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她们都交给你,你看可以么?”荷华含笑问道。
廖若叹口气:“小君都已经开口了,我难道还能拒绝不成?不过我军中事务繁多,也只能说先试试了。”
她耸耸肩:“反正仗打多了,只要能活下来,新兵自然变老兵。”
虽然这话有些残忍,但也确实是事实。
这个年代,即便是打胜仗,往往也会死至少十分之一的人,一场又一场仗打下来,能活到最后的,基本上也都有了足够丰富的经验。而这些经验,正是最珍贵,也最能在残酷的战争里保住性命的关键。
注视着那些黎女聚集的营帐,荷华凝眸不语。
虽然不知道自己此举是否能够成功,但……她想试试。
如果这一路投奔的人足够多,假以时日,她的手下,必定也能训练出一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精兵。
第110章 国殇(12)和羹之美,在于合异。……
白羹是以鹿肉、鲍鱼、春笋,加入少量米屑熬制而成,经文火慢炖至汤色乳白,入口时,鹿肉之腴、鲍鱼之鲜、春笋之脆融合米屑的绵滑,裹着鲜香直击味蕾,待温度渐缓,咸鲜中又泛起微微回甘。
一向挑剔的摇光对这道白羹予以了肯定。
“甚好。”
见他眉头舒展,荷华便知道,比起鱼鲊、鱼汤之类的鲜嫩,他果然还是更喜欢口感绵滑且有一定养生功效,更符合贵族理念的菜,所谓“和羹之美,在于合异”。
一碗白羹喝完,摇光矜持地以绸巾拭了拭唇角,然后看向荷华:
“听闻母后收留了一众黎女,想交给廖若练兵?”
心知医营里的一切都瞒不过摇光的耳朵,荷华索性坦率承认:
“是啊,她们对耜兵深恨已久,又了解黎地情况,我想着说不定能派上用场。再加上……”
她顿了顿,将声音放柔了,温声道:“你也知道医营里虽然都为女子,但巡逻的士兵都是男的,时间长了我担心传出些什么不好听的事,如果往后能有女兵看护,起码更安全,这样对你,对我,都好。”
摇光思索片刻,没再追问下去,而是点点头:
“那你便命人给她们鞣制一些皮甲,再寻几件趁手的兵器吧。”
“多谢殿下。”她微微一笑。
他挑眉,“此刻又没有外人,难道不应该是多谢夫君么?”
她白了他一眼:“你这个样子,回到紫宸宫,如何能瞒得过陛下?”
“为何要隐瞒?”他轻嗤一声,“再者说来,我回去之后,那个位子,难道不应该是我的么?”
荷华无言以对。
许是战场上刀剑无眼,加重了摇光的戾气,让他懒得再继续用温文尔雅的外表伪装,她总有种预感,如果回宫之后,宸王烨不主动禅位给摇光,下一秒他就会拔剑砍了他。
也不知宸王烨能在儿子手下,躲过几个回合。
总不能是宸王绕柱跑,摇光后面追吧?
想象着那个画面,荷华唇边忽然就多了几分忍俊不禁的笑。
“笑什么?”摇光蹙眉。
荷华正想随口扯个谎敷衍过去,忽而包裹青铜的皮靴击地的声音沉沉响起,沈冉掀开帐子,匆匆而入:
“殿下,耜国那边,送来新的战书了。”
他瞥了案几旁跪坐的王后,压低声音:“战书是风炎部大王子写的,里面,还……提及了王后的名讳。”
摇光的双眼瞬间眯起,有凛冽的冷光,自眸中迸射。
不同于临渊以金叶为书的优雅,那木拉的战书是写在不知什么动物制成的皮纸上,纸面细腻光滑,微微泛黄,上面的字迹粗犷无比,写明交战的地点和时间后,末尾还加了一句:
听闻宸后在军中,若是战败,不如送宸后和亲,刚好他的帐子里还缺了一个侧阏氏的位置。
扫了一眼战书内容,摇光直接扔进火盆里,冷笑:
“肮脏东西,污了眼睛。”
沈冉亦是摇头:“以人皮为纸,北疆蛮子这般做派,实在是……”
荷华微地一怔。
所以,这战书,竟然是……写在剥下来的人皮上的吗?
她瞥了一眼火盆里迅速变黑蜷曲的皮纸,不由得一阵心惊肉跳。
半晌,她才平复下来,问摇光:“殿下心中可有应敌之策?”
摇光颔首:“蛮夷而已,不必忧心。”
话虽如此,但想起自己之前遇到过的奔狼骑,荷华仍是免不了一阵担忧。她望着帐外昏暗下来的天色,微微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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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牧野原,碧草连绵如浪,碧浪上,十万旌旗仿若玄色云涛。
摇光立马于战车之上,银甲映着初升的朝阳,腰间纯钧剑的琥珀剑璏折射出冷冽的光。对面北疆奔狼骑的狼图腾纛旗在风中猎猎作响,那木拉的龙血马不住地喷出粗气,用马蹄刨着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