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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剑三+陆小凤传奇]妖秀娘(44)+番外

作者: 千千石楠树 阅读记录

哀哀地望了有些失魂落魄的陆小凤一眼,薛冰想:若是陆小凤识得痴情便好了,可她知道,懂得痴心的话就不是陆小凤了。

她还是喜欢这样的陆小凤,哪怕已有飞蛾扑过了火,被燃成飞灰。

“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低喃出声,薛冰以为那位姑娘的词里最苦的“韶华竟白头”,此刻她才知晓,最无望的,是任由你情深似海,缱绻相依,那人却如春风卷飞了柳絮,路过说风流。

一时间,酒肆里变得静悄悄的,只除了孙中偶尔的几声低吟,他已流了太多的血,竟是连声音也低了。但在场的人都好似没有从之前那一场美人化浮末中晃过神,相比起来,孙中的断手竟变得有些微不足道和罪有应得。

英雄美人,鬼怪山精,才子佳人,人们总是喜欢去传扬一些刻骨铭心的情爱传说,或唏嘘,或嗟叹,为那故事中的美人掬一把伤心泪,作两行痴情诗。

这一日的黄昏,竟有那故事中的人走到了这柳林间的酒肆,竟有那碧落归来的芳魂为情来,为情困,再将深情托付,怎一句可歌可泣了得?

遥远的扬州城,落在扬州城外小树林的齐修没由来感受到了一股来自冥冥中的恶寒。

望着头顶绿树,齐修无语凝噎。

他得庆幸他还记得不去选扬州城内的神行点而是选了人烟稀少的城外么?

特么这一点都不值得庆幸!

他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神行了!

当着陆小凤、司空摘星、薛冰还有那么一群路人甲乙丙的面!他齐修!神行了!

神行的原因归根结底一个字——怂!

他不知道怎么用这彻彻底底的女人形象去面对以前的朋友,然后他的手就比大脑快了一步的选了神行。

不对,那还不是实际意思的手,那是他脑内选技能的手。

他能夸这只手的手速快吗?《金鹏王朝》单元都没见它这么如有神助的。

此时此刻,齐修觉得自己很需要一架时光机,让自己回到神行的前一秒,阻止自己那一瞬间的灵光乍现。

神行已不是什么轻功高绝、视觉效应足以解释的了。所以继他变成真·秀姐以后他又多了这么一项不得不躲着朋友们的理由,真是喜(惨)大(无)普(人)奔(道)。

想到自己对薛冰说的话还有半句“离开了你会死”没有说完,齐修默然望天。

好吧,他饿了。

刚刚都没来得及吃饭。

吃完了饭再想自己该干什么,反正神行CD一天,他现在也不可能神行回去。

甫一进门,在看到那个让他记忆犹新的老板娘的时候,齐修觉得自己今天穿越一定是没有看黄历。

他的脸突然变得很红,这让他的脸色看着好歹像个正常人了。只能说,重置的捏脸实在是肤白胜雪得过了头。

问他为什么会脸红?

任哪个未经人事只和自己的右手友好交流过的雏,在看到自己曾经看过的某片主角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的时候,他的脸色都没法保持正常。

那还是他第一次穿来刚落地没多久的时候,他有幸看到面前这位笑盈盈走向自己的老板娘没穿衣服坐在房梁上的样子。

白花花的一片,散发着荷尔蒙的味道。

打住!

齐修默默的退后了一步。

老板娘却笑得更开心了:“姑娘是来吃饭,住店还是来找我的呀?”她竟还记得齐修!

齐修在饿着肚子换地方和“不就是某片女主角吗?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之间默默的选择了后者。

某些时候,齐修还是颇有一些年轻人的勇气的。

当然,伴随着这勇气的阿Q精神名曰“天真”。

他想,反正他现在是个彻头彻尾的“女人”了,客栈老板娘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要了一间上房,让人把酒菜送到房间来,齐修红着脸,目不斜视的上了楼。

送菜的人不是小二,竟是老板娘本人。

酒菜上得很快,虽然快,齐修却连吃上一口的机会都没有。

甫一放下酒菜,老板娘便笑盈盈地坐在了齐修的怀里。

脂粉的香味扑面而来的结果就是——齐修僵住了,他已不知手脚该往哪里放!

