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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慢穿之还是社会主义好(424)+番外

作者: 小二娃 阅读记录

等他能起身以后,也不说话,只是钻天入地地找吃喝,一回来就抱着媳妇儿不说话。

只是自此以后,他再也不敢装着不吃了,就怕自己再倒了,他的小丫头再出去谋食。

那……

一想到这个,男人的拳头就握得崩崩响。

但眼下这光景,他再坚持得狠,该找不到吃的,照样找不到。

所以他家就维持了眼下这种状态——能爬起来的时候,男人就拼了命的找吃的,实在找不到,人就饿倒了,到时候小媳妇就得再出去找救命粮。

然后以一种极为惨烈地方式进食。

原主就见过那男人吃救命粮的样子——他一边往下咽,一边满脸的青筋暴起。

那样子看起来,跟咽刀片儿也没什么两样儿。

就这么循环往复,一直维持到他们找到了活路。

顾妩穿越前是个学生崽,每天最操心的东西,也就是背书背不进去了。

长期和平的生存状态,让她对各种天灾兵祸都没什么深刻地印象。

所以宁肯打仗,也不愿意背书这样的傻话也说过。

要不是这样,她也不会被系统绑定。

可真到这个时候了,她才意识到“宁做盛世犬,不做乱世人”这句话的意思。

这时候的人,真的是从头浸到脚的苦啊!

更可怕的是,在这个时代里,更苦的人还比比皆是。

……

那小媳妇一脸的恨铁不成钢:“我在意的是一根蚂蚱腿儿吗,不,那是心意,她要是有心,再小的腿儿……”说到这里,她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

才接着说:“问一声总能行吧,她就不,你还是自己留个心眼。”

这傻姑娘居然想卖自己养活一大帮子人,是不是缺心眼儿。

自己赚得吃食,她男人和孩子还能吃一大半儿呢,分到兄弟们手上的,也就是勉强/饿不死的量。

就这样,他们都心满意足了。

哪像这傻丫头,亲生闺女的口粮都被骗了个精光,还不听劝,现在好了吧,孩子都饿成这色(sei)儿了。

哎!

这小丫头的脸色怎么转过来了?

王家小媳妇奇怪地看了看,顾妩靠了过去,给她手里塞了一把燕麦片:“这是我用压箱底儿的嫁妆,从刚才那个货郎手里换回来的,就剩下这点儿了,给你家那位顶两口。”

他能多一口吃的,这小媳妇就能少出去一趟。

原主上辈子,就是全靠着这一家子,才全全乎乎地到了上海。

自己既然占了她的身体,能还掉的恩情,还是顺手还了吧。

王家小媳妇的身子陡得僵了,不可置信地看了顾妩一眼,也没说别的话,捧着吃的,颠儿颠儿地就跑了。

一点儿也看不出刚才那种轻挪轻放节省体力的样子。

第344章 民国奇事4

打发走了王家小媳妇后, 顾妩从空间里摸出了林绪之当初特地给她炼制的银针。

先给持续低烧地李肇东扎了几针, 见人终于退了烧, 才拉起了小推车, 艰难地往来时的方向去了。

李秀秀蹲在那里,一看大嫂忽然起身走了, 叫也没叫其他两个孩子, 起身就奔了过来,一边走还一边喊:“大嫂子你去哪儿?”

顾妩慢悠悠地回了句:“回家!”

李秀秀犹豫了两秒, 跺了跺脚,还是跟上去了。

她虽然很想尽快去上海找大哥,但李秀秀心里也清楚,没有这个傻乎乎的大嫂子护着, 自己恐怕走到一半儿,就要被人客(人贩子)给卖了。

……

不知道是不是李秀秀的错觉,她总觉得回去的时间比来时短了很多。

等真到家了,她才确认:的确快了。

因为去三角嘴时,他们用了足足三天,可回来时,才用了两天不到。

可他们一行人好不容易才走到了那里,这人怎么不声不响地就要回来呢?

