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淫。
她比郑海阳细心,冷静得更快,电光火石间,她发现了更恶心的事情。
那件T恤睡衣。
那件衣服不是凭空想象的,冯山月真的有这样一件睡衣,上面有繁复的印花图案,而这张图上,连睡衣的花纹都被刻画得一模一样。
问题是,这件睡衣她只在家里穿过,从没有穿出过门。
冯山月家在一个普通的旧小区里,小区最高楼层是六楼,她家住三楼。
南北通透,采光很好,窗户很多。
在她的房间里,除了睡觉的时间,冯山月几乎不拉窗帘。
这意味着,作画的那个人,曾经去过她家附近,或许是楼顶,或许是楼下。
然后他远远地看着她,记住她穿过这件衣服,画下了这幅画。
和之前遇到困难时那种胃轻微抽动、心脏稍稍错拍的感觉不同。
这一次,像是有一只手狠狠攥住了冯山月的五脏六腑,她想吐,想把胆汁吐出来,或者找什么地方磕一下脑袋,让滚烫的脑浆翻涌而出,又或者找个地方放血,好让它不要在血管里加速流淌,顶得太阳穴突突直跳。
在那股被挤压的恶心感过去之后,十分罕见的,冯山月的大脑变得一片空白。
她能解出数学卷子的最后一道大题,她的语文作文甚至拿过一次满分,她的英语没有低于145的时候,她的文综成绩常居单科第一。
可是过去十八年,没人教过她,一个人,很大概率是男生,跟踪过、偷窥过你。
然后他把你画在纸上,下笔时脑海里全都是不堪入目的想象。
你要怎么办?
第8章 冯山月过往的十八年,和那一天(……
冯山月的第一反应是,她要把他的眼睛挖下来。
或者把他的手砍掉。
初中的时候有同学为了追求刺激,趁课间躲在教室角落用手机看限制级血浆片,冯山月好奇看了一眼,当天连午饭都吃不下。
现在她却回想起那个红白交织、潮湿而血腥的场景了。
一边是因为血肉模糊而恶心,一边是发泄带来的刺激快感,冯山月弯下腰撑住膝盖,干呕了一声。
郑海阳连忙来扶她,肩上的书包滑落,撞到她小腿。
他索性把包扔在地上,极为烦躁地去翻那本拿错的练习册,却发现上面没有写名字,只在前几页有潦草的字迹。
郑海阳转头要回居民楼,打算直接问梁阿姨知不知道另一个落下练习册的人是谁。
他说,一旦找到那个人,他一定揍得他站不起来。
冯山月却把他拽住了。
小区附近有地方在施工,电钻声突突地响着,她的额角也跟着突突地跳。
不能使用暴/力。
限制片之所以被限制,是因为现代社会中杀人犯法,暴/力不被社会道德提倡。
人天生的攻击性被后天的社会化限制,一旦理智回笼,如同辩论赛开场,无数自我说服的理由在冯山月的脑中涌出。
比如,换位思考一下,他只是自己私藏了这幅画,并没有打扰你,如果你没有发现,它无法对你造成伤害。
再比如,万一他只是刚好住在你家附近,你自己没拉窗帘,才让他远远地看见了你呢?
又或者,你就要高考了,如果因为这件事分心,导致考不上华京,就得不偿失了。甚至在报复的过程中被对方伤害,岂不是因小失大?
这些不是她认同的想法,而是她在脑海中的模拟,一旦用暴/力报复回去后东窗事发,那些指控她的人会用什么说辞指责她。
“换位思考”“得不偿失”“因小失大”……
初中闯进男厕所打人之后,老师和家长就是这么对冯山月说的,造谣的男生受了罚,可身为受害者的她也被教育不能冲动行事。
那一次,冯燕芳在回去后罚冯山月和郑海阳在阳台上站了一下午,冯山月不服,干脆连晚饭也不吃,站在外面生闷气,坚称自己没错。
妈妈最后难得温柔地抱住了她,望着她倔强的眼睛,很轻地叹息,给了她一个无法反驳的理由。
不是因为你反击有错,是因为妈妈不想失去你。
十几岁的年纪,打起架来没轻没重,万一气血上头闹出人命,无论死的是她还是对方,后果都令人无法承受。
冯燕芳小时候在农村里见过许多场打架斗殴,文明不够发达的地方,拌嘴升级到拳脚相向再常见不过,吵红眼了拿起锄头镰刀往对方身上招呼,最后断了气,亲者痛仇者快。
她甚至心有余悸地给两个孩子看了很多部普法教育片,打输住院打赢坐牢,做人要讲道理,她一遍遍重复给孩子们听。
阻拦人使用暴/力的,往往不是对手更胜一筹的暴/力,而是自己身后有所牵绊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