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简单粗暴地决定:
那就自己陪她一起纹。
一个人做会害怕抗拒的事情,两个人做会好很多。
这也是辜苏来到他身边后,慢慢教会他的东西。
他想学以致用,想补偿她,想给她打上标记。
很自私,就连自私这个定义也是他活了二十多年才后知后觉发现的。
可是——他想——这世上真的有丝毫不存私心的人吗?
那他倒想见见,当面问问,如果对方是他,面对辜苏,他妈的是怎么做到坦坦荡荡,清清白白的。
……
纹身师的技术很好,下手利落干净,先给辜苏纹,她纹好之后,就抱着胳膊坐在一边发呆,眼睛是看向沈悯的方向,眼神却没有焦距。
沈悯闭着眼让纹身师在自己脖子上动针,其实是疼的,但辜苏刚才做的时候一声都没吭。
她也太能忍痛了。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很多苦。
这个念头只在沈悯心里停留了一瞬。
因为答案是肯定的。
就比如他,他能忍痛,是因为就在此时此刻,他正经受着比纹身更痛的,病痛的折磨。
他们两个,本质上是一样的境遇。
痛着痛着,沈悯忽然笑了,他看向辜苏,在她逐渐回神诧异的视线里,伸出手去:
“把手给我。”
辜苏脱了人字拖,把脚提起来缩在一边的单人沙发上,整个人团成一团,不太想动,对他的邀请也爱答不理的。
可能是真的疼,后劲还在。
沈悯固执地抬手,换了种说法:
“手给你。牵一下行不行?”
辜苏莫名其妙看了他一眼,最终还是爬下沙发,走过来牵住他:
“很疼吗?”
“你不是知道?”
他笑的时候面目有些扭曲。
辜苏不说话了,虚虚地牵着他,在他身边站着,站了一会儿累了,就去把沙发拖过来坐着。
等沈悯做完的时候,辜苏已经趴在沙发扶手上睡着了,手指早就没了力气,是沈悯反客为主,捏住了她的手,握在手里。
他很喜欢触碰她,碰哪里都可以。
手很喜欢,腰更喜欢。
他和她都默契地没有把二人之间的关系摆在明面上说,充其量,她算是他的“前保姆”,他是她的“前雇主”。
如今还搅合在一起,全靠他死皮赖脸不放手。
沈悯总觉得,有些事情,一旦说破了,他就真跟那些觊觎她的混蛋——跟沈琢,沈恒,贺连嶂,甚至是那些看她漂亮,大街上就敢过来要联系方式的男的一样了。
他对她的感情,不是想让她做他女朋友的那种,也不是贪恋肉。体的那种。
沈悯在纹身的余痛中想,如今他对她,就像是在暗无天日的洞穴里,已经半盲的夜行生物,守着一株会发出荧光的花。
他不会想去攀折她,不会想去玷污她,只
想守着,静静地守着,不让任何人靠近。
只要被她的光芒惠及,他的眼睛总有一天会重新看到完整的光亮,他的世界也一定会夜尽天明。
沈悯弯下腰,极近地注视着她的睡颜,碰了碰她的脸,又看向她颈侧的纹身。
半个巴掌大小,图案和色彩都很低调,不至于喧宾夺主,图案顺着她形状美好的颈部曲线延展。
他没告诉她,这个图案里其实框了他名字的艺术字,专门请大师设计的。
他自己的纹身里,也框了她的名字,所以其实这两个图案并不完全一样。
这是他的小心机,希望她一辈子也不要发现。
他伸出手,手指触及她的腰背,轻轻抚了抚,眼神暗淡下来。
如果他身体健康,这个时候可以把她抱起来,塞到车里,这样直到回到酒店,她都不用醒来,可以安心沉睡。
可惜他这副该死的身体,连她一半体重都抱不起来。
沈悯凝视了她几秒,冰凉手指上移,搭上她肩膀,轻轻推了推:
“醒一醒。”
醒一醒,沈悯。
时日无多。
……
曼谷的暴雨,明明掉下来的是水,却乒乒乓乓下出了冰雹的气势。
纹身店开在湄公河边,等他们出来时,街道已经和水域融为一体,无论是积水还是河面,全都是坑坑洼洼、不断溅落的水花。
辜苏坐上车的时候,脚踝以下都湿了,她不太好意思地并了并双腿,想尽量减少弄湿地垫的面积。
沈悯弯腰替她脱了鞋,顺手抽了纸巾,作势要帮她擦脚,她下意识想往回缩,沈悯不太高兴地紧了紧手指,握紧脚踝:
“别动。”
辜苏看着他,二人僵持着。
她觉得他最近越发奇怪了。
难道真是人快死的时候,就会性情大变吗?
她不确定,但好歹不再挣扎了,垂着眼看他把她的小腿搁在他大腿上,仔仔细细替她把湿透的双脚擦干,纸巾扔进垃圾袋,又用掌心贴在她冰凉的脚背上试了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