“其实姑娘你是喜欢女人的吧?”老板娘笑着抚摸过齐修额上的梅花:“真是一位美人~我还记得我们初见的那次,看到我,你居然逃了!那模样实在是太可爱了!”

在胸口被人摸到,在自己的手被人牵着放到对方胸口的时候,齐修连呼吸都忘记了,他的脸已经涨红得像只熟透的虾子!

“放……放开我……”齐修艰难出声。

老板娘笑得花枝乱颤:“我没有点你穴,也没有绑着你呀!”

此刻的齐修却是觉得,他不止被人点了全身的穴道,他更像是被少林的千斤坠打中,只是这千斤坠的buff不是5秒,而是永久。

幽幽的夜,蝉鸣说着暑热,躁动不安的,是这夏夜里的月色。

在柳林间酒肆的房间里,同样燥热难耐的还有另外两个人。

作为朋友的时候,司空摘星大多数时候还是很靠谱的,比如他就曾特地来告诉陆小凤齐修想学口技的消息,比如在故意让陆小凤认出自己之后,他也很尽责的将齐修写下的纸条交给了陆小凤,在交的时候甚至还加上了自己的解说。

“她说她没事,人死了当然没事了!”

“她让你将她没事消息转给萧秋雨其实是知道你被他找麻烦的事,想要用谎言来帮你解决吧?”

“师门,与世隔绝,哎,她竟连你要如何圆谎都已替你想好。”

“我真不知该说你什么好。你是我的朋友,你却是个混蛋,我和她不熟,却也想替她说一句不值。”

在说完这些以后,他又变回了那个任务在身的偷王之王,他的目标很明确——陆小凤身上那块和绣花大盗有关的红缎子。

绣花大盗是一个在大热天还穿着花袄子的大胡子,他不但是个大胡子,他还是一个会绣花的大胡子。

这个大胡子不但会绣花,他更会绣瞎子,短短一个月内,他便绣出了至少七八十个瞎子。

除了绣瞎子外,他还一个人单枪匹马的犯下了数十件案子,盗走了东南王府的十八斛明珠,华玉轩珍藏七十卷价值连城的字画,镇远的八十万两镖银,镇东保的一批红货,还有金沙河的九万两金叶子!

而他留下的唯一证物,就是此刻在陆小凤怀里揣着的,绣着黑牡丹的红缎子。

拦住了他伸进自己怀里的手,陆小凤苦笑道:“我以为我们刚刚还是朋友。”他实在不想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和司空摘星有冲突。

“我也不想这样,可我已答应了一个人。”司空摘星无奈道:“这缎子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看在我刚刚给你传过话的份上,送给我怎么样?”任谁在经历了那样一场白日“见鬼”之后,都不会有多少精神打机锋。

店里的客人已然走得差不多,孙中被他的朋友带走了,白衣女鬼的故事也随着这离去的一波人之口或手,变成一个个版本不同的故事,四散到世间的各个角落。

谁谓相思,谁解情痴?

薛冰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并没有多去管这一对朋友之间的“友好”交流,至于缎子的事,她早已和司空摘星说好。

陆小凤他,没有胜算。

陆小凤当然不会把这唯一的证物平白送给司空摘星,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所以他道:“我们赌吧?”

然后,他和薛冰便住了下来。

就在这酒肆里,东西放在身上,随时欢迎司空摘星来偷。偷到了,是司空摘星的本事,他给他挖六百八十只蚯蚓;没偷到,是他陆小凤的能耐,司空摘星以后见到他就得叫他大叔。

因着传话的恩情,陆小凤并没有多为难他,像小说里说的跪下叫祖宗这样的赌注,因为齐修的存在,被蝴蝶效应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