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千养百娇(108)+番外

作者:梅右很废 阅读记录

树下穿着黑色大衣的男人。

画中的夏翊仰头望着天空,雪花落在他眉梢。

明明只是背影,却透出令人心悸的孤独。

手机里游意还在询问航班事宜。

夏翊望着那人消失的方向,忽然笑了:“推迟几天吧,我忽然有急事要留下。”

挂断电话,他深吸一口冰冷的空气。

雪还在下,但有什么东西,悄然融化了。

一见钟情,向来被世人目为俗套之事。

文人墨客笔下,早已将此等情事写得滥了,街头巷尾的闲谈中,亦不乏此类话题。

然而,俗套归俗套,当那电光石火的一瞬真正降临时,却仍旧能叫人惊心动魄,血脉偾张。

那是一种突如其来的震颤,仿佛天地间骤然亮起一道闪电,将混沌的心室照得通明。

眼波相接的刹那,五脏六腑都跟着翻腾起来,血液在脉管里奔腾,如同沸水般咕嘟作响。

理性在这等时刻最是无用,它像一堵朽坏的土墙,被情感的洪流一冲即溃。

世人常道一见钟情浅薄,殊不知这等瞬间的悸动,往往比经年累月的相处更为深刻。

它是灵魂深处的共鸣,是前世今生的呼应,是千万人中独独为之一震的宿命。

那片刻的惊艳,足以抵得过半生的平淡,让人甘愿为之赴汤蹈火,九死不悔。

这等情状,看似浮光掠影,实则刻骨铭心。

它来得迅猛,去得也突兀,却总在记忆里留下最鲜明的印记。

哪怕多年后回想起来,那一刻的心跳声犹在耳畔,那一眼的温度仍灼烧着皮肤。

一见钟情之所以不朽,正因它捕捉了人性中最原始、最本真的悸动,那是超越理性的生命本能,是挣脱世俗的灵魂震颤。

俗套的表象下,往往藏着最惊心动魄的真实。

一见钟情便是如此,它被说烂了,写滥了,嘲笑了,却依然在每个猝不及防的瞬间,让一颗又一颗心为之沸腾。

譬如你对一个人心动的时候,两者皆是如此。

暮色四合,夕阳的余晖将小院镀上一层温暖的金色。

安倾弈推开雕花木门时,门轴发出吱呀一声轻响。

他背着沉甸甸的画具,浅色的长发被晚风撩起,有几缕调皮地黏在唇边。

院子里正热闹。

林亦辰挽着袖子蹲在青石板地上,修长的手指正揉搓着一只金毛犬的泡沫。

温水从铜盆里溅出来,打湿了他的牛仔裤脚。

狗狗舒服地眯着眼,尾巴啪嗒啪嗒拍着地面,溅起一串水珠。

“泡泡别乱动。”林亦辰轻声哄着,指尖挠了挠狗狗的下巴,阳光落在他带笑的眼角,连睫毛都染成了琥珀色。

葡萄架下的躺椅上,林昭棠正晃着脚数落人:“安大少爷,这月第三个盘子了。”她捏着碎瓷片晃了晃,阳光穿透薄胎瓷,在她掌心投下细碎的光斑,“乾隆年间的青花,你当超市赠品呢?”

安叙单膝跪在躺椅旁,闻言笑着把剥好的荔枝递到她唇边:“夫人息怒。”晶莹的果肉颤巍巍抵着林昭棠的唇,他指尖还沾着汁水,“尝尝?岭南刚送来的。”

林昭棠瞪他,却还是张口咬住。

甜汁溢出的瞬间,安叙用拇指抹去她唇角的水光,换来一记不轻不重的踹。

木门处的响动引得三人同时转头。

“我回来啦!”安倾弈站在门口笑,画板边缘还沾着未干的颜料。

晚风穿过他的长发,杏色大衣下摆翻飞,像只归巢的鸟。

“欢迎回来!”

三声应答叠在一起。

林亦辰甩着手上的水珠站起来,金毛犬抖着毛往安倾弈身上扑;林昭棠吐出荔枝核,赤着脚跳下躺椅;安叙则顺手接过安倾弈肩上的画具,指尖蹭到他冰凉的耳垂:“这么凉?”

安倾弈任由金毛蹭脏自己的裤脚,弯腰时长发垂落,发梢扫过狗狗湿润的鼻尖。

他笑着从包里掏出速写本:“给你们看个好东西——”

翻开的纸页上,是塞纳河畔的初雪,和雪中惊鸿一瞥的黑衣男人。

林昭棠凑过来,突然咦了一声:“这不是……”

安叙按住她肩膀,冲安倾弈挑眉:“画得不错。”

暮色渐深,小院的灯一盏盏亮起来。

谁都没注意到,墙角的监控屏幕里,有个穿黑大衣的身影在不远处的梧桐树下站了很久,最终转身消失在夜色中。

----------------------------------------

第六十八章

暮色四合,小院里的老槐树在晚风中沙沙作响,树梢上挂着的铜铃叮叮咚咚,像是为归家的人奏响温柔的乐章。

厨房的玻璃窗蒙着薄薄的水雾,暖黄的灯光透出来,映着安倾弈忙碌的身影。

他踮着脚从橱柜里取青瓷碗,浅色的长发用一根木簪松松挽起,仍有几缕碎发垂落在白皙的颈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