难道是被那个丑货郎吓着了?

啧, 真胆小!

……

其实顾妩不声不响的回家, 还真有自己的打算。

在她看来,原身是个再好不过的姑娘了,只除了……腿上这一对三寸金莲。

说实话, 这玩意儿看着丑就算了,走起路来还真他么疼。

因为这玩意儿的限制,都穿过来这么久了,顾妩都没有大踏步走过两步。

有了这个限制,别说去上海虐渣了,光这一路上的疼痛,就能把她搞个半死。

怪不得这一行人走了三天,才走了那么点路呢。

所以顾妩干脆就回了李家,准备给自己的小脚做个手术。

嗯,也不求改造出一双飞毛腿,但至少也能正常的走路吧。

要不然她宁肯后半辈子都坐着轮椅转圈圈,也不要每次都走得一步三摇地。

这也太痛苦了!

安置好的当天晚上,顾妩就忍着痛给自己做了足部矫正手术,手术的效果还行。

……

当李秀秀得知大嫂子是跑回来放脚的时候,心里一阵儿腻歪:这女人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这眼看着大家都要饿死了。

她倒好,一点儿牺牲也不肯,反倒搞起这种破事来。

依她看:别说响应新政府的号召放足了,她就是打断了腿,也别想勾大哥的魂。

哼!等到了上海,看自己怎么折腾她。

与此同时,一直昏迷着的李肇东总算是醒了,他一睁眼,就直奔顾妩而去。

他一进门,就看见嫂子的双腿被固定在了白麻上,高高地吊在空中,而她的一双小脚,则被包裹得严严实实地。

李肇东眼神一暗,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顾妩听到动静睁开了眼睛,见是他,诧异地问:“过来让我看看!”

李肇东闻言,乖乖地把脑袋凑了过来,顾妩试了试,才放心道:“退烧了就好。”

作为李家唯一一个好笋,这娃儿还算挺有良心的,不然他也不会一直帮着原主照看女儿。

后来母女两都死后,他更是手刃亲兄,直接替救了他命的嫂子报了血仇。 

这么个知恩图报的好小伙,真要是烧成个傻子,就不妙了。

李肇东不接她的话,反而上前一步问道:“嫂子怎么忽然想通了?”

以前她跟李肇源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没少劝她放足,这人明明都要放开了,可老太太一个眼神,她就又缩回去了。

弄得李肇源大呼朽木不可雕也。

自己为了这个,还偷偷往李肇源杯子里放过尿呢。

现在老太太这刚没几天,她就放足了……李肇源那个渣泽在她心里,就这么重要吗?

“小脚不好走路啊。”

这要是天足,别说用独轮车拉一个小孩儿了,就是在再拉三个,她都不带打跌的。

可小脚就不行了,走两步就脚疼,再多走几步,脚都能废了。

不仅如此,在原主的记忆里,这玩意儿一刮风下雨的就肿起来了,连鞋都穿不上。

这早放一天,就少受一天的罪。

李肇东听了这话眉头一跳,咬了咬下唇,道:“您先歇着吧,我去给大家找点吃的回来。”

顾妩一听这话,交代他:“别往远处跑,等我好了,再去给你们找吃的。”

可别跑太远了,被饿急了的流民敲闷棍吃了。

李肇东闻言顿了顿,点头出去了。

……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顾妩这个足部矫正手术也在其中了。

所以就算脚早早地就好了,可顾妩却还是多耽搁了几天,还美曰其名:养伤。

李秀秀急得直跳脚,后来甚至连自己兄妹几个轮流拉车这种话都承诺出来了。

顾妩又气了她几趟,才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她的提议。

走之前的那天晚上,顾妩悄悄的去了一趟祠堂。

去这儿干什么呢?

这就是顾妩为什么不原地找个地方放脚,非要回家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了。

这李家老宅的祠堂里,藏着李老家世代攒下的财富。

可这个秘密,一般也就当家人跟夫人知道。