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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州(88)

作者:王渺 阅读记录

徐怀尚闻言,一口凉茶险些喷吐而出,“你也陪他们胡闹?”

他仰头看向郭李二人,“你们来时不是与我说好了吗?先谈正事,谈完再切磋献丑!”

梁有依默然,目光徐徐望向桌面,李墨见状也只得拉着郭盛坐下,嘴里念叨着“是是,先谈正事。”

“所以......”

众人坐定后,曲臻迫不及待道:“有消息了吗?”

徐怀尚眼睛半闭着瞟过梁有依,刻意卖了个关子,“若无消息,我会带这二位来吗?”

曲臻即刻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细说。”

于是李墨伏案向前,与徐怀尚、曲臻、郭盛三人围成一个方形,沉声起调。

“曲小姐兴许有所耳闻,怀尚此前在泸州谋官,担的是主簿一职,而他后来不得已辞官,则是因受我之托、在卷宗上修改了一条罪状,犯事之人正是吾家叔伯,名曰‘李自成’。”

徐怀尚放下茶盅,顺道接过话头。

“当年李墨致信于我,说李自成受小人污蔑,卷宗上‘强抢民女’之罪行并不属实,我收到消息后,亲赴地牢审问,看得出李自成并非色胆包天之人,便私自修改了罪状,为他减轻了刑法,事后,我担心事情败露,为明哲保身,才不得已而辞官......

“两日前,我将曲小姐嘱托之事交由李墨、郭盛二人去办,方才得知李自成原为商贾,永朔年间,他担任的正是为轩辕宴供货之职,而他之所以被诬告,亦与这轩辕宴脱不了干系。”

第42章 渊源“他见过那些孩子。”……

永朔末年,亦是李墨、郭盛二人留在季恒的第九年,簇雪压弯梅枝的腊月,李墨收到了那封家信。

父亲在信上说,其弟李自成遭人构陷入狱,他记得李墨有个在泸州县衙做官的故友,不知李墨可否书信于他,托他在判官面前求个情,看能否为李自成减刑。

收到这封信的当下,李墨气得捶胸顿足。

李自成与其妻韩氏本为青梅竹马,行冠后为迎娶韩氏不惜入赘,而后又因眼光独到、为人忠良受岳家赏识,从岳父手中接过瓷器生意,由此跻身为泸州一代商贾。

据李墨所知,叔伯与叔母恩爱和睦,而今膝下已有二子,且他本为赘婿,接手的又是岳父家的生意,断不会做出强抢民女这等败坏家风、有悖人伦之事。

况且两年前,李自成已被金部郎钦点为轩辕神宴的供货商贾,心思缜密如他,更不会在这种时候犯傻,亲手葬送掉大好的前程。

于是,李墨当即致信徐怀尚,求他查清事情原委,还叔伯一个清白。

“强抢民女是重罪,按照当朝律法,轻则流放,重则处死,而李自成一案人证、物证确凿。”

徐怀尚接着道:“但好在,当时这些证据只是呈交给了衙役,还未递交官府,我也正是在这期间钻了空子,趁夜溜去刑房修改了罪状,将罪名更改为‘过失伤人’,以至前辈最后只是受了些杖刑,便被放了回去。”

曲臻听到这儿,微微蹙眉追问,“可既然人证物证确凿,你怎知李墨叔伯是被冤枉的?”

徐怀尚答:“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观行观止见真章,我于地牢见到李前辈第一眼,便知他并非趁人之危之人.....

“况且,卷宗上写的可是‘当街强抢’,正因‘当街’,这才落下诸多叫人无法辩驳的人证,但经我调查,那些所谓的证人皆是泸州弄堂里的泼皮无赖,此番随那‘失节少妇’一同状告李自成,定是受人唆使。”

曲臻点了点头,她虽与李墨的这位叔伯素未谋面,但几日来也算领会过李墨的为人。

他先前虽与郭盛杜撰了曲伯康的遗嘱,但其初心也是为了安抚季恒书众,并非贪图曲家家产,既然他如今鼎力为叔伯担保,想必这确是一桩冤案。

“然后呢?”曲臻道:“李前辈遭人构陷,又与轩辕宴是何关联?”

李墨徐徐道:“次年李某回泸州探亲时,特地到韩府上拜访,那时,叔伯他......”李墨长叹一声,“已是半个死人了。”

“叔母告诉我,自打叔伯从衙门被放回来,整个人就变得疯疯癫癫的,而那些时日,他嘴里常会念叨一句话......”

李墨说着探身向前,刻意扬起尾音。

“他说,贡品......还活着。”

曲臻头皮一阵发麻,她下意识看向梁有依,竭力平复住内心的愤慨,良久沉声道:

——“他见过那些孩子。”

“没错。”李墨笃定道:“不过当时叔伯在街坊邻里眼里已是个癫人,这句话又说得不明不白,根本无人在意,直到前日,徐丛将曲小姐在湘西调查之事知会于吾,吾这才猛然惊觉其中的关联,如若那些被掳走的孩子当真被当作贡品运去了轩辕殿,那叔伯的疯话便说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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