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她变成什么样,他都愿意永远、永远地赞美她。她就是世界上最美的人,他不会让任何人在她面前多嘴一句。谁敢多嘴!割了他们的舌头!
如果他能再强大些,如果尚善不需要救他……有人打断了他的思绪。
“老天爷的脸色翻得比书还快。”赵赋昇自洞穴中走出,站定在任鸿飞身侧,他伸了伸懒腰,“呼!这空气可真难闻!”
刚下过的沙漠中空气并没有清新半点,反而闻起来更加恶心,如同化工品燃烧的焦糊味十分呛鼻,像有只鬼拿着把尖叉顺着人的鼻腔狠狠刺进了脑仁里!
任鸿飞没有回应,他只是看着远处涌动的雾气,眼神死寂。
赵赋昇也没有生气,笑了一下,眼神悠远。
“兄弟,我女儿死的时候也像你这样。”
任鸿飞微微垂眸。
赵赋昇:“我总是、控制不住地想为什么死的人不是我?我和我家小爱芩寸步不离,我千小心万小心……我连日不休地咒骂那只该死的蚊子!为什么……为什么只咬我女儿?是不是因为我血肉不好吃才去咬得我女儿?其实该死的是我,对吧!我赵赋昇烂命一条!但是爱芩她还那么小。那病折磨了她整整两天两夜,小孩子都没个人形了。”
赵赋昇哽咽住,用力抽了下鼻子。
任鸿飞转身看见了兄弟通红的眼,无言拍了拍他的肩膀。
“爱芩最后、要走的时候,抓着我喊爸爸——爸爸——兄弟,你知道的那时候我是想和她一起走的,是你拦住了我。我到现在还记得你那时候说的安慰我的话,我信了。”
任鸿飞目光闪了闪。
“兄弟,你还记得你自己说了什么吗?你说,如果赵爱芩小朋友再一次投胎到这个世界,她一定希望这世界重新变得美好,对不对?”赵赋昇自嘲一笑,“美好?对!我就是为了让这个世界变得美好才决定活下来的。兄弟,这是你告诉我的。”
“我记得。”任鸿飞回应道。
赵赋昇擦了下鼻尖,开玩笑道:“我只希望赵爱芩再下凡的时候能投个好人家,别来找我了,她老爸早就变成个混蛋了!她在天上看我估计会气死的。你说呢?任队。”
任鸿飞收回手。他了解自己的这位兄弟,两人一起出生入死,知根知底。
赵赋昇只是看起来混不吝,实际他的痛苦并不任何一个人少。他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畸变之前的家底在寸土寸金的都城也算得上数一数二。
畸变日之后,先是丧父丧母,后被买到食人肉的黑市,九死一生留了半条命,折磨得精神都不正常了。
后来逃难途中遇见了自己喜欢的姑娘,朝夕相处两个苦命人凑成一对好不容易有个家。
苟且偷生两年,赵爱芩出生了。
就在好像一切都好起来的时候,他出任务受伤高烧,他的爱人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他,整日出去找其他男人,毕竟末日朝不保夕哪里讲什么道德伦常。
某次出轨时估计是老天也看不下去,所以被繁殖期的畸变怪物掳走。最后赵赋昇拖着病体去找她的时候,看见——
那密林西北角边缘处长着两棵极高、离得极近的一对白杨树,分别挂着她撕成两半的尸体。五官全都磋磨没有了。
自此之后,赵赋昇对女人全然改变态度,尤其是爱芩死后,最极端的那几年他把所有女人当作玩物、贱人,肆意践踏。
他唯一在乎的就是他的女儿。
有了赵赋昇的坦白,说出心里话似乎变成了一间很自然的事情。
任鸿飞也很想一吐而快,他想掏出自己的心搓碎,用碎屑拼成字字句句。
他想说:我单知道她胳膊内有虫卵,我不知道她原来一直默默忍受这般可怕的苦楚。是我愚蠢、混蛋!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没有照顾好她!为什么是她?我宁愿是我!老天,要痛就让我来痛,要索命就索我的命,我替她去死——何必折磨她!她何其无辜!
他也想说:我和她才遇见这么一小会儿,就连累了她遭受了这样多罪,我宁愿她……抛弃了我。我算什么东西!为什么?为什么非要一次次救我于危难中?为什么非要做我这位灰姑娘的教母?
为什么?
舍弃了他吧!
任鸿飞闭了闭眼。
尚善不是他的教母,她是他日夜恳切祈求盼来的上帝。
我的上帝,不要踏入凡间的痛苦,你痛苦,作为你虔诚信徒的他恨不得自剐了一身皮肉作祭!他自责祈求。不要受伤,不要难过,不要害怕……也请、不要——舍弃他!
风声忽地起了。
任鸿飞一句话都没有说出口,他只是沉默地低头,脊背弯下如同烈日下一把生锈的镰刀。黎明的风中发梢微动,听见他一句短促的、被风立刻吹散的轻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