你是当真听不懂,还是真的太笨?”
传志苦笑,拥他入怀,将额头抵在他肩上:“我心里乱得很,一会儿想跟天地自然相比,我方家的仇又算得了什么,就是报了仇,又能如何?人死不可复生,我再也见不到我爹娘了。一会儿又想你说的是,我只是害怕,不想杀人,而且我隐约觉得,等到了最终那日,我一定要做许多我不愿做的,见许多我不忍见的,就像郑夫人口中的我娘,她不再是什么‘天下第一美人’,反倒有些不堪似的……你从前问我,倘若方家才是坏人,那该如何?我真怕会有这一日。我还怕另一件,若我今后再做了那夜的事,那该如何?你还说什么遗臭万年也不打紧……我们如今瞧过去那些恶人,不过是骂他几句;不怎么恶的,便被人忘记了。可那时他杀掉的,不全是活生生的人吗?短短十八年,便没什么人记得我方家的事,但九叔和我,却要一直记下去。我总在想,青虎门里,兴许也有什么‘张传志’、‘李传志’,孤苦无依,一门心思苦练武功,想要有朝一日找我报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